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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程施工类合同评审制度

苏地合字

[2010]1

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类施工合同的评审工作流程,提高合同评审效率,最大限度规避合同风险,维护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雨润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地华集团及其子(分)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不包括在地华项目管理平台实施无纸化评审的合同(无纸化评审的合同细则另定) 。

第3条 地华集团设立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中心,由合同预算部、财务部、办公室法务处、工程管理中心、总经办等部门组成;由合同预算部负责牵头组织。

第二章 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管理模式与原则 第4条 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的模式:实行“标准化管理、一站式评审”的模式,即合同主办部门根据标准版本合同提交合同初

稿后,由合同评审中心统一送审、汇总、修改、反馈。

第5条 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管理的原则:按照“评签一致、备案追溯”的原则,即合同主办部门必须保证集团合同评审反馈的最终版本和签订版本必须一致,对于合同评审中无法消除的异议实行签名备案,评审备案异议可追溯。

第三章 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管理机构

第6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对集团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工作负总责,合同预算部负责整个集团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的具体事宜,并对董事长及分管总裁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对工程类施工合同送审资料进行审核,对送审合同及资料进行初审。

2、负责对符合集团评审条件的工程类施工合同送审、合同修改、终稿反馈、异议备案、合同送审考核。

3、负责组织处理合同评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评审合同价款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对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合同工期、计价方式和内容、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和方式、设计变更和签证的调整方法、竣工结算、合同索赔等条款进行评审)。

4、负责组织工程类施工合同标准版本的制定、更新,向子(分)公司及相关部门提供标准版本合同。

5、负责工程类施工合同数据库的建立、更新。 6、负责工程类施工合同评审流程、制度的修订。

第四章 合同评审流程

第7条 合同送审时,主办部门应按下表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基本资料+补充资料):

第8条 合同评审时间要求

1、合同评审时间表

注:1、上表合同评审时间不含合同评审意见协调、整合所需的时间(1天)。

2、对于未使用合同评审中心提供的标准版本合同,原则上不予评审,特殊情况需

评审时合同评审时间:核价6天,不核价3天。

2、相关时间要求

1、因初始评审资料不全而造成的合同评审时间拖延,责任由合同主办部门承担,直至资料补全时始,纳入评审部门评审时间要求。

2、对于合同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资料不全、错误、合同填写不完整等原则性问题而导致合同评审无法正常进行,则由合同评审中心退回,主办部门修正后重新送审。

3、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修改稿后1天内反馈意见,若未及时反馈而导致后续工作的延迟,责任由合同主办部门承担。

4、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合同评审中心在1天内出具定稿合同。

5、由合同预算部负责记录合同评审流转时间。

6、集团公司规定的节假日内,合同评审时间原则上不作强制要求。

第9条 合同送审方式

1、电子版合同及相关文件通过OUTLOOK 发送至“地华合同评审中心”,或发送至地华合同评审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且须注明送审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必要的说明。(合同主办部门可通过上述邮箱联系获取标准版本合同)。

2、书面版的合同及相关文件通过当面递交、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至地华合同预算部。

第10条 合同评审流程(见附件1)

第五章 合同评审各部门职责

第11条 集团合同评审相关部门职责 1、主办部门

(1)明确合同范围,负责了解合同相关价款的市场行情,对合同送审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根据合同评审中心提供的标准版本合同(若无标准版本合同,则由合同评审中心提供)拟定送审合同,连同合同评审相关资料,提交合同评审中心。

(3)对于合同评审部门提出的疑义,须及时予以反馈;对于

沟通不能解决的异议,须联系合同评审中心进行合同异议备案或合同评审终止。

(4)对合同签订版本和合同定稿版本的一致性负责。 2、法务处

(1)负责对合同法律条款审核,规避合同法律风险,发现重大风险应向项目分管副总裁进行书面提示。

(2)参与标准版本合同起草,负责对标准版本合同法务相关条款进行更新。

(3)对合同条款整体把控。 3、财务部

(1)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对合同付款条款审核。

(2)参与标准版本合同起草,负责对标准版本合同财务条款进行更新。

4、工程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合同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约束条款。 (2)参与标准版本合同起草,对标准版本合同上述相关条款进行更新。

(3)参与监督合同主办部门的合同定稿版本和签订版本的一致性。

5、合同预算部

(1)负责向合同主办部门提供标准版本合同,负责组织标准

版本合同的编制、更新。

(2)负责评审合同价款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对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合同工期、计价方式和内容、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和方式、设计变更和签证的调整方法、竣工结算、合同索赔等条款进行评审)。

(3)负责合同送审资料的初审,各部门评审意见汇总、反馈。 (4)负责合同评审中心的具体事宜,包括合同评审异议备案、评审表的会签等等。

(5)组织合同评审相关部门对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的合同主办人员进行培训。

6、总经办

(1)负责监督合同评审全过程,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合同评审相关工作。

(2)负责合同异议备案管理。

(3)负责合同主办部门、评审部门的考核,若有腐败行为直接进入司法程序。

第六章 合同评审的特殊处理

第12条 合同评审工作联系单(附件3)

1、当合同主办部门和评审部门对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合同评审中心联系合同主办部门以《合同评审工作联系单》的格式进行合同异议备案。

2、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评审工作联系单》后,须在1天内由主办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书面回复。合同评审中心收到回复后1天内出具合同评审终稿,由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异议修改后走合同会签流程,且《合同评审工作联系单》须作为《合同评审意见表》(附件2) 的附件和合同签订的依据。

3、当合同资料送审后,合同主办部门发现或经集团合同评审部门指出合同条款存在较大疏忽而需重新谈判或终止合同时,以《合同评审工作联系单》的格式进行备案。

4、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评审工作联系单》后,未在1天内回复或做出说明,按合同主办部门终止合同评审处理,相关责任由主办部门承担。

第13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主办部门签字必须由其第一负责人签字;合同评审部门的签字按其部门规定执行;若需代签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14条 本制度由集团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地华集团合同评审中心、监督执行权归集团总经办。

附件1:合同评审流程

1天

附件2:工程合同评审意见表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送审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评审意见表

合同签订处室/公司 评审完毕请回传

合同发往

主办人(联系电话)

附件3:合同评审工作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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