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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年-2030年)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年)

(修改)

纲要文本

规划组织单位:宜昌市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1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城乡统筹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2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策略 ..................................................................................................... 2

第二节 城镇化战略与城镇人口规模 ................................................................................. 3

第三节 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 4

第四节 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 5

第五节 市域公共服务设施 ................................................................................................. 8

第六节 市域综合交通 ......................................................................................................... 9

第七节 市域旅游............................................................................................................... 10

第八节 市域水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 市域电力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规模 .................................................................................... 11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 ................................................................................................... 11

第二节 发展规模............................................................................................................... 12

第四章 规划区规划 ............................................................................................................... 13

第五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16

第一节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空间结构 ........................................................................... 16

第二节 居住用地布局 ....................................................................................................... 17

第三节 生产性用地布局 ................................................................................................... 17

第六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19

第一节 路网结构............................................................................................................... 19

第二节 公共交通............................................................................................................... 21

第三节 公共停车场 ........................................................................................................... 23

第七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24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 27

第一节 绿地系统............................................................................................................... 27

第二节 景观系统............................................................................................................... 28

第九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规划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环境功能区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污染物控制策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 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给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排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电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 电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 燃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 环卫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防灾减灾系统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防洪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消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 人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 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落实中部崛起战略、适应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发和后三峡时代建设的

需要,实施湖北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战略,统筹城市各

项建设活动,促进宜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宜昌市城市

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下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7)《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年)》;

(8)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第3条 规划层次

本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宜昌市行政管理范围,辖三市五县五区,国土面积约21230

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宜昌市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

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秭归县行政辖区,总面积约9233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道、

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白洋镇、鸦鹊岭

镇、安福寺镇、顾家店镇等地的行政辖区,总面积约2944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期限

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二章 城乡统筹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5条 发展目标

1、市域协调发展目标

(1)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

基本目标,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城镇

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宜昌从大城市向特大

城市的转变,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成为带动鄂西南地区发展的主导力

量。

(2)到2020年,宜昌市GDP达到4800亿元,第三产业所占比重43%-47%;城镇化率63%;森林覆盖率65%,人均绿地12平方米。

(3)到2030年,宜昌市GDP达到7500亿元,第三产业所占比重55%-57%;城镇化率73%;森林覆盖率67%,人均绿地15平方米。

2、城市发展总目标

发挥资源优势,保持城市特色,使宜昌市成为宜居、宜业、宜旅的城市;加强区域协作,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提升

宜昌市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把宜昌市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的区域

性中心城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

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第6条 发展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

加强与武汉、重庆、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等中心城市的联系,

与襄阳协同发展,共同完成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重点加强与荆

州在产业、交通以及旅游等方面的联系,构建“宜荆组合都市区”。

2、市域统筹策略

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跨越行政区的城镇协调机制;构建分工协作、良

性互动的协作体系,建立各县市之间、城镇之间网络型关系,鼓励“飞

地园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统筹江河流域规划,重点保护水源地生态环

境,协调沿江上下游城镇的取水口与排水口,依据生态环境容量,制定

合理的城镇发展规模;通过基础设施导向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向中心

城市与中心镇的集约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系统

化布局,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之间的公平发展;指导与协调

各县市下一层次规划的编制。

3、生态环境保护与培育策略

依托《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中确定的项目,改善三峡大坝建成并运

行后对长江流域环境;制定与实施市域生态分区规划,保护生态系统完

整性、连续性和多样性,注重生态廊道保留;加强对水土流失的治理,

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地质灾害敏感点的监控和治理,预防与降低地质

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城镇建设中注重保留自然地形风貌。

4、产业发展策略

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已有的产业基础,寻求差异化的产业发展定位;大

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经济

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科学发展;优化人力资本结构,在产业转移中寻求

升级;以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提升工业生产技术为手段,提高产业园区

环境要求的门槛;创新与促进央企与地方企业、民营企业互动机制,实

现产业集群的形成。

5、市政基础设施引导策略

结合城乡规划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布局,适度超前规

划市政设施规模,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发

挥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为城市发展提供可靠的市政基础设施保

障。

第二节 城镇化战略与城镇人口规模

第7条 城镇化战略

统筹规划与建设沿江城镇带,积极与合理扩大宜昌中心城区规模,促进

宜都、枝江、当阳城区与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其他县市区(县

城)及重点镇的建设,引导人口与产业向中心城镇集聚;择优培育重点

镇,整合建制镇,扶持山区城镇健康发展。

第8条 市域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1、人口规模

市域常住人口2015年为468万人,2020年为511万人,2030年为547

万人。

2、城镇化水平

市域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9%,城镇人口为276万人;2020年城镇化

水平为65%,城镇人口为332万人,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5%,城镇人

口为410万人。

第三节 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第9条 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对策

市域划分为4个生态区,分别为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西北部森林生

态功能区、中部生态建设区和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

1、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1)主要包括五峰和长阳(除高家堰镇、龙舟坪镇外)两个土家族自

治县以及宜都市南部山区和秭归县杨林桥镇等。

(2)生态控制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

好市域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等重要

生态资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严格限制工业门类,

加强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依托自身良好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加强无污

染的资源型产业的开发。

2、西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1)主要包括兴山县、远安县、夷陵区和秭归县大部分乡镇。

