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
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我校2012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8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名。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2.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 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4. 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电子商务、作曲等工作的考生;
5. 其中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5个A 和1个B ,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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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护理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 和2个B ,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 等;
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 等。
6. 具有上述1、2、3三项条件,并在学科学习、技术技能、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也可报名。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26日0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以《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为封面装订,于2012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 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学校只接受EMS 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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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 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 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突出特殊才能学生还需另外递交以下书面材料(证书原件届时予以退还,其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 对特长、优势和成就的个人陈述(须是本人撰写并用钢笔手写) ;
2.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和成就的材料;
3.所在中学审核意见。(中学审核意见表格请在“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首页中下载)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1、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对个人自荐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突出特殊才能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对报名材料作专门评审,确定参加突出特殊才能测评的考生名单;
(4)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4月10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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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21日-22日
地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和突出特殊专长生在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2)测试方式
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具体笔试时间会在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笔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笔试合格线,上线考生进入面试。当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5倍时,学校将直接安排面试。
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用品请自备):
◆小学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书面表达;
④特长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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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艺术素养;
④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情景测试;
④特长展示。
◆电子商务专业
①专业兴趣和专业志向;
②仪态仪表和口头表达;
③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
④知识视野;
⑤团队意识和团队协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②歌曲写作(鼓励写出钢琴伴奏片段);
③视唱、听音模唱;
④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⑤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及口头表达。
◆突出特殊才能考生
通过初审符合突出特殊才能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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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2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二批提前批和文理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二)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 等计10分,B 等计5分,C 等不计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 等计10分,B 等计8分,C 等计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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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四)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突出特殊才能学生除外)。
(五)对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成绩在其中的权重。
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八、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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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联系电话:0571-28865193
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
评价
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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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5日—3月20日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
3.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 等,其余为C 等及以上;
4. 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 等;
四、报名方式
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允许考生兼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个专业);
2. 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3月20日
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n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 材料递交: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 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 单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就读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1. 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 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3月27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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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用A4纸张打印测试通知书。
六、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7-8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 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心理测试
(3)面试:
面试具体内容为:
(1)仪态仪表(2)口头表达(3)书面表达(4)特长展示。
七、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录取办法
1. 录取批次:小学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小学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一类科目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参加二类科目组)。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师范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 等计10分,B 等计5分,C 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九、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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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等组成的招生试点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组、专家组、纪检组、保卫组、宣传组。
2.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3. 本招生方案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zjnu.edu.cn
招 生 网: http://zs.zjnu.edu.cn
咨询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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