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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严以律已专题研讨发言稿及心得体会精选汇编

最新严以律已专题研讨发言稿及心得体会精选汇编 第一篇:

严以律己心得体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把“严以律己”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基,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规范党员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的重要保证。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必然涣散党的组织、丑化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威信、削弱党的力量、动摇党的根基。当前,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实施,我们党承担使命的繁重性、艰巨性前所未有;随着“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日益凸显,我们党面临挑战的严峻性、多样性前所未有。高度重视纪律建设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守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五个必须”是最明确的标准和最直接的检验。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筑牢思想防线。言辞论调不一致、决策执行不到位、原则程序不遵循、讨价还价不服从、拉帮结派不休止、各自为政不同心、报告情况不如实、错误言论不抵制,凡此种种,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具体表现。坚决杜绝这些跑冒滴漏、走形变样、越轨出界的问题,必须对准根源、筑牢思想防线。要确立崇高的人生信仰,始终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

“总开关”。要锤炼忠诚的政治品质,永远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对人民忠诚。要保持强烈的为民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锻造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遵守党规党纪。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是表率,必须带头当好标杆。要心有所畏,敬畏是自律的开端、是行为的界限,也是避祸的良方,对党纪党规常存敬畏之心,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才能从一点一滴严格要求自己,防止产生“破窗效应”。要言有所戒,“凡出言,慎为先”,自觉做到与党同心同德,必须坚决抵制邪音、排除噪音、不传杂音,绝不能有失德失范、出格出界的言论。要行有所止,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框架下,做好该做的,杜绝不该做的,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既是限制更是保护,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思想上相信组织、在工作上依靠组织、在行动上服从组织,人生的航船才不会迷向触礁。 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每个党员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要紧起来、措施要实起来、

履责要严起来,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地生根。

第二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敬、戒、慎、省、守五个方面,为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确立了行为准则,打造了“防护栏”和“防火墙”。领导干部只有牢记“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道理,保持“持己,当从无过中求有过”的自律认识,秉持“归咎于身、刻己自责”的解剖精神,经常过滤思想、检点言行,才能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当前,律己不严主要表现为不守纪律、规矩认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有的纪律规矩认识欠缺,目无组织、目无纪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视制度、规矩为“稻草人”,口无遮拦,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有的把自己所管辖的地方、系统、部门、单位当作“自留地”,搞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有的拉帮结派、亲亲疏疏,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有的纪律散漫,上班时间侃大山、搞网聊、逛网店、打游戏、炒股票,我行我素;有的工作不安心、不用心,当“走读”干

部;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无敬畏、行无底线,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在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慎独、慎微。所谓慎独,就是在独处之时能够反躬自省、谨言慎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慎独作为一种操守、一种品格、一种风骨,让慎独的认识像影子一样伴随左右。所谓慎微,就是要在细微之处能够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小节上把持不住,就会演变成大问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不知不觉变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在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清正廉洁。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都不容易,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岗位,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算一算腐败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和自由账,明白什么是得不偿失,不要发生一

些不该发生的问题,到时候毁了自己的前程,毁了家庭的幸福,毁了一个地方的发展。

在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接受监督。可以说,我们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够严以律己,是值得信任的,但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自律代替不了他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认识,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来自纪律与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要早打“预防针”,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

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面对“四大风险”和“四种考验”,如果不能自律,而是受私心所扰、名利所累,就难免会走歪路,最终身败名裂。实践证明,唯有严以律己,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才不会陷入享乐和奢靡的泥潭。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坚决不干,才能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正以上率下、做好榜样。

第三篇:

法院院长严以律己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将“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就是要牢固确立“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思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不懈推进审判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官的优良形象。 作为一名法官,更要恪守“严以律己”要求,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责任思维,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唯此才能更好地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严以律己”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手握戒尺,最重要的“戒尺”就是法治。必须经常对照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来约束言行,这是严以律己的“规则层面”要求。要强化规则认识,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将法纪规则化做心中戒尺,经常

