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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岁女游泳运动员发展力量素质的探讨研究

  中图分类号:G86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3)08-000-01   摘 要 游泳是属于周期性的练习,要求多次动作重复。所以游泳运动员所需要的力量素质是次重复同一动作的耐力性力量。对少年儿童采用力量练习时,要考虑少年儿童的年龄和生长发育阶段的特点。因此,本文遵循青少年身体素质发展敏感期规律,运用文献资料法、实验法对唐山市9-12岁之间的游泳儿童进行力量素质的初步研究,根据这个年龄段的游泳儿童主要训练其灵敏性和反映速度的特点,尝试性地加入一般性力量练习,来观察游泳运动员的游泳成绩。对少年儿童女游泳运动员需要什么性质的力量,如何去发展她们的力量就是本文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 游泳 青少年 力量素质   一、研究对象及方法   本文以唐山市儿童游泳队的10名运动员作为研究对象,年龄在9-12岁之间。他们接触游泳2-3年,已掌握基本技术动作,但是游泳成绩参差不齐,对于技术动作的掌握程度也有所不同。本人通过Internet和手工查阅了1990~2012年3月国内外有关研究资料;认真研读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整理;运用SPSS17.0和WPS统计软件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通过方差分析得出前后p值,再进行比较整理,最后得出结论。   (一)实验设计   在本次实验中,随机抽取唐山市游泳学校游泳专项的10名同学,并随机等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人数各5名。在实验前对两组同时进行相关的身体素质测试,实验组和对照组由同一位教师进行授课,采用统一教材、统一进度、为队员提供相同的学习材料,教学在同一游泳馆进行。在学期结束前同一时间内采用相同的测试指标和方法对实验组和对照组进行测试,实验时间为16周。   (二)实验过程   本次实验于2011-2012学年第1学期在唐山市体校游泳馆进行。   测试前:充分了解队员的基本技能,合理确定和测试运动员的技能指标。   测试中:实验组采用调节阻力练习干预(平衡板、拱桥、实心球),对照组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技术教学均为20课时、任课老师和场地器材都保持一致。   测试后:测试结束后,采用考试的方式对队员掌握的技术和技能进行测评,测试工作由本人亲自负责。   二、实验结果及分析   (一)概念界定   游泳的等动性力量练习:这种练习,肌肉收缩时张力不变,动作速度相对稳定,使肌肉做动作时在整个过程中的每一点上都有极限的负荷量,因而可以给肌肉更大的负荷。由于游泳运动员在水中划水时,肌肉收缩是等动的,如果要使力量训练的效果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专项素质,陆上的等动练习训练效果较好。因此,等动练习是目前对游泳运动员进行陆上力量训练的有效方法。   (二)实验前测试结果与分析   通过咨询指导老师的意见和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本人确定测试的基本技能主要包括立定跳远的距离、50米短跑和蛙泳所需的时间。对测试前的两项技术指标进行T检验。   对照组和实验组的测试成绩的统计学分析均为P>0.05,表明两队员的技术成绩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符合本次实验的有关要求。   (三)实验后测试结果与分析   1.传统教学训练方法对运动员力量的影响   实验期间,作为对照组,对这5名队员在他们每天的正常训练中并未对其进行力量的干预,采用传统教学方法进行力量练习,并记录下他们练习时的认真程度和动作的准确程度。由此测试出的立定跳平均距离是1.294米,50米跑所用时间均数为8"85,50米蛙泳的时间均值为55"。期末时对照组的立定跳远均值成绩提高了0.017米;50米跑的均值成绩提高了0.23微秒,50米蛙泳均值成绩提高了2秒。由此可知,对照组在学期前后的50米蛙泳成绩提高了2秒。传统教学方法对运动员成绩提高有影响。   2.力量训练对运动员的影响   实验期间,对这5名同学在他们每天的正常训练中安排力量训练,并记录下他们练习时的认真程度和动作的准确程度。   实验组的5名同学在学期前后的立定跳远距离为1.168米;50米跑所用时间均值为8"49;50米蛙泳所用时间均值为45"。实验组的5名同学期末时立定跳远均值成绩提高了0.128米;50米跑所用时间均值成绩提高了0.31微秒;50米蛙泳所用时间均值成绩提高了12秒。而且运动员在水中稳定性有大幅度提高,对技术动作也有了更好的控制,对发力点的掌握有了质的变化,由此可知,实验组在力量训练的干预下成绩有明显提高。以上数据表明,力量训练在蛙泳中对于缩短时间,提高运动成绩有重要的作用。   三、讨论及结论   (一)讨论   根据流体力学原理,要求运动员有更大的力最去克服阻力。因此,发展游泳运动员的力量是游泳训练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力量素质训练对队员的技术动作提高有正向影响。游泳运动员的陆上和水上力量练习应该结合起来,陆上练习的持续时间应与水上比赛项目所需时间相同,这样才更有利于陆上发展的力量转化为水中的力量。同时在针对运动员进行负重练习时要与柔韧性灵活性练习相结合,以便增加关节的牢固性而又保持活动的幅度。   (二)结论   1.9-12岁女游泳运动员必须坚持发展灵敏性和反应速度,适当地增加一般性力量,对成绩的提高有明显作用。   2.根据青少年身体素质发展的敏感规律来看,9-12岁女游泳运动员不应该以力量素质作为主要的训练内容,可以小负荷的发展一些关于原动肌的力量为以后的大负荷训练提供基础。   3.在9-12岁女游泳运动员在教学中不应以力量素质训练为主,但在发展该年龄段游泳运动员游泳技术动作结构与完成质量的时候,可以辅助性的增加主要工作肌肉群的一般性力量练习。   参考文献:   [1] 运动训练学.体院教材[M].   [2] 谢燕群.运动训练选材学[M].   [3] 陈武山.游泳运动教程(第一版)[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7.6.   [4] 贺东辉.游泳运动员少年儿童(16―12岁)阶段力量素质的训练特点[J].西安体育学院报.2005.6(第22卷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