(2)生态控制要点: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

逐步治理改造或搬迁现有污染企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

极发展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库区所有市县(区)和沿江建制镇建

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的污水收集系统;重点控制三峡库区的

水土流失,减少入库的泥沙量,库区和影响区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

逐步还林还草;建立岸边生态保护带。

3、中部生态建设区

(1)主要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秭归县的茅坪镇、夷陵区的小溪塔街道、龙泉镇、鸦鹊岭镇、三峡坝区、太平溪镇、乐天

溪镇、三斗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高家堰镇、龙舟坪镇、枝江市的

安福寺镇和宜都市的红花套镇。

(2)生态控制要点:加强城镇组团间生态区域的保护和控制,防止城

镇建设无序蔓延,不得随意填占溪、河、渠、塘;严格限制污染型项目

的建设;实行工业污染的集中处理和集中控制,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物

的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4、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

(1)该区包括枝江市、当阳市和宜都市大部。

(2)生态控制要点: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种类型的工业项目,严格实

施污染控制和环境监管。

第10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市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总规模约为2959.05平方公里。

第四节 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第11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 “一心一带四廊”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一心”:以宜昌市中心城区为主体,包括秭归县的茅坪镇、长阳

土家族自治县的龙舟坪镇以及当阳市、枝江市和宜都市等外围城镇;

(2)“一带”:长江城镇聚合带;

(3)“四廊”:香溪河、沮漳河、清江、渔洋河等四条主要城镇廊道。

第12条 城镇级别结构体系

规划中心城市-次中心城镇-三级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级

别结构体系。

(1)中心城市:即中心城区。

(2)次中心城镇:当阳城区、宜都城区、枝江城区。

(3)三级中心城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龙舟坪镇)、秭归县城(茅

坪镇)、兴山县城(古夫镇)、远安县城(鸣凤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县城(渔洋关镇)。

(4)重点镇:夷陵区雾渡河镇,宜都市松木坪镇、红花套镇、高坝洲

镇、枝城镇,枝江市问安镇,当阳市半月镇、两河镇、庙前镇,长阳土

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磨市镇、都镇湾镇,秭归县归州镇、沙镇溪镇、

郭家坝镇,兴山县峡口镇、高阳镇,远安县洋坪镇、旧县镇,五峰土家

族自治县五峰镇、长乐坪镇。

(5)一般镇:乡村区域的管理中心与商品集散地。

第13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至2030年,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分4级,形成1个特大城市,3

个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5个5-20万人口的小城市,44个5万人口

以下小城镇;突出重点培育中心城市及县(市)城区,形成特大、中等、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表2-1: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第14条 市域经济区划

市域划分为6个功能不同的经济区,分别为:

(1)中心综合服务区:承担全市及周边地区的金融商贸服务、科研教

育、文化娱乐等各项职能,适宜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物流业等相

关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外围城镇的支持作用。

(2)东部产业促进区:宜昌市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地区,适宜发展先

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科技、新材料、化工等,承接

中心综合服务组团以及全国其他地区的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

(3)东部农业生产区:全市基本农田的集中分布区,承担全市粮食生

产基地功能。

(4)西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自然生态状况良好,矿产资源丰

富。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育,限制高污染产业。此区域中矿产

开采及林业生产,需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适度发展旅游业。

(5)三峡清江休闲旅游区:包含了三峡坝区以及清江流域的众多旅游

资源,景色秀美,拥有发展旅游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是宜昌市旅游

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6)西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自然生态状况良好,山林茂盛,

在进行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山林特产,发展旅游业。

表2-2:市域经济区划范围一览表

第15条 城镇职能结构类型

市域城镇职能划分为“综合、工矿、旅游、农业”四种类型。重点加强

各级中心城镇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培育功能各异的重点城镇;完善综合

型城镇的职能,形成区域性经济、文化和综合服务中心;发挥农业型城

镇对农业发展的服务作用。规划期末,市域城镇体系形成以综合型城镇

为枢纽,工矿、旅游和农业型城镇为发展支点,不同类型城镇间互补协

作的职能结构。如下表:

表2-3:市域城镇职能类型一览表

注:本表不含建制乡。龙泉镇、桥边镇、艾家镇、安福寺镇、鸦鹊岭镇、顾家店镇、白洋镇纳

入中心城区,因此不在规划职能类型中出现;董市镇接近枝江城区,纳入枝江城区统筹考虑,

不在规划职能类型中出现;枝城镇纳入宜都城区统筹考虑,不在规划职能类型中出现。

第五节 市域公共服务设施

第16条 教育设施

(1)按照“高中进城、初中进镇、小学联村办”的总体思路,优化中

小学布局,重点抓好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及重点乡镇教育设施布

局,实现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城乡教育一体化。

(2)中心城区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在次中心城镇和三级中

心城镇大力发展普通高中、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促进就业;

重点镇和一般镇重点完成“两基”要求,配置必要的中小学设施,重点

镇配置1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

规划。新建居民小区必须同步规划配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第17条 文化体育设施

(1)在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各类博物馆、图书馆,改造、提升群众艺术

馆,完善多级文化设施;次中心城镇与三级中心城镇通过改造、新建等

方式,完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等文化设施配置;重点镇和一

般镇应按照规定配置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等文化设施。

(2)中心城区建成1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能满足市民健身和承办

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中心;次中心城镇与三级中心城镇建设1座综

合性运动场和1-2座体育馆;重点镇和一般镇应配置小型建设场馆、社

区活动中心等体育设施。

第18条 医疗卫生设施

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2.5-3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到5-5.5张。

