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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建设

2010年云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素材: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专题材料

(一)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因

(1)我国农业的基础还不稳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一些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消除。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低,生产力水平低,农业生产率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搞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的科技进步,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建立现代农业。

(2)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呈扩大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与城市的差距更大,这是影响农民素质提高的重大制约。

(3)已经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

(4)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乡之间发展不协调,这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

(5)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

(二) 新农村建设的五大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途径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这一基本途径,关键是要建立五大机制:

(1)“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无论是财政支出还是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各个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投向,都应该逐步增加,并且形成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

(2)党和政府各部门合力、协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我们党和政府的部门是相当多的,不能说哪个部门只为城里设,所有部门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任务。”陈锡文说。

(3)引导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辛勤劳动建设自己幸福家园的激励机制。

(4)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5)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

(三) 新农村建设的五个“五”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全面、系统、完整的,不能片面地理解为是单纯的新

村庄建设,概括起来是五个“五”:

一是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句话: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二是2006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五项建设:“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

三是五个“必须坚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宪法规定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是“五要五不要”:要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五是五大目标: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

(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途径

(1)加大对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的扶持力度,发挥农业科技的先导作用;

(2)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

(3)加强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

(4)加快农业高新科技园区建设,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5)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五) 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新农村建设已经在全国全面展开,从中央到地方都成果显著,但要防范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弊端,避免一些地方官员大搞“政绩工程”。新农村建设实质上是一场全面的改革,涉及户籍制度、教育制度、行政体制、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需要从全局把握。同时,新农村建设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突破口和总方针。

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形成非“一日之寒”,“三农问题”的根治也非一日之功。“三农问题”盘根错节,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针对“三农问题”的特殊性质,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和切人点,既是发展的重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又具有可行性和高效性。解决农业问题,核心是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解决农民问题,核心是实现充分就业,提高农民收入。解决农村问题,核心是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

一是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为11452.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农业贷款余额9843.1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农村在上述各项资金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与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相比,显然很不相称。因此,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以及“加

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在现阶段,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结构,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

二是建立党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合力、协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是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更加自觉地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各地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及时加以规范,有的还可以上升为法律。

三是建立引导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辛勤劳动建设自己幸福家园的激励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引导作用,引导和支持农民积极建设好自己的幸福家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必须始终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发展基层民主,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事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措施,提高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觉悟水平和积极性。目前,基层干部和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障。充分发挥好、保护好农民的积极性,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问题。韩国在农村建设方面有比较成功的经验。他们的做法是政府提出指导性建设项目,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项目支持。江西省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也讲,他们的主要经验就是干不干、干什么、干多少、怎么干由农民根据需要决定。

四是建立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广大农民,但仅靠农民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要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建立城市医生取得职业资格和晋升职称必须先到农村服务一定期限的制度。鼓励和引导教师及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实施文化下乡、送书下乡等工作,为农民群众创作和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要鼓励各类企业与乡村建立交流关系,进行“一帮一”的支援。提倡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支援。

五是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当前农民最迫切的要求之一,就是五中全会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农村人多地少,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1990年,在农民的纯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和工资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5.6%和20.2%,而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人中上述两者的比重,已变为分别占56.7%和36%。尤其是农民人均来自工资性的收入首次突破了千元,也首次超过了来自种植业的收入。这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无疑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体制来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转移就业机会。

2010年云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素材:农村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专题材料

(一) 我国城镇化形势和面临的问题

我国正处在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从全国看,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城市数量和规模在增加。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从1978年到2004年,全国城镇化水平由17.9%提高到41.8%,城镇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5.4亿人;全国城市总数由193个增加到661个。并且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城市发展形势很好,已初步出现大、中、小城市和镇结合发展的趋势。由于西部地区面积大,交通线长,居住分散,沙漠草原多,乡村距离长,人口3.65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0%;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60%在西部地区,西部地区总面积为68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70%多。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需要正视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1)有些地区对推进城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问题的关系,实现城镇化的主要标志还不明确,思想观念还没转过来。 把搞城镇化片面理解为多建高楼大厦、立交桥、大广场、花园区企业或工场,建高级别墅、高档住宅,追求大而全、高而多的豪华建筑。

给开发商谋大利,开方便之门。这种不切实际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指导思想作风仍然存在。

