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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

合同编号:本合同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法定代表人:邮编:邮编:职务:

乙方: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法定代表人: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专业及等级:邮编:邮编:职务:发证机关: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纳税人资格:(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明确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纳税人识别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承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项目部在此尽量应写细写明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工程开工___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第五条项目经理

5.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

职务:____,职称:____。

5.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

职务:____,职称:____。乙方委托为工程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全权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例如日常管理、结算、签订各种文书等工作。

第六条合同价款

双方约定本合同采用(

6.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不含增值税)金额(小写):

税)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元(人民币);(大;固定总价(包含增值元(人民币)。)价款方式

以上合同价款为双方协商一致的一次性固定总价,除下列因素外,合同价款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6.2单价承包合同

6.2.1本综合单价包括除增值税外为完成项目内容所发生的一切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设备费、管理费用、调遣费(包括人工及机械进出场费、零件费用、施工便道贯通费等)、

。、利润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暂定(签约)总价(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元,。%,含增值税暂定(签约)暂定(签约)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本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合格且经甲方签认的符合计量规则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劳务作业量×综合单价×(1+增值税税率%)。

6.2.2如因施工需要甲方调整施工工序和方法,乙方必须予以执行,并不因此增加费用;如需调用乙方施工人员或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6.2.3税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乙方企业所得税及乙方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等所有税款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项目部可以根据实际纳税情况对该条款进行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涉及单价约定如下:

。具体单价见后附《

第七条甲乙双方义务

7.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7.2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

7.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7.4乙方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5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附表一)。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7.6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

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所产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被建设单位、总包人及其他第三人罚款或追究其他违约责任,则该罚款或违约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7.7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并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以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7.8乙方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各项验收工作。

7.9乙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10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其他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涉及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人员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8.2.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8.3乙方非正式作业人员(家属和小孩等)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否则,如发生事故,责任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所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4在工程承包过程中,非因甲方直接原因而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乙方承担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推卸和拒绝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财产损失:由于事故造成乙方财产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由于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人身伤亡: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出现工亡、事故的,乙方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

诉讼:由于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含与本工程相关及不相关人员)或第三者财产损失,引起争议产生诉讼的,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乙方应独立应诉,并承担一切诉讼后果。

违约损失:由于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不免除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安全防护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在有危害的环境下施工或实施危险作业时,要有防护计划,施工时要有防护措施,配备必需的安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采取安全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非甲方原因引发的一切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除甲方供应材料外(如有),其余所有材料(含辅助及零星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在接到图纸后,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并指定授权专职材料员,负责办理与甲方的材料领用及交接手续。因乙方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2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明细见附件2《甲供材料单价及损耗系数表》(如甲供材料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请项目部在此明确)。乙方在施工中,在使用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时,如因用料浪费、质量返工及不合理使用等原因造成实际用量超过设计用量(含损耗)的,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价款,并加收超出部分%的违约补偿金。

10.3除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外(如有),其余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承担,并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牌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不另行计算。临时设施甲方仅提供

本合同价款内。乙方承担及维护保养的费用,乙方人员生活设施均由

乙方自行承担,并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不另行计算。

10.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工程设计标准及甲方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和检验资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使用后,甲方驻工地代表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等部门检验发现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有权要求乙方将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并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5施工用电:甲方提供电源至临时电力干线配电箱,乙方自备从临时电力干线配电箱到施工作业面的动力线,如甲方提供临时电力干线电力不能满足乙方施工用电要求,乙方需自备发电设备,以确保施工连续性,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源,以甲方电力计量表为准,甲方按

取电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6施工用水:施工和生活用水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接通费用和水费等所有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0.7除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外(如有),乙方需要使用甲方其他机械设备时,甲乙双方应按甲方机械租赁费标准进行结算。在乙方使用期间,如有损坏或丢失情况的,乙方应按设备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的损失。

10.8施工过程对于通过优化设计节余、施工不当造成的超耗均由甲方进行认定,并予以奖励或按超耗材料金额收取乙方违约金。

10.9乙方所采购或租赁的材料设备其场外运输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不另行支付。同时,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意外事故、违章处罚,均属于乙方责任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10乙方所采购或租赁的材料设备其场内运输和装卸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行支付。同时,因非甲方原因在场内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意外事故、违章处罚,均属于乙方责任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11甲乙双方应填写合同附件4《周转材料单价及退还损耗系数表》,在甲

