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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经典诵读指导纲要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

一、基本理念

1.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经典诵读应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

2.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经典诵读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倡导用普通话诵读诗文,用规范字书写诗文,让学生掌握正确的朗读、背诵和写字方法。

3.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语言学习规律。

经典诵读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遵循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提供符合学生语言学习规律的诵读材料,通过循序渐进的活动安排,逐步提高学生对作品的感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经典诵读应引导学生使用恰当的语调、韵律、节奏等,体会诗文的音韵美与内涵美,让学生在经典诵读实践活动中,了解和体会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二、目标和内容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在学校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与语言学习规律,确定经典诵读活动的目标和内容。

(一)总体目标和内容。

1.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学生文化品位。

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激发学生的诵读兴趣;引导学生了解中华文明,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

2.营造良好诵读氛围,提高学生语言运用能力。

创设自由宽松的诵读环境,引导、鼓励学生参与经典诵读活动,感受汉语言文字的丰富和优美,积累经典诗文,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3.建立健全诵读活动机制,丰富经典诵读资源。

学校应结合校园文化建设、书香校园工程等活动,通过课堂教学、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开展经典诵读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我省经典诵读活动推荐篇目(见附录),进行校本化实施,建立并丰富经典诵读资源库。

(二)阶段目标和内容。 学前教育阶段:

1.乐于参与经典诵读活动,萌发对诵读的兴趣。 2.在诵读中初步感受经典诗文的韵律美。 3.诵读经典诗文30篇左右。 小学1—2年级:

1.乐于诵读经典诗文,感受诵读乐趣。

2.初步养成诵读习惯。诵读时做到发音正确,不添字、不漏字、不回读,在诵读中识字认词。

3.在诵读中感受诗文的优美,有初步的情感体验。 4.诵读经典诗文80篇左右。 小学3—4年级:

1.能与他人分享诵读的快乐。

2.诵读力求做到准确流利、字正腔圆、语调自然。 3.在诵读中初步体验诗文蕴含的情感,积累经典词句。 4.诵读经典诗文80篇左右。 小学5—6年级:

1.在诵读的过程中体验自我提高的乐趣,养成主动积累的良好习惯。

2.通过多样化的诵读方式,把握诗文的语调、节奏等,体会作品的思想情感。

3.在诵读中感受诗文的意境,培养对文学作品的初步感受力。

4.在语文实践活动中,初步尝试运用经典诗文语句。 5.诵读经典诗文80篇左右。 初中阶段:

1.初步养成自觉诵读的习惯,学会自主诵读。 2.恰当运用诵读技巧,表达对文本的个性化理解。 3.在诵读中培养语感,领悟作品的内涵,获得情感熏陶和审美体验。

4.学会初步鉴赏经典诗文,能运用经典诗文语句表达独特感受。

5.诵读经典诗文160篇左右。 高中阶段:

1.进一步养成良好的诵读习惯,主动积累经典诗文,积极参与或组织多种形式的诵读活动。

2.在诵读中把握诗文形象,领悟内涵,体味语言特点,了解文体风格。

3.学会多种诵读方法,结合自己的人生经验和生命体验,培养个性化的诵读技巧,获得独特的审美感受。

4.诵读经典诗文100篇左右。 三、实施建议和要求 (一)活动建议和要求。

1.有序开展诵读活动。

制定诵读计划与方案,指导学生有序开展诵读活动,督促学生养成每日诵读的习惯。

语文教师是诵读活动的主要组织者,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应互相配合,共同推动诵读活动的开展。

学校应将诵读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建立诵读兴趣小组、社团等组织,充分利用网络、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载体,营造良好的诵读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活动。

2.合理选择诵读篇目。

诵读内容要文质兼美,体现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诵读内容以古诗词为主,适当选入部分古文、现代诗文、童谣、民谣等。诵读篇目以推荐篇目为主,学校自选篇目为辅。中小学推荐篇目以语文课程标准和现行语文教科书要求背诵的篇目为主,其他诗文为辅。

3.重视诵读方法指导。

根据不同文体特征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诵读方法。在读准读通的基础上,力求做到语调自然、富有表现力。

要遵循学生的身心与语言发展规律,采用不同的诵读指导方法。

学前教育阶段宜采用情境导读、游戏趣读、配乐跟读、亲子共读等生动活泼的诵读方法,内容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长。不得以诵读的名义提前进行识字教学。

小学阶段以诵读为主,适量背诵,不断积累。重在开发学生的记忆潜能,对诗文内容不求深度理解。

初中阶段应引导学生通过词句解读、形象把握和富有感情的诵读等途径,进入诗文情境,感悟作品的内涵和艺术特色。

高中阶段要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与阅读经验,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诵读。

4.加强诵读资源建设。

要精心选择经典诵读书籍,搜集相关音像资料,积累诵读活动的材料,建立诵读资料库,积极参与中华经典“诵写讲”资源库建设。

(二)评价建议和要求。

学校要制定科学、多样的考核评价方法,以鼓励性评价为主,尊重和保护学生诵读的积极性和自主性,重视激发诵读兴趣,培养诵读习惯。

1.评价的内容。

根据学段要求,参照阶段目标与内容,对学生的参与态度、背诵数量、诵读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的形式。

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阶段也可让家长参与评价。学生自评、互评重在自我提升,教师评价重在方法指导,家长评价重在兴趣激发。

3.评价的方法。

即时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侧重过程性评价。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恰当而具体的评价。

评价标准要面向全体学生,切合各年段学生实际,体现层次性和差异性。不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诵读考级活动。

除教科书规定篇目之外,其他推荐篇目只要求诵读,不能采用默写、听写、填空等考试形式。 附录:

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推荐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