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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管理规定

关于电气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票和电气倒闸操作票使用管理,保证检修作业人员、工程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从工作票的产生、执行程序、使用、监督管理和电气操作票的制定、执行等方面进行规范。

一、 工作票的产生:

工作票必须由经过安环部培训、考试认可的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包括外委施工单位人员和本单位检维护作业人员,根据作业内容选用正确的工作票种类,即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选用范围祥见设备部下发《检维修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解释。

二、 工作票的签发:

工作票的签发人必须是具有相当电气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施工单位由本单位电气专工或主管电气施工的负责人签发,本单位检修维护作业由本单位的电气专工或电气主管签发,对工作负责人所提出的安全措施认真审核,看是否周全,是否符合工作实际情况,然后签发。

三、工作票的许可

1、工作负责人将签发好的工作票送到电气运行办理许可手续,电气许可人必须由安环部培训考试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电气许可人接票后及时审查工作票内容,并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做好相

应的补充安全措施,许可人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再许可。

2、工作票许可范围:

1、在电气配电室从事供电设备,例如变压器、母线、电缆、开关等○

维修、维护由电气许可人许可即可。

2、从事与工艺相关的,例如风机、泵类等设备必须由电气许可人和○

工艺班长共同许可,但由电气许可人填写许可开工时间,工艺许可人填写接票时间和工艺补充安全措施(必填),工作票由电气运行收存。

四、工作票的执行:

1、工作票经许可后上联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下联存在工作许可人处,在许可开工后不允许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2、工作负责人一个工作时间内只能持一张工作票,工作时间严禁离开工作区域,做好安全监护、技术协助和工作把关验收工作。

3、涉及到生产车间设备检维护工作必须由工艺班组派人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指认设备,并告知设备所存在的缺陷、现场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险点、注意事项及防控措施。协助做好试车工作。

3、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开始前组织好工作成员认真分析、学习危险点及控制措施,按照“三讲一落实”要求开展检维护工作。

4、因工作情况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详见设备部下发《检维修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解释。工作成员需变动的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报经工作许可人许可

5、工作票的填写必须规范,现场作业做到100%开票,100%落实,100%

合格,安环部门检查、监督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对不合格的工作票进行监督考核。工作票的检查详见设备部下发《检维修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解释。

五、工作票的押回

在设备检维护作业完成后,需试运设备的,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押回工作许可人处,进行相关试运,试运正常后可以办理工作票终结,不正常的工作票没超时间的取回工作票继续相关工作,工作票到时间的重新办理工作票,但要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工作票的压回和取票工作许可人要祥细登记。当工作内容存在重大缺陷短时间不能修复而且工作票开具时间长,可以将工作票押回押在工作许可人处,继续开票。

六、工作票的延期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工作票到期时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

七、工作票的终结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设备的检维护情况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误后会同工作许可人、点检人员共同验收,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三方签字后进行终结。

八、工作票保存

终结的工作票由运行人员加盖“已执行”章后保存三个月,上页由检维护作业班组保存,下页由保存工作许可人处以备检查。

九、工作票的作废

经工作许可人、点检人员确认设备检修维护开展不具备条件或没有必要开展的开具工作票已开票,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加盖“作废”章。

十、工作票填写要求见设备部下发《检维护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解释。

电气操作票

一、 电气操作票的格式

操作票统一由电气运行编制并根据操作任务的时间先后统一编号,并登记。格式为:

序号

月份

年份

操作票

电气

二、 电气操作票的产生

电气操作票会同每一项操作任务共同产生,任务来源两个方面:一方面电气进行的定期设备倒换运行操作和供电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倒闸操作;另一方面来自工艺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作业和根据生产需要长期停、运等情况产生,电气产生操作票,由电气点检员下发的检修任务单及危险因素告知单同相应操作票装订为一体,

由工艺各生产车间产生的操作票必须由各生产车间出具停送电联系单,同相应的操作票为一体装订保存,保存期为三个月。

三、 电气操作票执行规定

1、

2、 电气操作票严格按照操作任务认真编写,不跳项,不漏项。 电气操作票在操作前打印出样票,时间及操作人、监护人必须

手写签字

3、 电气操作票实行唱票制,由经验较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

担任监护人,由监护人大声唱票,操作人员逐项操作并复诵无误,操作完一项在相应的格式打“√”。

4、 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发现疑问后立即停止操作,请示班长,值长

分析确认后再进行。、

5、 生产车间检修维护作业产生的操作票出具停送电联系单,一个

停送电联系单只能填写一个设备,对应一张操作票装订保存。停送电联系单必须规范填写,同操作票为一体,电气操作票的月检查合格率由操作票和停送电联系单共同构成,分别接受检查考核。操作票的责任单位是电气运行班组,停送电联系单的责任单位是生产车间工艺班组。