(2)有的中心城市或较大城市,在改造旧城中只顾扩大新区,而忽视旧城改造,不分新建和改造旧城一律推翻重建,损害了特有的历史文脉继承。

(3)许多地区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实行一条腿走路,忽视了把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统一结合的发展。只顾扩大新区面积,而忽略各类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

(4)在大、中、小城市和城镇统一结合发展方面,存在重城轻镇,大中小城市和城镇脱节,不能更好的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小城市和城镇的作用。缺乏科学规划。上述问题确实反映出在城镇建设中有浪费人力、资源和资金的现象,影响了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实质上不懂得怎样使大中小城市和城镇结合发展,以及如何由城市化向城镇化转变过程的内容和关系。

(二) 加快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本思路

加快我国城镇化发展,应当既借鉴他国的经验,又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多途径地推进。

(1)国际城镇化发展过程及特点。城镇化的国际经验证明: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形态的综合体现,它绝不仅仅是人口的城市化,而是整个社会基本形态由农业型社会向更高一级城市型社会的转型,是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城镇化水平必须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综合考察美国、日本、韩国、墨西哥、巴西等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可以找出以下几个共同点:从发展过程看,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国家总体上都经历了一个“起步一快速发展——高位趋缓”的历程;在空间结构上,城市化水平高的国家大都经历了从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到都市区、大都市区的发展过程;在区域结构上,呈现出某一个或几个地区优先发展、逐步推进的态势;在发展动力上,城市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数据表明,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大体与工业化进程相一致,两者有着很强的相关性。在发展进程上,发展中国家具有在较短时间内加速推进城市化的后发优势。

(2)我国城镇化发展目标。在城镇化发展速度上,根据国际经验,城镇化发展是一个缓慢、加速、再减慢的过程。在城镇化水平达到30%左右后,城镇化发展进入加速阶段。当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为36.2%,正处在加速发展的过程中。1978~2000年年均提高0.83个百分点,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城镇化发展仍将以比较快的速度发展。如果前10年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再下一个10年年均提高0.6个百分点,最后30年,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左右,那么,到2010年前后,我国城镇化水平将接近45%,2020年前后将超过50%,2050年前后将达到70%左右,初步完成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

(3)推进步骤及各步骤重点。争取用5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城镇化进程。在战略步骤上大体可分两步走:第一步在2020年前后,城镇化取得明显进展,使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这一时期的关键:一是加速农村小城镇建设,开放县城或县域首位城镇的“城门”,允许农村劳动力在县域范围内流动起来;二是完善大中小城市的城市功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吸纳就业人口的能力。第二步在2050年前后,基本完成城镇化,使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这一时期的关键是扩大中小城市规模,完善县城或县域首位城镇的城市功能,并进一步强化小城镇建设。

(三) 影响农村城镇化的主要因素

1.立城产业缺失,产业支撑乏力

没有产业支撑,城镇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支撑产业可以是二产、三产,但以第二产业的工业为多,因为如果没有工业所带来的人口集聚达到一定规模,那么,第三产业,尤其是为生产服务的第三产业,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二十多年来乡镇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农村工业的基础,但总的来说,农村工业化水平还比较低,不能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有的地方工业基础还很薄弱,GDP 构成中工业的分

量还很低;有的地方有了一些企业,但规模不大,吸纳人口、集聚人口的功能不足,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力量不够;有的地方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制于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方式等,企业大而不强、小而不活,不能承担起立城的重担。

2.产业布局分散,人口转移滞后

家家点火、村村冒烟的农村工业格局,使农业劳动力在实现产业转移的同时,并没有完成就业的转移,在空间上的转移更为滞后,从而造成为数众多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兼业性摆动人口。人口在地理上过于分散,使得发展第三产业缺乏足够的市场容量,第三产业发展不足,又制约了工业的发展。

3.思想观念落后,进城动力不足

一是许多农民宁愿做“兼业农民”、亦工亦农的“两栖”人,也不愿放弃土地做市民,即使进城居住的农民也仍然把承包地看做自己生活福利的保障。这种意识既妨碍了农民向城镇转移,也影响了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从长远看不利于城镇化发展。二是许多企业主小进即满、小富即安,满足于偏安一隅,认识不到产业聚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城镇、进园区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城镇发展缓慢,吸引力不够。城镇与农村的生活差距是吸引农民进城的“势能”,城镇本身经济不发达、功能不健全、环境不优越,制约了城镇的吸引力。