第19条 社会福利设施

重点推动农村敬老、养老等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与完善。规划至2030

年,宜昌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5-30张,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

水平。

第六节 市域综合交通

第20条 铁路

新建3条铁路线路,分别为:十宜铁路、汉(武汉)宜(宜昌)城际铁

路和宜张铁路,改造焦柳铁路,增设紫云铁路作为白洋港、云池港、田

家河港与焦柳铁路之间的联络线。

第21条 高速公路

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包括沪渝高速汉宜段(即汉宜高速公路,含三峡专用

公路)、沪渝高速宜恩段、沪蓉高速荆宜段(即荆宜高速公路)、宜岳高

速翻坝段(即三峡翻坝高速公路)等4条;沪蓉高速宜巴段(即宜昌至

巴东高速公路)、保宜高速(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在建中;拟规划建

设宜张高速(即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太张高速(即太平溪至张家

口高速公路)、宜岳高速(即宜昌至岳阳高速公路)、宜来高速(即宜都

至来凤高速公路)。

第22条 公路

现有国省道按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进行改造;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城

之间、各县(市)城之间、各县(市)城与重点镇之间主要联系公路均

应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构筑市域各县(市)城之间的环路和大宜

昌环路,市域环路主要包括S224、S312、S255、S325,大宜昌环路主要

包括S323、S225、S256、S224。

第23条 跨长江通道

在现有西陵长江大桥、宜万铁路长江大桥、夷陵长江大桥、宜昌长江公

路大桥、枝城长江大桥等5座跨长江大桥的基础上,新建5座跨长江大

桥,分别为:红花套长江大桥(暂定名)、香溪长江大桥、庙嘴长江大

桥、伍家岗大桥(暂定名)、白洋大桥。

第24条 公路客货运站场

规划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场共18个,货运站场13座。如下表:

表2-4:规划二级以上客货站场一览表

第25条 航道

长江航道的通航能力为3000吨级;香溪河航道1000吨级通行至峡口,

500吨级通行至高阳;黄柏河通航能力1000吨级;三峡库区支流(青干

河、九畹溪、咤溪河)500~1000吨级通航能力;清江航道的通航能力

为300吨级。

第七节 市域旅游

第26条 旅游地空间结构

市域形成“一极、四轴、六区”的旅游地空间结构。其中,

(1)“一极”即宜昌旅游增长极。空间范围主要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小溪塔街道、三峡坝区及三镇、点军区、猇亭区等。

(2)“四轴”指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发展轴、宜昌清江旅游发展轴、宜昌

三国文化旅游发展轴和宜昌夷陵-兴山-神农架生态旅游发展轴。

(3)“六区”指都市观光旅游片区、长江三峡高峡平湖旅游片区、“两

坝一峡”旅游片区、三国文化与丹霞山水旅游片区、清江民俗风情与生

态旅游片区、香溪屈原·昭君·神农旅游片区。

第27条 城区旅游服务基地

(1)中心城区为全市一级旅游服务基地,并由都市旅游交通集散中心、都市文化娱乐游憩中心、都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都市商务会展旅游中

心和都市生态休闲旅游中心构成主要的旅游服务核心。

(2)兴山县古夫镇、五峰县五峰镇和当阳城区为全市二级旅游服务基

地。秭归县茅坪镇、远安县鸣凤镇、宜都市陆城镇、长阳县龙舟坪镇、

枝江市城关镇等为三级旅游服务基地。

第28条 特色旅游目的地乡镇

重点扶持具有旅游服务功能的乡镇,包括夷陵区三斗坪镇、太平溪镇、

乐天溪镇、黄花乡、邓村乡、雾渡河镇、秭归县九畹溪镇、茅坪镇、归

州镇、宜都潘家湾乡、聂家河镇、红花套镇、陆城镇、兴山县昭君镇、

南阳镇古夫镇、远安县荷花镇、鸣凤镇、当阳市城关镇、长阳县龙舟坪

镇、高家堰镇,五峰县渔关镇、枝江安福寺镇、点军区土城乡等。

第29条 旅游交通组织

(1)建设宜昌中心城区旅游交通主枢纽,承担主要的游客集散功能;

规划兴山、当阳、枝江、宜都、五峰等5个旅游交通次级枢纽。

(2)依托沪蓉高速、G318国道、S323省道、沪渝高速、三峡专用公路

及相关城市道路建设旅游交通内环,将中心城区与四大水利枢纽工程

(三峡、葛洲坝、高坝洲、隔河岩)连为一体,形成近郊旅游环线;依

靠对现状省道、县道的升级,建设旅游交通外环,连接兴山、秭归、长

阳、五峰、宜都、枝江、当阳、远安等远郊市县及相关景点,形成市域

远郊旅游环线。

第三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30条 城市性质

世界著名的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域副中

心城市。

第31条 城市职能

(1)长江三峡水电枢纽和著名的风景名胜旅游及商务休闲旅游目的地。

(2)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交通及流通中心。

(3)长江中上游重要的磷化工业、生物制药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

加工业的生产区。

(4)湖北省重要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服务中心和

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32条 规划区人口规模

规划区常住人口2015年为323万人, 2020年为361万人,2030为年

389万人。

第33条 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区近期2015年建设用地为323平方公里,中期2020年建设用地为

361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约为389平方公里。

第34条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中心城区2015年常住人口为174万人,2020年为226万人, 2030年

为258万人。

第35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量为270.6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

