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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转让协议

托管所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托管所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承租地

第二条:承租权的变更

(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达成协议,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乙方未能与房主达成协议,本协议无效。

第三条:附属设施的归属

托管所现有装修、装饰、设备(详见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附件二中物品需要经过房东认定属于甲方所有,不属于原房屋内物品;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转让费用与支付方式

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注:时间节点上,务必最后一笔费用支付时间在接收全部儿童之后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甲方责任

1

所有儿童名单、参加班级情况及收费标准情况告知乙方。

甲方需如实告知所有已经收费儿童学习到期的时间,并将从乙方接收全部学生之日至儿童到期时间应分摊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不许甲方及其托管所里的老师在此附近开托管所。原 托管所所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继续留用的之外,其他员工应负责安置补偿。

3.合同生效前,甲方原有的所有债务、所有遗留的其它问题等应由甲方承担。

4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起点托管所当前的经营情况、包括是否已有政府单位人员前来检查,消防单位通知整改等信息。

5责任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6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托管所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

1

进行赔偿。

2.如发现甲方及其托管所里面的老师在附近开托管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

3.甲方在转让起点托管所时,如有隐瞒不真实信息等,对乙方造成伤害的,应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乙方:

按期交转让费,否则按需交费用的1%/天补偿给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