元/度电收

乙双方之间明确周转材料种类、租赁或购买、返退损耗系数等基本情况。

10.12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周转材料及机具等,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13乙方自行采购材料或机械设备的,应保证在使用材料、机械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1.1工程款拨付时间和数量:施工过程中,原则上每月计价一次,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待建设单位拨付当次工程计价款后

付乙方相应进度款,每次进度款的拨付额度不超过当月计价额的日内,甲方拨%(含甲方供应材料和甲方提供的水、电、风、机具和临时设施等费用)。工程进度款拨付幅度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5%。

11.2乙方承诺严格按以下条款履行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11.2.1甲方对乙方完成工程每月验工计价后税人身份,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与实际提供设备或应税劳务等业务内容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发票金额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11.2.2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指定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并迟延支付11.1条约定的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11.2.3甲方在取得乙方的增值税发票后,将合同款项按合同约定汇款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户,甲方不接受乙方变更银行账户的请求。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需更改账户为其名下其他银行的账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除非经法院裁判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甲方不同意乙方将账户变更为其他

单位的银行账户。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增加的成本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止合同。

11.2.5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相当于甲方损失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2.6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按不含税价格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税款。

11.2.7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等变化引起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1.2.8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2.9如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备注:如合同价中包含运费、技术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应要求乙方按照适用的最高税率开具增值税总额发票;如合同价中各项费用分项列示,应要求乙方按照应税行为所适用的税率提供对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11.3每次进度款中预留15%作为保证金,其中5%为质量保证金、5%为安全保证金、5%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如该工程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以上相应的保证金不再支付乙方;如该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未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则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建设单位支付甲方质保金后30日内付清,安全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于工程竣工结算且建设单位拨付甲方相应进度款后30日内支付乙方。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

11.411.1款所述工程款(进度款)含乙方聘用的工人工资费用。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发放乙方雇佣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应于11.1条中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时间之前按月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拨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当期全部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项目部可以根据情况约定乙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出现拖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

11.5在本合同下,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11.6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工程现场干扰费、延期赔偿费及停、窝工损失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11.7工程量确认:乙方于每月底前向甲方驻工地代表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需经甲方现场工程人员、计划人员、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可确认为本次有效工程量。乙方在此明确并承诺:无以上人员签字及加盖项目部印章(缺一不可)的签证、洽商、零星用工、机械台班、合同外工程量及价款,均不能作为要求甲方计价及结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

1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12.2竣工验收中发现工程不合格而需要返工的,乙方应无条件自费予以返工,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好重新报验。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12.3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12.3.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施工工作面之日起,乙方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相应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之日止。

12.3.2在乙方负责照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2.3.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相应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保护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十三条质量检验与保修

13.1质量检验

13.1.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驻工地代表发出的技术交底和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1.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驻工地代表可以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违章施工、偷工减料等行为致使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建设单位扣款和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返工责任。因乙方未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或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违章施工,偷工减料,或在施工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致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及返工责任。

13.1.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其他资料,验收合格,甲方驻工地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驻工地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无论甲方驻工地代表是否已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验收,当其要求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13.1.4混凝土试验费用、试件养护费用、钢筋检验费用等工程方面的检验试验费用由承担。(如为乙方承担,此处应写明该部分费用是否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13.2质量保修

13.2.1乙方应确保本合同中约定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13.2.2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如《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保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部分质量保修期限为年。

13.2.3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乙方承建本合同工程所属的甲方中标整个标段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2.4质量保修责任:

13.2.4.1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履行保修责任,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自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过质量保证金部分由乙方承担。

13.2.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因乙方延迟抢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2.4.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变更

14.1变更的范围(各行各业变更设计分类不同,请项目部按照工程实际进行修改)

14.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如为建设单位批复的I 类正变更,在乙方完成所有变更工程,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且建设单位拨付相应变更工程款后,甲方按照建设单位最终批复的变更增加金额下浮为变更款项支付乙方。

14.1.2在双方确定合同价格时,乙方已充分考虑Ⅱ类正变更或其他变更所存在的风险,如为Ⅱ类正变更或其他变更,甲方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乙方承诺不因该类变更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1.3在施工中发生任何负变更,以建设单位批复为准,对于所有负变更的工程量甲方相应在计价中予以扣减,若采用总价承包合同则应当从签约合同价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乙方承诺不因该类变更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费用。

14.2变更权

甲方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通过甲方发出。乙方收到经甲方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如因乙方自行变更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作

14.3变更程序

14.3.1提出变更

甲方提出变更的,应向乙方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

14.3.2变更执行

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变更指示后,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14.4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变更可能引起工期变化的,甲方可以依据变更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合理增减工期天数,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指令,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工作任务。乙方承诺除14.1条约定的变更款项外,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履约担保