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 规划区规划

第36条 规划区长江城镇聚合带格局

(1)规划结构为“一带三区”,即长江城镇聚合带为一带;沿江分布三

个城镇区,北部为生态城镇区,包括坝区及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

坪镇、秭归县茅坪镇;中部为核心城镇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

军区、小溪塔街道、龙泉镇;南部为产业城镇区,包括猇亭区、枝江市

的马家店街道、鸦鹊岭镇、白洋镇、顾家店镇、安福寺镇、董市镇、七

星台镇、宜都市的陆城街道、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枝城镇。

(2)长江城镇带内组团划分为一级组团和二级组团。其中,一级组团

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小溪塔街道、坝区及太平溪镇、乐天

溪镇、三斗坪镇、秭归县茅坪镇、猇亭区、马家店街道、白洋镇、陆城

街道;二级组团为:龙泉镇、鸦鹊岭镇、顾家店镇、安福寺镇、董市镇、七星台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枝城镇。

第37条 城镇职能

城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工矿型、旅游型。

表4-1 长江城镇带城镇职能表

第38条 空间管制

规划区分为三类管制区域,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1)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重要山体、饮用

水水源地与重要水体、防洪区域等。自然保护区大都集中在规划区西部

和北部,以林地与动植物保护区为主;基本农田大部分位于规划区东部;水源地保护区包括长江干流、清江干流、官庄水库、善溪冲水库、楠木

溪水库、王家坝水库、泉河水库等。

(2)限制建设区:主要为地形条件较为复杂、不适宜作为建设用地的

区域,部分重要山体,水系,一些具有防洪防涝要求的河滩地等。

(3)适宜建设区:用地较为平整、无地质灾害,且开发不会对生态和

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为适宜建设区。规划区内适宜建设区用地以建

设用地为主。

第39条 规划区内长江经济带布局

规划区布局北部沿岸为旅游发展区,中部为服务区,南部为产业区,长

江经济带重点打造三条廊道:三峡库区至西陵区一带,拥有得天独厚的

自然景观资源,并受到生态保护限制,适宜打造精品旅游廊道;宜昌市

未来的产业发展廊道,安排在猇亭区及以东范围,建设以装备制造、化

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走廊;配合产业发展,打造物

流廊道,实现物流中转和翻坝运输的职能,建设三峡物流中心,包括茅

坪港、太平溪新港、火车南站、火车东站、三峡机场空港、紫荆岭、云

池港、红花套、枝城港、七星台等十大物流园区。

第40条 三峡枢纽港及交通规划

整合规划区内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多种交通设施,建设三峡枢纽

港。

1、三峡枢纽港发展定位为翻坝中转港、工业输出港、三峡旅游港和西

部出海港,具备港口装卸与储存、翻坝转运与多式联运、临港工业开发、功能综合的现代物流、三峡旅游服务等多项功能。

2、翻坝中转港

构建 “两坝、四港、两翼” 的三峡翻坝运输系统。翻坝转运集中在太

平溪作业区、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茅坪作业区、红花套

作业区、枝城作业区。

(1)上游集装箱与散货下行:江北上岸货物在太平溪作业区通过太张

高速、沪蓉高速转运,经白洋—云池作业区或田家河作业区转水运。南

岸货物和需转铁路运输的货物在茅坪作业区上岸,通过翻坝高速或十宜

铁路转陆运,经红花套、枝城作业区转水运。

(2)下游集装箱与散货上行:南岸货物在枝城作业区上岸后经焦柳铁

路或高速公路转陆运,也可通过翻坝高速或铁路经茅坪作业区转水运。 北岸货物在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上岸后通过保宜高速、沪

蓉高速、太张高速转运至太平溪作业区后进入上游。

3、工业输出港

分发挥港口的资源配置优势以及水运低成本优势,发展临港工业,建设

宜昌工业输出港,重点建设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枝城作

业区和七星台作业区。

4、三峡旅游港

以三峡专用公路为旅游翻坝客运主要通道,游客可在九码头上岸后游览

宜昌市,也可在平湖客运专用码头、夜明珠码头上岸,游览西陵峡,由

太平溪码头上船进入长江上游。

5、西部出海港

以建成长江中上游交通物流枢纽中心、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

为目标,重点建设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枝城作业区。

第41条 水资源协调规划

按“优水优用”原则,优化规划区水资源配置。规划供水水源主要有长

江干流、清江干流、官庄水库、善溪冲水库、楠木溪水库、王家坝水库、泉河水库等,规划采用双水源供水以保证供水安全。对规划区内的饮用

水水源地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保护区内严格执行“禁止新建、扩建与

供水和水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等关于水源保护的九项禁止性规

定。统筹处理长江上下游供排水关系,协调取水口、水源保护区与排水

口位置,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第五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第一节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空间结构

第42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主要向长江宜昌下游段方向发展,形成沿江分布、垂江拓展的

发展格局。

第43条 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形成“沿江带状多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

1、城市一级组团为:

(1)西陵组团:宜昌城市的政治中心、商贸商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和科技文化中心;

(2)伍家岗组团:宜昌现代新城中心,是城市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集聚

区、现代服务业核心区、生态宜居区和客运交通门户;

(3)点军组团:滨江生态主城区,以体育休闲、文化产业、教育科研、居住、度假疗养等职能为主,安排部分无污染工业物流用地;

(4)小溪塔组团:沿江综合城市组团,建设沿江工业、现代农业和生

态居住区,发展三峡文化旅游;

