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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调查分析制度

安全隐患调查分析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隐患分析和治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 管理职责

安全机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和调查分析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车队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5. 内容和要求

5.1明确隐患分析排查管理责任。应根据隐患的等级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各自具体责任,特别是各级隐患的排查责任。除作业人员必须每天自查外,还要规定各级领导定期参加排查。

5.2加强各级领导和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隐患分析排查管理否得到贯彻执行及执行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隐患分析排查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以推动管理活动的有效进行。

5.3严格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全方面的调查分析,明确隐患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性,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针对调查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治理措施。

5.4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各部门和车队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立即处理。

5.5对各地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安机科并做好记录,由安机科负责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

5.6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

5.7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

5.8安全管理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

5.9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责任。

5.10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隐患管理体系外,还要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点悬挂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和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