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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 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辞职规定

第五条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 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 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

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 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 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

●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 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批之前,待遇仍维持不变。

第十二条 员工辞职获批之日至员工按照公司要求的期限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第十三条 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自到期日起停止其一切经济待遇,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章 辞退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辞退员工首先须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提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部门提出辞退员工,必须说明理由,在未办理审核与审批手续前,提议人可以与拟辞退人员作适当沟通,但是不允许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决定或者承诺。

第十五条 公司辞退员工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述员工辞退审批程序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公司的员工辞退批件当日向员工下达《员工辞退通知书》,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在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辞退通知书》前,相关人员应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擅自向拟辞退人员及审批环节之外

的人员透漏审批信息。

第十八条 被辞退员工及各相关部门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即刻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 自《员工辞退通知书》下达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二十条 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员工存续期工资自《员工辞退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发满30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辞退补偿金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核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每延续一天,扣除一天的工资,并应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除扣发其全部存续期工资、辞退补偿金外,并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章 离职规定

第二十三条 员工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1、辞职申请获批后,普通员工须在一周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员工应在存续期内办理完毕包括离任审计在内的离职手续;

2、辞退或开除通知送达员工后,普通员工应在通知送达当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员工应在存续期内办理完毕包括离任审计在内的离职手续;

3、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4、满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公司规定的内部退养年龄并获准退休的员工,应在到达年龄前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在部门应指定交接人负责将员工所经手的所有工作及相关资料、信息完整移交。

2、办理清欠手续。财务管理部应审查员工有无欠款,如有则应负责催交; 3、办理领用、借用物品归还手续。总裁办应负责收回胸卡、饭卡、办公桌钥匙和更衣柜钥匙等及其它借用物品及设备;信息技术部应负责收回电脑等及其它借用物品及设备;

4、办理公司OA 系统相关手续。信息技术部应负责关闭其OA 邮箱,停止所有公司信息系统授权;

5、办理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手续、签署《离职承诺函》。人力资源部应核定薪酬发放截止日期,收回《员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各种人事、资格关系转移手续,并监督离职员工签署《离职承诺函》。

6、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派出机构正、副职人员及营业部财务、电脑经理必须由稽核风控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以上所有交接手续必须由相关责任部门或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 离职手续办理相关各部门责任: 1、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 在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离职手续清办单》当日指定工作交接人; ● 停止所有工作授权;

● 开列工作交接清单并监督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2、总部人力资源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办公室 ● 审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 审查任职情况,准备任职情况说明材料; ● 审查出勤、工资、福利状态;

● 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 员工数据库清册,将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从公司员工名册中除去; ● 办理辞退补偿,开具离职证明及其它后续事项。 3、总裁办公室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办公室

● 在部门正职或负责人出现离职意向时,在第一时间收回部门公章,封存

部门档案;

● 通知离职员工停止使用办公室,并收回钥匙及其它办公设备; ● 收回领用的大宗办公用品; ● 停止胸卡功能或收回胸卡; ● 收回公车(如配备)。

4、财务管理部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财务部门 ● 审查个人借款情况并负责收回; ● 审查个人以往费用有无违规事项情况; ● 接收员工交回的违约金,并出具收据;

● 接到人事部门有关员工离职信息后停止其费用报销; ● 在员工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后结清其所有款项。 5、信息技术部或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电脑部

● 收回离职员工所使用的电脑,并确保硬件完好及工作信息完整; ● 停止OA 系统授权,停止离职员工OA 帐号及办公邮箱使用。 6、稽核风险控制部

● 根据人力资源部所发的相关批件或通知对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离任

审计,并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 监督关键岗位人员工作交接,在必要的时候对关键岗位人员直接交接。 第二十六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按时出勤,非特殊原因不得休假。未休年假,采用公司补偿的方式,不得以此为由休假;

2、没有公司批准,不得以出差名义离开工作场所; 3、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流言;

4、不得拒绝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不得隐瞒工作资料或信息。

第二十七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或进行费用报销。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第二十八条 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稽核风险控制部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

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稽核风险控制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第五章 人事关系转移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手续全部完成后由人事部门为员工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执业资格等关系转移手续。对不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或离职手续办理不全者,人力资源部不办理其人事关系、执业资格等其它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员工辞职申请表》 《员工辞职调查表》 《员工辞退申请表》 《员工辞退通知书》 《员工离职手续清办单》 《员工离职承诺函》

员工辞职申请表

员工辞职调查表

请放心,以下资料仅作人事信息管理之用,并将严格保密。 日期: 第一部分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位: 在公司的服务期:从 至 第二部分

请在下表中最能描述您感觉的地方划“√”:

1—-非常满意 2----满意 3----不满意 4----不适用

第三部分

如有必要,请认真填写第1页中所列举的特别事项 序号 意见

关于改变或改进的建议

第四部分

请按顺序在下列括号中说明你离职的原因(1—最重要的原因) ( ) 工资 ( ) 工作性质 ( ) 与上级的关系 ( ) 与同事的关系 ( ) 职业生涯前景 ( ) 工作压力 ( ) 工作量 ( ) 学习深造 ( ) 移民 ( ) 福利

( ) 职业转换(请指明行业领域及职业)

( ) 其他(请注明)

是否愿意留下你的永久地址或联系方式? 是( ) 否( )

家庭地址: 邮编: 家庭电话: 呼机: 手机: 办公电话: E-mail : 是否愿意收到中关村证券寄给你的有关新闻或其他书面材料? 是( ) 否( )

填完后请将本表转交至人力资源部。衷心感谢您所花费的时间及您的合作。

员工辞退通知书

员工离职手续清办单

注:1、以上事项须办理完毕方可离职;

2、 本表在各部门流转后归人力资源部存档;

员工离职承诺函

本人,性别:,年日出生,身份证号 ,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 部门工作,现本人将从中关村证券离职,特承诺如下:

1、本人不从中关村证券带走任何客户或客户资料,亦不会利用在中关村证券所获任何信息、客户资料、秘密为本人或他人、其他单位牟取任何利益;在两年之内不接触、发展或向他人、其他单位推荐、介绍本人在中关村证券所负责、接触的客户;

2、本人将保守在中关村证券工作期间所获知、接触、了解的任何商业秘密、客户信息,并在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该等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为本人或他人、其他单位牟利;

3、本人离职后,不会作出损害中关村证券利益或有损中关村证券声誉的任何行为。

4、本人确认,中关村证券已为本人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结清所有款项,不存在欠付本人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任何收入的情形,本人与中关村证券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包括劳动争议和其他经济纠纷)。

本人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愿意承担因此给中关村证券造成的损失。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