(5)猇亭组团:宜昌城市重要经济增长极、工业聚集区,以工业和交

通职能为主,逐步发展综合服务职能;

(6)白洋组团:城市产业新区,宜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支撑,依托白

洋港发展临港和大型工业,并为周边工业组团提供综合配套设施,;

(7)坝区组团:三峡工程建设、展示、发展区,太平溪以客运和旅游

服务为主,乐天溪以居住和旅游服务功能为主,三斗坪主要以旅游服务

为主。

2、城市二级组团为:

(1)龙泉组团:外围工业组团,以发展无污染工业为主;

(2)鸦鹊岭组团:外围工业组团,以发展无污染工业为主;

(3)安福寺组团:外围工业组团,工业发展为主,配套建设工业服务

设施;

(4)顾家店组团:外围工业组团,发展临港工业和重化工业。

第二节 居住用地布局

第44条 居住用地建设原则

(1)各组团内部居住用地与就业岗位之间形成相对均衡的配置比例,

减少组团之间的通勤交通。

(2)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以新区建设为主导,调整居住结构,逐步改善旧区环境。

(3)鼓励成片开发、集中建设,完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

第45条 居住用地布局

(1)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7857.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9%,

人均用地30平方米。

(2)规划确定39处城市居住片区,各个片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在20~

35平方米/人之间,考虑到每个片区所处地区的城市功能的差异,新区

建设采用高值标准,旧城改造采用低值标准。

第46条 保障性住房规划

(1)在各组团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并适当配比公租房,解决中

低收入者居住问题。

(2)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布局在原则上应分散布置。

(3)保障性住房宜靠近就业区布置。

第三节 生产性用地布局

第47条 工业用地规划结构

“一带一路”的用地布局结构,即:规划长江产业带,梳理沿长江流域

的产业布局,调控产业落位,增加集聚效应;沿小鸦公路培育已具雏形

的沿路产业线,打造小鸦公路产业带。

第48条 主要工业园

宜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管理宜昌市主要工业园区,目前已形

成一区六园结构,包括:

(1)东山工业园

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轻工食品等主导产业,是宜

昌高新技术产业、科研院所和现代服务业的聚集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

人才强市的改革实验区。

(2)点军工业园

适宜重点发展电子、磁电子、金属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是宜昌发展战

略型新兴产业的高科技产业园区。

(3)宜昌生物产业园

适宜打造成为集研发、孵化、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型生物

产业园区,由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研发孵化、公共服务等四大功能片

区构成。

(4)深圳工业园

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和宜昌沿江最核心的工业

园区。适宜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制造、电工电缆、生物科技等特色产业。

(5)猇亭工业园

成为全国一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适宜重点发展船舶机械制造、新材料

等主导产业。

(6)白洋工业园

适宜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打造为科研孵

化、生产制造、商务服务等功能齐全的现代生态工业园区。

第49条 物流集散用地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中结合三峡现代物流中心建设,规划10个大型物流

园区,分别为:

