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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客手机应用商店合作协议书

内容供应商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山东机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沂经济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518号 电话号码:0539-6012023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李玉超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 协议内容

1.1甲方将其原创或拥有处置权利的应用程序,内容包括铃声、壁纸、软件、游戏、电子书、主题、电影、短信祝福 等8类手机应用资源,按照本协议发布在乙方网站上。 1.2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奖金的形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发布费。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义务:

2.1.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各类手机应用程序。

2.1.2甲方确保应用应用程序的正常运行,并对发现的程序的瑕疵予以及时更新、并及时提供给乙方。

2.2甲方权利:

2.2.1 甲方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收取转让发布费。

2.2.2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用的使用权为非排他性使用,甲方保留本协议约定应用程序的使用权及发布权,甲方也有权将该手机应用转让发布给第三方使用。

2.3乙方义务:

2.3.1 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2.3.2因乙方终端质量问题产生的用户投诉或服务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2.4乙方权利:

2.4.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自主使用甲方提供的应用程序。

2.4.2乙方有权针对应用程序进行各种广告宣传,但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并应注明系甲方开发、原创或转载。

2.4.3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应用程序资源的传播权、定价权、收费权。

三 使用费与支付方式

1、本协议涉及应用程序详见附件。 2、支付方式

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乙方根据乙方所以提供的后台信息,每月10日向甲方支付全部使用费。按照单价:每发布手机电子书1元人民币/部,手机铃声0.2元人民币/个,手机电影1元人民币/部,手机壁纸0.03元人民币/张,手机短信0.1元/页;

甲方总收入=应用单价X发布数量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以上日期均相应顺延。 6、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甲方应保证以上账户信息的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乙方将费用汇至以上帐户后,视为已经付款完毕。

四 归属权、技术情报、资料保密

5.1本协议所涉及到甲方的相关软件、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而涉及到乙方的相关软件、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归乙方所有。未经双方同意,甲方和乙方各自不得擅自复制或许可他人使用、复制。

5.2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护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除了各自的宣传资料外,不得将本协议书,以及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等资料告知第三方。保密义务之效力延续至本协议期满及终止后贰年内。

五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6.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后由

双方协商相应解决方案。

六 协议期限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向乙方供应手机应用程序,但甲方仍享有乙方前期所发布上传内容的登载和销售权利; 8.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 义务。

七争议解决:

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 其他:

在合作过程当中,双方签定的具体内容合作计划或相关附件也将作为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具有同等的法律意义。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山东机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协议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软件名称、版本号、价格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