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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浙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不分文理科

中国教育报讯 经上海市政府、浙江省政府批准,《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今天同时向社会公布。根据试点方案,两地高考(微博)考试科目均为“3+3”模式,不分文理科。同时,两地试点改革都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启动,2017年全面实施。

上海:多一把“尺子”量学生

考试科目为“3+3”;外语一年考两次,包括听说测试;打破文理分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成绩计入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参考……这是记者从今天公布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按照上海新高考方案,高考科目将变为“3+3”,即3门统考加3门选考。统一高考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门原始分150分。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中任意选择3门,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每门课程标准分70分。高考成绩由统考和选考共6门课程成绩组成,总分660分,作为高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上海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科目变为13门,其中政、史、地、物、化、生6门科目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选择任意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不分文理,成绩加以转换后分ABCDE五等11档,对应70分到40分,计入高考成绩;另3门仅参加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作为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依据。语、数、外3门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高考的学生可用统考成绩代替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4门也仅设合格性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如对于2014年入学的高中学生,高二可参加地理科目考试。学生一旦确定等级性考试的3门,就读高中期间不得改变;各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只能参加一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

上海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其中听说测试采用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高中学生可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较高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定位及学科专业需要,从政、史、地、物、化、生6门中提出0至3门作为科目要求,学生只要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2016年起,上海将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上海将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其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实现多一把“尺子”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2017年起,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上海要求,高校应提前公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上海新高考方案提出,2015年起,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上海新高考方案还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作出了部署。2017年起,在上海专科层次自主招生中,高中生应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专科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上海鼓励专科高职院校把特色专业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在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上海将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方式。

此外,上海还将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接下来将出台本市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办法,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上海市教委主任苏明表示,上海将通过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力争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浙江: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学生

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介绍说:“浙江的试点方案强调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学校和学生,旨在实现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与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现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据了解,浙江的高考试点方案涵盖了四类考试招生模式:一是统一高考招生,这是本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重点。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二是高职提前招生。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

三是单独考试招生。这是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而专门设计的。全省统一组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考试、按专业平行投档、择优录取。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职业技能考试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四是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据了解,浙江试点方案将现行高考和学考由每年共5次考试减少到3次;同时减少考试天数,统一高考考1天半,比现行高考减少1天,学考时间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这样既可以方便学生,又能提高考试效率,有效减少社会组织成本。

记者获悉,这次全国高考招生综合改革之所以选择浙江省进行试点,与该省这些年来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根据省政府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内容和要求,浙江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全部17个大类分三年完成。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本文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