伍家岗物流中心(花艳物流园)、云池物流园区、白洋物流园区、茅坪

物流园区、东山商贸物流园区、太平溪物流园区、紫金岭物流园区、三

峡机场空港物流园区、小溪塔物流园区、火车南站物流园区。

第六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路网结构

第50条 路网体系划分

规划将城市道路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层次,其中

主干路细分为干线性主干道和普通主干道。

快速路及干线性主干路构成组团之间的快捷联系通道,组团内部主次干

路按“格网式”布局,依托地形自由延展。

第51条 路网规模

规划路网总规模1981.5千米,密度为7.3千米/平方千米,其中:快速

路长度213千米,路网密度为0.78千米/平方千米;主干路长度956.4

千米,路网密度为3.53千米/平方千米;次干路长度506千米,路网密

度为1.87千米/平方千米。道路面积率为11%。

第52条 平面布局

(1)中心城区依托快速路与干线性主干路强化各城市组团之间快捷交

通联系。

1)快速路

快速路是城市组团间联系的关键通道,规划形成“三纵五横”快速路网

格局,其中“三纵”分别为东山四路-伍亭路-福亭路、三峡专用公路、

江南路-S323省道-G318国道-荆门山大道-S254省道;“五横”为宜秭公

路-发展大道-西陵二路-庙嘴大桥-东岳二路、港窑路-胜利三路-夷陵长

江大桥-夷桥路、龙柏路-柏临河路-伍家岗大桥、子窑路-桃子冲路-红

花套大桥、S325省道-S107省道。规划红线宽度按60 -80米控制,道

路断面采用两幅路或四幅路形式。

2)干线性主干路

干线性主干路是城市组团之间交通联系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快速路

网的重要补充,全线实行半封闭管理方式。规划形成“三纵四横”的路

网框架,其中“三纵”分别为小鸦公路、城东大道-汉宜路、东山大道-

武临路-318国道-猇亭大道;“四横”分别为夷兴大道、花溪路、民主路、张家湾路-S107省道。规划红线宽度按50-60米控制,道路断面采用两

幅路或三幅路形式。

(2)中心城区各组团由普通主干路及次干路形成内部骨架路网,建立

起组团内各城市功能片区或产业功能片区间的交通联系通道。

1)普通主干路

普通主干道是与邻近城市组团或组团内主要公共服务片区、居住功能片

区、产业功能片区等的交通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50m,道路断面

采用两幅路或三幅路形式。

2)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组团内部各类功能片区之间以及片区内部的联系道路,并

对主干路交通需求进行集散。规划红线宽度20-36m,道路断面采用单幅

路或两幅路形式。

3)支路

支路规划红线宽度均为15-20米,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

第53条 道路交叉口

1) 立交节点

道路交叉口形式应满足相交道路性质、功能及快速交通转换的要求。快

速路之间、干线性主干路之间以及快速路与干线性主干路相交主要依据

交通流量、流向设置全互通立交;快速路与普通主干路相交一般考虑设

置全互通立交或菱形立交;干线性主干路与普通主干路、次干路相交,

一般考虑设置菱形立交、平面灯控渠化交叉或右进右出的形式。规划立

交节点共计28处。

2) 平交节点

本次规划范围内各等级道路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根据沿线用地功能、

交通组织形式等因素,采用平面灯控、右进右出或停车让行的管理方式。

3) 交叉口渠化

主干道相交及主次干道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按25米控制,

次干道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按20米控制,支路相交及支路

与其它等级道路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均按10米控制。

主干路及其与次干路的平面交叉口应进行渠化设计;次干道及支路的平

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进行展宽设计。规划主干路展宽段长度为70米,

渐变段长度为30米;次干路展宽段长度为50米,渐变段长度为25米;支路展宽段长度为30米,渐变段长度为20米。

第二节 公共交通

第54条 发展目标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构建以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出租汽车、轮渡、水上巴士等为补充的多模式、多层次、高效率的公共交通体系。

第55条 轨道交通

规划3条轻轨线路:

(1)一号线:从小溪塔出发到伍家岗,沿平湖大道、三峡路,过夜明

珠路后到达夷陵大道,至伍家岗后接沿江大道,后经白沙路、八一路连

接二号线;

(2)二号线:与一号线在伍家岗对接,转乘到猇亭、白洋,远景考虑

连接至枝江;

(3)三号线:北端与一号线连接,从发展大道向南,连接西陵二路,

通过庙嘴大桥后连接点军南站以及桥边。

第56条 快速公交交通

规划5条BRT线路,分别为:

(1)平湖半岛—火车东站线:主要路线包括平湖大道、夜明珠路、东

山大道、桔城路。

(2)龙泉—猇亭线:沿龙柏路、柏临路、火车东站、伍临路、318国道

至猇亭。

(3)平湖半岛—姜家湾线:沿平湖大道、夷兴大道、宜秭路到姜家湾

(4)开发区—点军区环线:发展大道、西陵二路、庙嘴大桥、点军路、江南大道、夷陵长江大桥、胜利三路、发展大道。

(5)猇亭—白洋线:(猇亭)临江大道、318国道、新城一路连接白洋。

第57条 常规公共交通

结合城市交通、道路网建设和城市用地发展,整合交通资源,按骨干公

交线路和区域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格局。

(1)骨干公交作为BRT的补充形式,承担部分中长距离客流,主要设

置于组团间客运走廊上,运营车速为15-20公里/小时,长度为15-30

公里。规划共计12条骨干公交线路,总长度230km左右。

(2)区域公交以服务区域内出行为主,包括区域干线和区域支线,主

要布设于组团内部和组团之间。线路以辐射线为主,横向联络线和区域

环线为辅,通过线路衔接提高骨干线网络运行效率,长度10公里左右,线网密度达到3-4km/km2。

第58条 公交专用道

加强公交专用线建设,进一步扩大公交专用道范围,将发展大道、城东

大道、沿江大道等客流需求量大、道路条件较好的道路逐步改造为公交

专用道,形成公交专用道网络。

第59条 公交场站

公交场站按中途停靠站、首末站、枢纽站和停保养场进行规划控制。

(1)中途停靠站,中心区站距为300-500米,外围区为500-600米,

近郊区为600-800米。确保3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87%,500米站点覆

盖率达到95%;

(2)首末站,根据线路数的不同,将首末站分为一级和二级:到、发线

路数在五条以上的设置一级首末站;到、发线路数在三条至五条的为二

级首末站。每条公交线路首末站用地面积为800—1400m2,规划共计86

个公交首末站;

(3)枢纽站,分大型对外交通设施、区域交通转换节点、市区交通集

聚转换点等三类枢纽站,规划有宜昌东站枢纽、夷陵客运站、宜昌南站

等18个枢纽站;

(4)停保养场,规划新增夷陵客运站、花溪路停保场和猇亭停保场等

20个停车保养场,用地70公顷,满足 3500辆标准车停保养需求。

第60条 出租汽车

出租车规模控制在7800辆,每万人拥有出租车28辆;里程利用率达到

60~65%;日均服务车次达到50~55车次;综合提高出租车的服务水平。

第61条 水上巴士

中心城区水上交通主要包括客运轮渡和水上公交系统两部分,其中客运

轮渡主要为过江通勤交通服务,借助宜昌市水网建设水上公交系统,将

交通和旅游观光结合。

(1)规划、保留3条跨江轮渡航线:朱市街—大南门、艾家镇—热电

厂、红花套—古老背;

(2)结合水上旅游和通勤需要,开辟四条水上巴士线路:西陵—伍家

岗—猇亭、白洋—陆城、西陵—三峡坝区、沿黄柏河的夷陵—西陵。

第三节 公共停车场

第62条 停车发展战略

(1)改善停车供应结构,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和

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方式,遵循“城市核心区停车位适度供应,外围地区足量供应”的原则。

