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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提要江西余江县自2005年开始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县以来,各项工作已初见成效。建立新型农作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在制度设计、运行,以及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评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共济制度,它是中国首创的一项保障广大农民健康的保险制度,对缓解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江西省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大力开展首批试点工作。作为较晚进入试点范围的余江县,在试点工作开展的三年中,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一、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现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分析。余江通过借鉴一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试点区的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措施方面探索出自己的特色。该县创新服务模式,推行新农合办、医疗救助办、城镇医保办“三办合一”的运行模式,将多个办事机构集中到一个窗口,确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一步到位;对特殊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实行提前介入、医中补偿救助。

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2005年12月13日启动的,尽管起步较晚,但成效却比较显著。截止2007年底,该县27.4万农业人口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有25万人,参合率达91.47%,较2006年的84.15%提高了7个百分点。(图1)

(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筹资制度采取中央、地方及农民个人共同负责、共同出资方式,将医疗保障筹资风险分担在不同的筹资主体上,体现了“风险分担”这一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一种“以政府资助为主、各主体合作共济”的社会保障形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民每人缴纳10元,其中8元归入个人门诊账户,2元纳入全县大病统筹,其余资金则由政府配套。(表1)

2008年余江县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4月2日通过的《余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在农民个人缴费仍为10元不变的基础上,财政补助部分由过去的40元增加到80元,从而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人均筹资标准由过去的50元提高到90元。

二、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评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余江实施三年以来,得到逐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得到改进,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参合积极性逐年提高。然而,在我们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仍有不少问题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方面。新型合作医疗在该县实施三年来,还仍有很多村民对其基本情况了解甚少。目前,还有高达46%的村民比例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一些基本情况一知半解。该部分村民对它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层概念之上,至于该制度是如何管理、报销范围,尤其是报销的具体流程等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宜,他们了解的远远不够。

(二)制度设计方面

1、保障范围和补偿比例。目前,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仅仅局限在一些典型的重大疾病,一些农村地区易发疾病反而没有列入其中,这就造成新型农合对某些患病村民失去了保障作用,而这部分人群所占比例却为数不小。该类没有在保障范围之内的疾病主要以慢性疾病为主,慢性疾病虽然不必住院,但因长期用药,费用不小,对一般农民家庭造成较大的经济压力。

此外,补偿比例相对偏低。补偿比例是调节参保对象医疗服务需求、引导病人流向的重要经济手段,同时还直接影响到广大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2、免赔额设置偏高。通过调查发现,该县免赔额即起付线偏高,大大影响村民报销的积极性,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去它应有的保障作用。被调查农户有45%的表示起付线设置偏高,起付线较低的乡镇又因医疗服务水平落后,难以起到救治效果。

3、药品项目和价格透明度不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惠民保险制度。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村民对哪些药品属于全部报销、哪些属于部分报销完全不清楚。由于新药上市或医疗政策调整导致每年可报销药品处于不断变动之中,这更增加了村民医疗费用报销的不确定性。此外,药品价格透明度不够,有些定点医疗机构未将药品价格及时公示。

(三)管理和运行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各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余江在各乡镇都建立相关管理机构组织,但是农民在就医、转诊、医药费核销等过程,常因制度执行不规范感到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农村医疗服务能力落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普

遍落后,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健全。集中表现在医疗设备的短缺和医疗服务人员水平低下。农村地区的医疗机构设备大多陈旧,由于当地财政能力有限,难以对医疗设备进行更新,导致乡镇医院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有限,从而使县、市级别的医院压力增大,难以合理分流病人。

2、报销手续繁琐。农民在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要提供合作医疗证、本人或户主身份证、出院证明、转诊证明和交费单据等,而合作医疗证上没有印制相关规定,很多农民对报销程序不清楚。此外,还需要到不同部门经由不同负责任人签章证明,这样更增加了报销的难度和繁琐。大多数农民表示手续过于繁琐、兑现医疗补助时间过长。

三、解决对策

针对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一些政策性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持续性和宣传效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上门讲解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农民熟悉并真正掌握参加后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了解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实际问题。尤其是要做到宣传的持续性和有效性,要把宣传和讲解工作结合在一起,让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更全面的认识。

2、建立方便、快捷的核销机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针对农民反映报销手续过于繁杂的现状,应尽快根据不同情况改进核销制度。例如,可以为农民建立电子账户,小额报销直接从账户进行划转,省去多次签名盖章的手续。针对报销比例过低的问题,可以适当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也可以适当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筹资额度,完善基金管理机制。

3、改善乡村医疗条件,提高医疗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有效改善乡村医疗设备条件。针对余江财政能力的有限性,可以尝试探索多渠道办医途径,进一步整合乡镇卫生院,对各级医院医疗资源进行有效合理配置。

加强乡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各项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医疗服务人员的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另外,加强在岗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与城市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共建关系,结成互帮对子。(作者单位:厦门大学金融系)

参考文献:

[1]吕洁,张占平,温静.《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及对策研究》,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