6、 停送电联系单产生,由生产车间印制,根据生产需要填写,一

式两份,上联交由电气运行,加复写纸后下联由生产车间保管,填写后交生产调度处签字确认,然后送到电气运行办理停送电手续,填写停送电联系单各生产车间根据生产情况应提前填写,以避免影响停送电时间。

7、 电气运行在接到生产车间停送电联系单后及时确认,根据联系

单内容及时打印操作票,严格按照操作票程序规范操作,操作完毕后将填写好的联系单下联加盖“已执行”章交生产车间保管,在操作票上填写好时间,操作人和监护人分别签字后加“已执行”章,同联系单一同装订保管。

8、 电气设备的开关状态以停送电联系单内容为准,各生产车间将

联系单详细登记以清楚掌握设备的状态。

四、 电气操作票的监督

电气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统一由安环、设备部门检查监督管理,每月进行检查合格率必须为100%。

临时用电

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到总包联合项目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办理完临时用电许可后到电气办理工作票,进行接线工作,电气具有监管权利,发现违规用电,不按临时用电规范用电有权利停电并强令其整改,合格后在送电。

新安装设备的试用规定

施工单位新安装设备具备时运条件后应通知厂家,监理,总包,工程部,设备部,由工程部牵头,安排各方共同对设备确认,并试运,试运时应通知生产调度,由生产调度出具试运设备送停电联系单后到电气运行办理送电手续,进行送电调试,送电调试必须进行的相关检查工作包括:

一、启动前的检查

1、包括盘车检查、润滑油检查、绝缘测量等。

检查电动机开关试验合格,引线接线正确牢固,保护定值正确,仪表指示正确。

2、拆除临时安全措施,收回悬挂的标识牌。

3、按规定测量绝缘阻值及相间通路良好。绕线式电动机应测量转子绝缘电阻。

4、检查电机本体无送电故障,并对电机进行盘车检查。

5、电机外壳、电缆接地线应接触良好,地脚螺丝应紧固。

6、电动机所带负载的接地线应接触完好,具备启动条件,并无人工作。

7、电动机风道应清洁,无杂物。

8、滑动轴承电机启动前应向轴承箱注油至视窗中间,观察轴瓦无漏油。

二、电动机的启动过程中、运行中发生异常及故障时,立即停止电动机运行,禁止操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查明原因。电机故障未查明不得再次启动。

三、调试带有励磁机启动柜、变频器及软启动器回路的电机时,做好启动前的检查工作及各项试验,试验合格后在进行调试电机。

四、调试带有变频器的电动机时,不能对变频器测绝缘(直接对变频器进行测绝缘,将会导致变频器电路板烧坏),可将电缆与电动机、变频器的连接处打开,分别对电缆和电动机进行测绝缘。

附件:

设备部下发《检维修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解释: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使用以下工作: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3、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使用以下工作: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的工作

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4、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回路电流

6、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7、在变电所、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

8、变电所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面

9、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设备部下发《检维修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解释

1、工作负责人变更时,应经设备点检员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

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

2、新工作负责人同原工作负责人进行认真交接,必须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共同核实,在检修作业票上签字确认。

3、工作负责人交接工作若需离开工作区域时,现场工作成员应停止工作,直至工作负责人交接结束,携工作票返回工作区域。

4、设备点检员或工作许可人不同意工作负责人变更时,该工作负责人不得进行变更,工作负责人只能变更一次。若再需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设备部下发《检维修工作票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解释

工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

1、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楚

3、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准确或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合

4、同一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5、工作票签发人、设备点检员、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要求

6、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

7、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安全措施与采取的安全措施数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

8、安全措施栏中,装设的接地线未注明编号

9、安全措施栏中不按规定填写,而有“同左”“同上”“上述”等字样

10、用工作票种类不当

11、无票号或编号错误

12、未按规定对应填写编号或未打“√”

13、应填写的项目而未填写(如时间、地点、设备名称)

14、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

15、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16、重要安全措施遗漏

17、检修工作票中作业人数与工作班成员不符

18、签发人和许可人任一方超过两处

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

1、开工时工作许可人、设备点检员、工作负责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2、工作负责人是否随身携带工作票,其中危险点分析是否正确,控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3、开始作业前工作负责人是否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票是否有全部工作成员的签名

4、检维修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是否100%落实

5、所做的安全措施和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工作许可证是否认真填写,是否按规定办理。

7、是否存在无票工作或先工作后补票的现象

8、是否存在未经工作许可人允许,检查人员改变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现象

9、工作负责人及检修监护人是否始终在工作现场执行监护职责

10、检修设备是否按规定履行押票试运手续

11、是否按规定办理和填写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票延期和检修设备试运行

12、工作终结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设备点检员是否持票共同试运行

13、每次作业后,是否对本次作业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