(2)按照分类供应和区域差别供应原则提供停车设施。出台机动车停

车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强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鼓励

多元化投资建设停车场。建立健全交通静态管理法规条例以及运行机

制,并加强交通执法力度。

第63条 公共停车场用地规模

构筑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并与道路设施和公交设施相协调的停车系统。

规划公共停车场用地规模为135公顷,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用地占

80%-90%,自行车停车场地用地占10%-20%。

第七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第64条 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在伍家岗区中心的白沙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预留市级行政

办公用地。

第65条 商业金融业设施

建立“市级-区级-片区级”构成的多级商业服务网点。分别为:

1、市级商业服务中心

(1)西陵组团的市级商贸服务中心在现状商业中心基础上改造,位于

东湖一路、东山大道、胜利四路、沿江大道所包围的区域。通过绿化和

步行道将滨江公园、陶珠路-中山路步行街和夷陵广场连为一体,带动

现有商业中心升级,形成旅游商业游憩区,为整个中心城区和外来游客

服务。沿西陵一路两侧布置商务办公用地,旅馆设施向江边聚集,增加

沿江大道城市活力。

(2)伍家岗组团市级商贸中心位于火车站前至江滨地区,火车站前至

五一广场周边地区以商业服务为主,滨江地区以办公和旅馆设施为主。

2、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在点军、白洋、猇亭、坝区、小溪塔、龙泉等组团布局区级商业服务中

心。

3、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在居住片区布置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

第66条 文化娱乐设施

1、市级文化设施

(1)保留现状的市级文化设施,包括:宜昌市博物馆、宜昌市群众艺

术馆、图书馆、广电中心、剧场等。

(2)规划增建规划展览馆(伍家岗行政中心周边)、大型文化馆及影剧

院(东站新区)、宜昌博物馆(点军区)、移民纪念馆(西坝)、美术馆

(博物馆原址改建)。

2、组团及居住区文化设施

各分区结合分区中心的建设,配套设置包括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宫

等在内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各居住区、居住小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

配套文化设施。

第67条 体育设施

1、市级体育中心

保留和完善现有市级体育设施;规划将市级体育中心布置在点军区,结

合卷桥河滩地,建设大型体育公园。

2、组团级与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1)在白洋、猇亭、坝区、小溪塔等组团以及东山工业园建设组团级

体育场馆等服务设施。

(2)结合公园、游憩场所、居住区绿地等建设为市民提供方便的日常

体育锻炼设施。

第68条 医疗卫生设施

(1)医疗卫生设施系统建设力求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

体系。建立以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镇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的

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资源覆盖面,积极推进基层和农村医疗设施的

建设,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级配合理的医疗卫生网络。至2030

年中心城区千人床位指标达到7-8床/千人。

(2)规划三级医院9所,其中现状5所,规划在东山四路、白洋新区、点军南站各新建1所三级医院,提升现有1所二级医院为三级医院。

(3)规划二级医院13所,其中保留现状8所,规划新建5所,在小溪

塔、猇亭、点军、龙泉、伍家岗组团各新建1所二级医院。其中传染病

医院在现状基础上完善。

(4)康复疗养院用地布置在点军组团。

(5)扩建疾病控制中心。

第69条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设施

规划三大教育园区,分别为:

(1)以教育学习为主的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电力职业

技术学院所构成的高等教育园区。

(2)以职业教育、就业培训为主的土门职教园区。

(3)以文化创意、文化教育为主的点军教育园区。

第70条 科研设施

规划两处生产研发中心,分别为:

(1)以科技研发、创意展示为核心的东山科研中心。

(2)以产品研发、企业培训为核心的白洋科研教育中心。

第71条 社会福利设施

(1)福利院在现状基础上扩建,不断改善条件,提高标准;稳步推进

老年公寓的建设。

(2)保留现状7处公墓和烈士陵园,根据需要适当扩展。

第72条 文物古迹

严格按照国家法规,保护中心城区内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

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和2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好目前暂时没有

列入文物清单但对宜昌市城市发展历史有重要标志作用的街区、建筑。

表7-1:中心城区内省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类列表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一节 绿地系统

第73条 规划目标

在复杂地貌地区建设具有山水城市特色的生态绿地系统,保证居民在步

行10分钟内能够到达公园绿地或公共开敞空间。

第74条 规划绿地指标

规划中心城区近期人均公共绿地9.6平方米/人,绿化覆盖率41%以上;远期人均公共绿地14.0平方米/人,绿化覆盖率45%以上。

第75条 绿地系统结构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以城市外围与组团间山体为背景,以城市内部山体为

核心,以沿江、沿河、沿路的带状绿地为联系纽带,以各级各类公共绿

地为主要活动区域,建立点、线、面结合的复合式、立体化结构。

第76条 自然绿地和重要水体

(1)城区城市绿地系统的背景为城市周边的山体丘陵和林地等自然绿

地,需要严格保护,禁止城市建设。

(2)长江、黄柏河、运河、柏临河、五龙河、卷桥河、乐天溪、高家

溪等为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水体,应严格进行环境保护,加强水体污染

防治和周边环境整治。

(3)严格保护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包括峡口风景名胜区、牛扎坪风景

名胜区等)、龙盘湖风景名胜区、三峡坝区森林公园、磨基山森林公园、金银岗森林公园、文佛山森林公园、长江宜昌段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西

