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学生综合测评制度

大学生综合测评制度(试行)

一、在学院学生会担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加2分,副部长

加1.5分,部员加1分。被评为学生会优秀干部加2分,优秀干事加1.5分,优秀团员加1.5分。

二、在众多班集体中被评为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加2分。

三、在学院卫生评比中被评为模范宿舍每人加2分,卫生先进宿舍每

人加1分。卫生特差宿舍每人扣1分。

四、集体劳动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此项数据由班级劳动委员记录

整理后交与学院)

五、在班级担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加1分,其余班干部加0.5分。

六、参加学院国旗班每人加1分,被选为国旗班班长加2分,副班长加1.5分。

七、参加学院篮球队,足球队每人加1分,在校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每人加3分,第二名每人加2分,第三名每人加1分。

八、在国家级或校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

奖加3分。(包括校级辩论赛,演讲比赛,羽毛球比赛,歌唱比赛,等等)

九、在校运动会上获得单项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

2分,团体项目第一名参与者每人加3分,第二名每人加2.5分,第三名每人加2分,第四名至第六名每人加1分。(全校22个学院排名)

十、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散文,诗歌,杂文等文章加2分。(包括新大校报,地刊杂志等校园刊物)

十一、在我院的迎新生晚会上获得优秀节目一等奖每人加3分,二等奖每人加2分,三等奖每人加1分。

十二、在校内校外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发扬中华美德事迹者加3

分。参与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加1分。参与或煽动策划打架斗殴者扣3分。在校内喝酒晚归者扣2分。在校内校外做出有损道德规范,有损大学生形象事迹 者扣3分。

十三、在校内校外参与宗教活动扣5分。

十四、旷课1学时(50分钟为1学时)扣0.5分。晚自习旷到1次

扣0.5分,团课旷到1次扣1分。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旷到1次扣1分。请假3次为1次旷到。

十五、对于多次旷课,缺勤晚自习,团课,集体劳动,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以上活动均为大学教育之内容,学习之课程。)违反校纪校规者,进行三级教育:

1、 班主任老师对上述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并让他

们提交书面检讨和保证书;

2、 联系家长到校,转告其在校情况(以避免学生

长期不上课家长不明情况现象)并与学院学工

办老师一起进行思想教育;

3、 对于多次保证后任放任自我,不参加学校的学

习课程,未见悔改者经学院领导讨论视情节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经校领导批准给予开出学

籍处理。

班级考核

学院组织大型活动每缺勤3人扣1分。连续3次全齐加1分。 卫生区打扫在学校检查中不合格班级扣1分。

班级内有参与宗教活动者扣2分。

班级内有好人好事者加1分。献血活动中班级参与人数过半加1分。 班级内有宿舍被评为卫生先进宿舍加1分,特差宿舍扣1分。 根据各班级所得成绩来评选优秀班集体,被评为优秀班集体的班级每人加1分。

基础分75分,65分以下者不允许参与评选奖学金,助学金,各项优秀,优先上党课名额,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

奖学金评选:在评选奖学金时学院将本着综合素质全面教育的目的,不再只但看考试成绩一项,每班的前6名(挂科除外)可参与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学年成绩占60%,操行分占40%依据排名决定人选。

助学金评选:助学金是国家以捐资助学为目的向大学生发放的,所以评选还是要先考虑品学兼优的同学,大二以上年级评选任以一学年成绩占60%,操行分占40%依据排名决定人选,但不再有挂科和考试成绩排名的限制。大一同学先依据操行分进行排名,家庭

经济困难者加10分。(以低保证为据)

以综合素质教育为目的,全方面发展为宗旨,我院实行大学生综合测评激励制度,逐年发展,愿此制度不断完善,加强此制度在学院教育中的比重,在每位学生毕业答辩时将给与一个总结性评价,对于品学兼优的同学学院将给予一份工作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