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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团省委、团市委、市直团工委的统一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委先教办、团市委《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泛开展以“永远跟着党走”为主题的增强共青团意识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共青团三门峡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在全院团员中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切实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解决我院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团的各项工作发展,提高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本院广大团员青年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我市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构建和谐三门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1、增强意识。坚持用科学理论构筑广大团员的精神支柱,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保障和维护团员的基本权利,明确团员的各项义务,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组织意识;引导团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模范意识。

2、健全组织。把教育活动与加强团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深化坚持党建带团建,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完善“三级联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形成符合检察工作特点,能使青年团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以此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院团组织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3、活跃工作。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不断提高团的工作水平。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青年文化、青年创业、青年人才、青年中心等重点工作的深化实施,促进团的事业和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4、树立观念。在全体青年团员干警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向优秀党员看齐,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认真学习、借鉴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院党组、机关党委的支持与重视,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党建带团建总体格局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划,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2、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将理论学习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基础环节,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团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团史团情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通过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典型宣传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使广大团员明确新时期团员先进性的要求,激发团员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的优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掀起活动高潮,使我院团员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增长才干。

5、坚持开拓创新。广泛调动和发挥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在目标不移、原则不丢、质量不降、环节不少、时间不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载体,探索新时期团员教育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创造工作特色。

四、参加范围

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为:

1、全院在编团员(包括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2、流入团员(借调、临时聘用、实习人员中的团员);

3、团支部成员。

全院涉及团员12名,分属6个部门。

五、实施步骤

根据团省委、团市委、市直团工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确定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在xx年11月1日开始,至xx年11月30日结束,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10天。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1、广泛宣传发动。在全院中积极宣传,形成声势,努力营造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教育活动氛围。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安排。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会,明确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对本单位的教育活动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2、搞好团员状况调查。团支部做专题调查,深入到团员青年之中,广泛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基本需求,弄清团员队伍的基本状况,找准组织建设、团的工作和团员、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集中教育,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为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奠定基础。

3、建立健全组织。坚持党建带团建,将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努力做到要求同步提,活动同步搞,考核同步做,不断优化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要将教育活动纳入实施团建基础工程的总体格局,纳入团建“三级联创”之中,通过组织找团员,团员找组织,不断扩大团员的参与面,为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学习教育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1、组织集中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教育活动。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辅导、集中上团课、演讲比赛、巡回报告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党的十六大精神、团的十五大精神、省十二次团代会精神、市四次团代会精神、党的基本路线、《团章》、思想道德教育、团史团情等知识的学习。在学习阶段,每一名团员至少要参加一次团课、学一遍团章、读一本学习辅导材料、写一篇心得体会。

2、开展主题讨论。以《团章》为基本依据,围绕新时期团员的时代特征、素质能力、作用发挥等方面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专题讨论。进一步明确体现时代要求和岗位特色的新时期团员标准。进一步规范入团宣誓仪式和团日活动,从举团旗、戴团徽、唱团歌、学团章、上团课、参加入团宣誓仪式、重温入团誓词、团日活动等具体有形的活动中,增强团员意识,强化团员的组织观念。安排全体团员开展一次主题讨论,举办一次团日活动,重温一次入团誓词。

3、开好民主生活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认真学习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团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团员个人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的改进和提高措施,团员之间开展真诚的同志式批评,达到沟通思想,交流工作,增进了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1、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广泛开展“我为团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激励我院团员青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2、认真整改提高。围绕我院团组织建设、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团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进行集中整改。要求全体团员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团章规定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要差距,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并形成书面剖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团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

3、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团的工作和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增强团员意识和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健全完善团员的“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团员学习教育制度、流动团员管理制度、团员评议激励制度、团干部考评制度、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团费收缴制度、推优制度等,探索建立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2—3个月的时间,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团员素质、组织建设、服务青年,促进工作等各方面都有新提高、新变化、新发展。

六、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责任制。院团支部做为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明确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实施。团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院团组织教育活动的开展。要形成逐级抓落实、具体事务专人办理的责任机制。

2、建立典型示范制度。团组织要在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树立团员学习、实践标兵,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典型发言,组织团员向其学习,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团支部负责同志要在各方面先行一步,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

3、建立督导验收制度。团支部要结合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建立详细的考核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并定期进行检查验收。活动结束前,要按照市直团工委制定的具体检查验收标准,着重从团员素质是否提高、基层团组织是否加强、存在的问题是否解决、各项工作是否有效推进、青年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