15.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额度:;。

15.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请在收据或转账明细里写明“交纳履约保证金”)

15.3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如非正常停工、阻工、不再履行合同、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合同规定开工、未能按本工程情况合理加快工期、未能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或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的义务等),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15.4如未发生违约情形,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甲方不能按约拨付计价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并承诺自行调剂资金,确保所承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工。同时乙方承诺不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等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工期按时完工,否则工期每滞后一天,乙方按合同暂定总金额(包含增值税)的

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违约金。

16.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每滞后一天,乙方按每

%支付违

天合同暂定总金额(包含增值税)的

扣除此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

16.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若违约分包、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收回工程并清退出场,有权扣除本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次乙方违约金,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16.4乙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3人以上围堵,阻挠甲方施工人员进场,占据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甲方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甲方提出要求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6.5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负责返修处理至验收合格,并承担一切费用,同时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暂估总价款(包含增值税)的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项违约金。

16.6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且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暂估总价款(包含增值税)%的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项违约金。%元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

16.7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支付因其违约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同时承担本合同暂估总价款(包含增值税)%的违约金。

16.8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本应支付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第十七条保险

17.1乙方必须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劳务作业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若建设单位要求甲方统一代为办理工伤保险,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17.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购买保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处理事故代乙方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或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

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所有款项。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18.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1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8.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18.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所接受;

18.2.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九条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禁止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再分包。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通知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第二十一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或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或地下障碍物归属单位,甲乙双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及地下障碍物归属单位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合同解除

22.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2.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在甲方规定期限内退场,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解除后不免除合同解除前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2.1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22.2.2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连续两月(次)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甲方进度要求的;

22.2.3组织人员围堵现场,阻扰甲方安排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或谩骂殴打施工人员、破坏施工机械等阻扰施工的;

22.2.4擅自撤场;

22.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工;

22.2.6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2.3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22.4如乙方在履行合同中解除合同,或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达不到甲方要求,在甲方督促协调无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完成合格劳务作业数量的80%办理价款清算,其余20%作为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合同终止

23.1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且连续两月(次)不能完成施工任务或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已验工计价工程款(乙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违约金。

23.2除本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修内容外,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副本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第二十五条其他条款

2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或义务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25.2如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日内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变更情况,并提供最新的加盖公司公章的纸质信息资料。

25.3,送达地

址:,甲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如乙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前

担所有法律后果。

2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

26.1本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26.2本合同签订地:。

26.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后生效。

26.4本合同签订后,一切与本合同相抵触的在先协议或约定以本合同为准。

26.5附件

1、项目工程单价一览表》;

2、《甲供材料单价及损耗系数表》;

3、《甲供机械设备清单》;

4、《周转材料单价及返退损耗系数表》

5、《乙方施工业绩一览表》

6、《乙方授权管理人员一览表》;

7、《乙方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施工机械》;

8、《民工工资发放表》;

9、《安全生产协议书》;

10、《消防安全协议书》;

11、《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2、《验工计价承诺书》;

13、《禁止非法行为的承诺书》。

以上附件仅为参考,项目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附件。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1

项目工程单价一览表序号工程项目单

位工程量单价(元)

【不含

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款合价(元)备注

合计

注:本表中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视工程进度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调整,最终计价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验收合格并签认的工程量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供材料单价及损耗系数表序号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单价

(元)损耗系数领取人备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注意:1、此表中的领取人必须向甲方出具乙方的领料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资料,或将领料人员信息填入附表3《乙方授权管理人员一览表》,注明办理领料事宜。

2、应注明甲供材料合理用量的计算方法,如:设计图纸净用量加损耗用量,损耗用量为设计图纸净用量乘以损耗系数。

甲供机械设备清单

机械名

称种类、型号数量出厂时

间新或旧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3(t或m ) 备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4

周转材料单价及返退损耗系数表序

号周转材料名称及规

格型号明确甲方/乙方购买或租赁单位购买或租赁单价(元)购买或租赁数量承担费用方返退损耗系数领取人备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注意:1、此表中的领取人必须向甲方出具乙方的领料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资料,或将领料人员信息填入附表3《乙方授权管理人员一览表》,注明办理领料事宜。

2、表格内容可以修改,请尽量明确周转材料的费用承担问题,避免因周转材料费用扯皮。

附件5

乙方施工业绩一览表序

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技术指标合同价(万元)开竣工日期质量评定结果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6