4.缺乏市民待遇,农民进城受阻

一是农民进城门槛高,城镇户口还没有放开,农民不能自由落户,不能实现自由流动。二是就业机会少,由于产业缺失,就业岗位少,劳动工资低,农民进城进得来,却留不住。三是不能享有市民待遇,进城农民在子女入学、住房改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市居民还有很大差距,使得农民进城生活成本还相当高。

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思路

城镇化是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中的现象。农村和小城镇的生产要素向更大规模的城镇和大城市郊区集中是城镇化的传统演变方向,也是中

国的现实主要方向。大城市的人口和产业向郊区转移扩散是其现代方向。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非常高,多数都超过70%。城镇化的进程始终受到极化和分散两个相反力量所左右。

首先,在新一轮城市化中要协调好城乡关系,进一步调整城乡产业发展的结构,关键是要明确农村城市化的内容。城镇建设就是推进农村城市化,农村发展城市设施,可使农民不进城就能享受到城市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过去农村城市化模式基本上采取分散型的小城镇模式,与乡镇企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状态相适应,分散达不到规模经济,形不成城市功能,难以形成经济中心、市场中心,聚集不起人气,由此使农村城市化的目标难以实现。

其次,要搞好城镇规划,因为城镇规划是城镇建设的依据和基础,没有严格科学的规划,就没有高水平的建设。为此,应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搞好城镇建设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体现资源优势、人文景观和产业特点,并保持规划的严肃性;要引入市场机制经营城镇。应充分结合实际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农民和外商参与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第三,宏观调控、自身经营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城镇建设必需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分层次地发展。要以中心镇建设为重点,扩大规模,增强聚集功能。吸引第二、三产业向城镇聚集,形成规模效益,增强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国如果能在今后几年内真正建设2000个有现代化水平的城镇,就能使中国城镇化水平上一个大台阶,并为中国城镇建设树起典范。

第四,优先计划和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的基础设施是公共建设项目,城镇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建设好基础设施,通过财政、贷款、债券或民有资本解决。解决好教育卫生、废物处理、安全供水、空气污染和交通等问题。发展相关的产业和服务,形成相关产业网络和核

心效益。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资金运作,可通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筹集建设资金,放开的公共服务价格,鼓励竞争,以提高硬件水平。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落实规划,提高城镇建设的起点。

第五,政府职能应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转变,促进城镇建设的政策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引导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和企业运行环境,探索建立符合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培育生产要素市场,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办法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政策要优惠、落实措施要到位,方便于民,让利于民,加大吸引力度,促进城镇快速健康的发展。

城镇建设在转化和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城镇人口既是生产经营群体,又是居住消费群体。通过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和吸引有条件的农户到城镇集中居住,做到生产经营群体与居住消费群体同步聚集、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城镇建设。

只有好的政策,而没有过硬的基础设施,则不能把农民聚集到城镇里来;反之,如果只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而没有优惠的吸引政策,同样也不能使农民向城镇集中。

为此,各级政府应将城镇建设维护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费等,放权给城镇政府统一掌握,用于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在财政财力可能的情况下,从基础设施投资中切出一块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制定具体政策,放手吸引富者、能者进入城镇,建立创业园区、居住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积极建立有效的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转移至城镇的农民,土地既可以自己耕种,也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允许已经迁入城镇的农民将原承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折算置换成城镇住宅用地。要调整计划生育等相关的利益制度,降低门槛让城镇加快人口聚集。

应建立以居住地划分人口和职业的制度,实现城乡户口协调发展管

理。只要在城镇务工经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固定住所,就可以办理常住户口,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权力。如此,使中国有上千个左右的城镇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进而才能发挥规模效益。

加快城镇化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城镇在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重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建立完整、稳定、平衡和运转有效率的城镇体系。城镇建设发展过程决不是自发的过程,需要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造成城乡隔离阻碍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必须改革;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必须扩大到全社会,使放弃土地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给予城镇政府应有的权力;提高城镇法制、民主、专业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