对照检省自身,对照整改工作。司法工作事关国家法律实施,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因此,政法干部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着手,向群众满意的方向努力。从法院的情况看,当前,首先要认真查摆和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内容的“六难三案”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善作善成。要通过法治的方法来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方面,我们吉林中院于2013年开展了“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对法律没有规定或有规定执行不好的司法环节进行专项治理,重新制定了32项规范,对立案、审判、执行、政务管理等各环节,从语言、着装、程序进行全方位规范,把“严以律己”的要求落实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现在,吉林中院司法行为日趋规范,“崇尚法律、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共同的工作理念和行为准则。 “严以律已”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礼记•中庸》有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古人对底线思维高度凝

练的概括。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准确判断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各种压力和挑战,规避风险,减少失误。只有这样才能有备无患,不至陷入被动局面。这是严以律己在“内心层面”的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就要加强修身,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除却心灵杂尘,不存非份之想。 要“日省吾身”,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抛弃欲望贪念,不越雷池,不触红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近年来,吉林中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理念,围绕“改革权限、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五权”要求,严格规范人、财、物、案“四权”运行。探索推进落实八项权力、三个风险等级、70个风险点的“8370”预警防控机制,强化重点岗位和热点部位监督,坚持开展日常警示教育,严肃整治“庸、懒、散”作风,营造了“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管理氛围,取得优良效果,2013年干警无违纪,院领导班子连续十多年被地方党委评为政绩突出班子。

“严以律已”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思维。随着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大 ,“为官不易”,领导干部的职级职位是一份沉甸

甸的责任。要心存敬畏,要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这是“行为层面”要求。因此,更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要通过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执行案件过问留痕制度,实行责任与权力捆绑,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触觉就延伸到哪里,避免法官司法行为失范、司法责任缺失。没有责任思维,就不会敬畏权力,就不懂行有所止。经验反复证明,腐败总是发生在权力不受约束、视戒尺为无物的地方。“政者,政也,己不正焉能正人”。正因此,政法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起责任认识,正心、正行、正身、正风,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工作上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生活上要怀淡薄之心,洁身自好,禁住诱惑,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清白为官,本色做人,表里如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优良形象。

第四篇: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呼声高起,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作用,身先士卒,守纪律、讲规矩,严守道德底线、规章红线、法纪防线,为改革开放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三严三实”时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凡事反求诸己”。作为领导干部,要加强严以律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起到榜样作用。

争做“严以律己”的表率,领导干部首先要懂“纪律”。懂“纪律”,要加强党纪国法、规章制度、法则章程等知识学习,深刻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补足“知识”之钙,把规矩、纪律了解清楚、底线掌握透彻;要牢记干部宗旨,思想、行动要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不发谬论、不打诳语,发现恶意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要立马当先,坚决制止。 其次,是要守“规矩”。守“规矩”,领导干部要有敬畏

心,一是要对规章戒尺心存敬畏,心装天平,头顶戒尺,严格遵循规章法纪做事,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二是对群众要有敬畏心,怀揣良心,心为民忧,情为民系,把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行为标准,不行谋权之私,不做贪腐之事,做到上对得起党和国家,下对的起群众百姓。

“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为政之要。只有加强自律,严格自律,领导干部才能切实规范自己的行为,使思想、行动不与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相背离。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发挥模范作用,率先垂范,常怀敬畏心,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做到“严以律己”。

第五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对古今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前,领导干部面临的考验和诱惑十分复杂,能否常怀律己之心,是其永葆政治本色的内在保障。

严以律己,就要敬畏群众、敬畏法纪、敬畏责任。对群众心存敬畏,就是要时刻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所盼、所急、所需;对法纪心存敬畏,就是要“手握戒尺”,维护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权威,坚守党纪国法防线,抵制腐化堕落;对责任心存敬畏,就是要不忘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创造经得起考验的一流业绩。

严以律己,必须强化自律精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省才能做到自知,自知才能达到自律。领导干部要善于自省,

按照《党章》规范言行,对群众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守住理想信念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以律己,必须善谋勤政之策,履职尽责推动事业发展。党员干部要把勤政作为事业追求和实践准则,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扑下身子干;对决策规划的事,雷厉风行地干;对事关发展的事,百折不挠地干。多到基层去,多到一线去,多到矛盾集中、环境复杂的地方去,接地气,促发展。

《官箴》曰:“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只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严以律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就能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就能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朝着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宏伟目标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