乙方授权管理人员一览表序号

1

2

3

4姓名职务授权管理职责身份证号码备注

此表格后必须附上述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同时,每个身份证复印件上都必须由本人注明“适用于

甲方签字盖章:标段项目部施工”。乙方签字盖章:

乙方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施工机械

机械名

称种类、型号数量出厂时

间新或旧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3(t或m ) 备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民工工资发放表

年月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应发工资实发工资领款人签字制表人: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9

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中铁十八局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为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项目部各级领导的管理责任,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签订此协议书。

一、本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人)、安全责任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

三、根据本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乙方施工人员中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措施。

六、乙方在使用特种机械设备之前,应向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结构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30日内,向建设行政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文物、地下管线和地面构筑物、建筑物及周围绿化的保护。

八、乙方在施工中,应当认真组织审核甲方下发的图纸,并严格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国家标准施工,不准随意改变施工工艺及方法,否则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都将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十、以下明确乙方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人)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劳动纪律,严格按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2)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担负本工程的任务,制定本施工队安全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坚持跟班作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决议和要求;督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大力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

(5)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工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6)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和人员抢救工作。在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因违章指挥,盲目蛮干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缺陷而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带领本部门(或队伍)员工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2)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和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认真执行“三工”(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认真组织在岗安全教育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做好班中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5)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6)对因违章作业,盲目蛮干甚至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

3、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专(兼)职安全员在工程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项目部安监部门和人员的领导。

(2)协助队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并经常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工作。

(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违章违纪责任者有权处以50-200元罚款。

(4)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重大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队领导报告,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

十一、奖励

对于制止事故发生或及时发现事故重大隐患,使项目部免遭重大经济损失或避免人身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奖金应视具体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

凡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机械和汽车交通伤害)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乙方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一次事故轻伤2—4(2)一次事故重伤1—2(3)一次事故轻伤3—5人,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的加倍缴纳;

(4)一次事故死亡1—2人(含非因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5)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限期内隐患并未消除的,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组织实施的,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甲方缴纳元违约金;元违约金;元违约金;元违约金;(6)对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出的问题虽部分实施,但在元违约金;(7)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要求虽制定整改方案,但在限期内未元违约金;(8)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在限期内没有执行的,乙方应向(9)对发生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配合事故调查、施工队负责人擅离职守或逃匿的,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的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元违约金。

对在负责施工范围的全过程中发现一次不配合项目部的要求开展安全工作,

不配备或不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不配备或不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十三、本安全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上述奖金奖励由财务单独列出科目,奖金直接从财务发放。乙方单位和个人的违约金从拨款中扣除。所有奖罚由安质部填制《奖励通知书》或《违约通知书》,由项目经理签发。

十四、本安全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乙方: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

附件10

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甲方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区域、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并严格执行动火手续,开启使用动火证。开具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空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甲方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如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9、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所属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空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非甲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或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之有关精神,保障劳务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杜绝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工地闹事现象的发生,现本单位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我单位将驻工地项目经理资料(含名称、身份证、住址)、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报贵公司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驻工地项目经理发生变化时,我单位及时上报贵公司项目部,经贵公司同意后变更我单位驻工地项目经理;

2.我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无需上报,并由驻工地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公司可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3.贵公司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单位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单位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贵公司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发生因未付工资而造成劳务人员停工、在贵公司和项目部内闹事的,贵公司有权直接用未支付的工程款向我单位的劳务人员发放已拖欠的工资,我单位承诺按同期银行利息加本金返还此笔费用,贵单位有权直接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

特此承诺!授权签约人:

日期:

请项目部根据承诺书呈送主体不同及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验工计价承诺书致

后,认为已经包含

计价金额为人民币¥:本着平等严谨的原则,我方在认真分析(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应扣除,我方无任何异议。参与劳务分包施工的全部内容,再无可计价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我方在我方所有外欠款均由我方自行承担,跟甲方无关。施工中,所用甲方提供的物资、设备、临时设施,甲方有权从计价款中冲抵挂帐,无任何异议。(如对方施工单位有要求,可在此处明确各项费用金额)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执壹份,承诺方执壹份。

承诺单位:

承诺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请项目部根据承诺书呈送主体不同及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禁止非法行为的承诺书致:我单位责。

我单位承诺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施工方,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16.4条规定的非正当行为发生。如本单位发生上述行为,本单位将依据17.4条承担违约责任。是项目承包人。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单位职

承诺人:

年月日

请项目部根据承诺书呈送主体不同及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