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电信业营业税发票转增值税发票通知函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推进时间表,电信行业“营改增”预计将于2014年6月1日在全行业内试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称“我公司”)将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若贵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于2014年5月25日起持填妥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给您的客户经理或至指定受理营业厅办理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客户税务登记证
∙ 发票领购本(显示曾经领购过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其他税务局的证明文件
“营改增”后,贵公司由指定专人持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至指定营业点获取专票。 万分感谢您对我公司业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如您对以上函件内容有疑问,您可致电客户经理或10000号营改增咨询专线,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
提交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回用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