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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

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

1)构件中有一块板厚32<δ≤100的焊缝,应对焊缝中心两侧各2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区域预热100 ℃以上。

2)构件中有一块板厚100<δ的焊缝,应对焊缝中心两侧各2倍板厚区域预热150 ℃以上。

3)预热应尽量使用红外线加热炉进行,不允许利用焊接过程中自身产生的热量来预热。

4)需预热的构件,如中途停止施焊应重新预热到规定温度,或持续保温使其保持规定的预热温度。

5)柱、梁(包括热轧型钢)中,对板厚δ≥32mm的低合金钢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6)热处理规范如下:

a、热处理升温速度为220X25.4/δmax.(℃/h),δ单位为mm,且不大于220℃/h。

b、当炉温高于315℃时,其降温速度不大于:

260X25.4/δmax.(单位 ℃/h),δ单位为mm,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大于260℃/h,从315℃以下焊件可在静止空气中冷却。

c、热处理温度580-650℃,保温时间如下表:

d、允许采用局部热处理,要求焊缝的每一边其加热带的宽度至少为接头钢板厚度的二倍,且不小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