陵白鹭自然保护小区、金银岗自然保护小区、天湖自然保护小区、小麂

自然保护小区、文佛山自然保护小区、猇亭白鹭自然保护小区。

第77条 城市公园

(1)城市公园绿地按“市级-组团级-居住区级”三级划分,主要分

布在滨江、滨河、依山地带,注重与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相结合,加强历

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2)规划新建的大型城市公园包括:黄柏河滨水公园、沙河环保公园、绵羊山公园、桥边河公园、罗家坝公园、卷桥河体育公园、营盘山公园、

白马山公园、求雨台公园、六眼冲公园、龙泉公园、五龙公园、土门公

园、柏临河公园、灰布冲公园、长寿湖公园和白洋公园。

第二节 景观系统

第78条 城市景观总体构架

规划宜昌中心城区的城市景观结构为“江穿城,城镶山”。

(1)针对宜昌多山的特征,划分远城山体、近城山体、入城山体,重

点对入城山体(包括翠福山、磨基山、金鸡山、绵羊山、镇镜山、营盘

山、东山、万寿山、白马山等)进行保护。梳理黄柏河、沙河、运河、

柏临河、桥边河、卷桥河的滨水景观。

(2)未来形成一江两岸、江左“山在城中”、江右“城在山中”的景观

格局。

(3)在以工业为主的猇亭-白洋新区,注重生态防护,保护区域内山脉

和水系.

(4)三峡坝区处于高山环抱之中,坝上为高峡平湖,坝下为西陵峡风

光,坝下左岸已经具有疏朗、规整的现代化城市风貌,右岸为具有地缘

建筑风貌特色的小城镇景观。

第79条 长江景观带

长江景观带是宜昌城市景观的主轴,是展示宜昌城市景观格局的核心。

(1)应严格控制西陵峡江段在两岸滨江公路和长江之间的建设,逐步

拆除影响景观的建筑;严格保护两岸现有自然山体尤其是临江山体,对

已遭破坏山体尽快进行绿化。新建设应严格保护自然岸线,除必要的港

口设施和市政设施外,其他建设活动应留出50米以上自然岸线;合理

配置岸线资源,尽量减少生产岸线;生活岸线注重不同断面的设计,增

加亲水空间。

(2)城市建设应特别注重长江左岸葛洲坝至白洋段滨江建筑界面的控

制和长江右岸自然山体的保护。西陵和伍家岗的城市轮廓线控制,应以

磨基山、夷陵长江大桥、艾家滨江广场等主要观景点观看的视觉效果为

依据进行设计和控制。点军区沿江建筑轮廓线则以庙嘴大桥、镇江阁、

夷陵大桥、预留的行政中心处向南观看的视觉效果为依据进行设计和控

制。

第80条 绿楔与绿心

建设宜昌景观系统中的绿楔,包括西陵后山—磨基山、龙盘湖—观音山、善溪冲—艾家店等三个绿楔;以西陵后山和猇亭后山为城市绿心,控制

绿心内的建设,恢复被破坏的山体。

第81条 重要景观区

对宜昌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重要景观区有7处,分别为:三峡大坝

景观区、峡口平湖景观区、西陵城市中心景观区、伍家岗城市中心景观

区、点军沿江自然景观区、江北沿江城市景观区和白洋新区景观区。

第82条 山水绿化廊道

保留宜昌城市内部自然山水的廊道,加强廊道周边公共空间的建设,以

自然山水廊道为核心,形成串联长江两岸城市公共空间的内部景观通

廊。

江北的山水景观廊道起于夷陵区陈家堰湾,连接沙河、东山、白马山、

龙盘湖,至猇亭后山的六眼冲附近;江南的山水景观廊道开始于牛轧坪,经笔架山、磨基山,穿观音山,抵宋山、香客岩。

第83条 城市景观轴线

城市主要景观轴线多为城市主干道路,其中:

(1)小溪塔组团4条:夷兴大道、镇平路、黄河路、发展大道。

(2)西陵和伍家岗组团11条:沿江大道、东山大道、城东大道、发展

大道(部分)、魏家畈路、共生路、宜古路、柏临河路、西陵二路、西

陵一路、东山四路等。

(3)点军组团3条:江南大道、东岳二路、夷桥路。

(4)猇亭组团3条:金猇路、机场路、猇亭大道。

(5)其他外围组团各1—2条,为组团内部主要交通道路。

第84条 眺望点及眺望视域

1、磨基山:“长江”视域

以磨基山为眺望点,北望西坝、东望老城及以下。要求云集路至胜利三

路之间的建筑高度不超过现状平均水平。

2、东山:“西陵中心区、发展大道”视域

以东山烈士陵园为眺望点,东望发展大道,西望西陵中心区,远处为点

军山峦。

3、坛子岭

坛子岭是三峡坝区重要的眺望点。

4、三游洞:“黄柏河、平湖半岛、长江”视域

以三游洞为眺望点,东望黄柏河、南望长江和平湖半岛。

第85条 城市轮廓线

1、长江左岸城市轮廓线

中心城区塑造山城交融、自然与人工交替的景观轮廓,引导高层建筑向

西陵组团、伍家岗组团、猇亭组团、白洋组团的中心集中布置,其他地

区布置低、多层和小高层。

2、长江右岸城市轮廓线

以山丘为背景,强调山体轮廓线;建筑控制为低、多层,形成城在山中

的景观效果。严格保护执笏山、文佛山、磨基山等山体及其他沿江山丘

的山林植被和轮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