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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宜部队双拥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市双拥办    文章来源:联合发文    点击数:1206    更新时间:2010-10-10

根据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六进”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驻宜部队团(含)以下单位的双拥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网络健全有效

1、坚持正确方向。驻宜部队的双拥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使命任务,在提高部队战斗力上着力使劲;深入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在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建中突显作为;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贡献力量。

2、加强组织领导。团级单位要建立健全由政治委员任组长,副政委、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双拥办,并做到有办公场地、兼职人员、文件资料柜、国防双拥报刊、经费保障,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同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建制营相应设立由政治教导员牵头,政治指导员等为成员的相应组织机构。要注重双拥工作规范,建立组织网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创建规划、周密计划安排,档案资料应齐全规范。建制连不成立领导小组,但要明确一名双拥工作联络员。

3、健全服务组织。各部队要结合驻地实际,成立由党团员参加的“学雷锋、树新风”若干为民服务小组。各小组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确定服务项目,制定服务计划,落实服务责任,完善活动制度。

4、融入日常工作。将双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融入部队教育训练、战备执勤等日常工作中。坚持定期分析研究双拥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推进措施,并将双拥工作作为年度表彰先进的重要条件。

5、建立联系制度。坚持在每年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部队建设的意见建议;团级单位要召开军地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沟通交流,增进感情,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6、开展双拥传统教育。引导官兵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有关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论述,深入进行我军宗旨、群众纪律、军民团结等双拥传统教育,认清“军民同心、其利断金”在巩固国防、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打牢双拥工作的思想基础。

7、认真组织国防教育。各级国教办(设在军分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协调、联系和组织作用,全面深入地贯彻《国防教育法》,狠抓国防教育的落实。尤其要组织好学生军训和领导干部军事日活动,发挥各地国防教育网站、国防教育一条街作用,集中开展好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8、支持驻地国防教育。各部队要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为驻地党政机关、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场地、设施以及其它便利条件。在国庆节、建军节、国防教育日,军营应向社会开放。

9、营造双拥宣传氛围。利用营区黑板报、宣传栏,定期宣传国防知识和双拥新人新事,把双拥宣传和军营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团、营级以上单位应在营区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双拥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

10、履行拥政爱民责任。组织官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对待各种利益关系调整,增强大局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民群众,密切配合驻地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各种创建活动;教育官兵严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持按组织程序反映需地方帮助解决的特殊困难。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做到“五好四自”(家庭道德好、遵纪守法好、支持国防好、勤劳致富好、和睦邻里好,自尊、自重、自律、自强),依法妥善处理与邻里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11、加大拥军优属力度。引导官兵热爱军队、安心服役,扎根军营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胜利之师”的形象;热情关心驻地军烈属的困难,帮助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积极配合驻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主动做好军人家庭和随军家属优待工作。

12、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按照“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要求,坚持做到既抓拥政爱民,又抓拥军优属;既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责任的履行,又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权益的维护。在争创双拥模范城(县)过程中,提高拥政爱民工作水平,推动双拥工作科学发展,实现军地共振双赢。

三、军民共建扎实活跃

13、坚持共建原则。驻宜部队要本着就地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面向驻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成建制的团级单位要向行业或联片共建发展;营、连级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一般与二至三个地方单位结对为宜,注意共建质量,提高共建效益。

14、规范共建行为。有共建意愿的军地单位结成共建关系,要经双方单位慎重协商,并报驻地市、县(区)双拥办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备案。共建点应有健全的共建领导小组,有开展共建活动的协议书,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有必要的共建制度,有年度共建规划和短期共建安排,有共建工作档案。

15、抓好共建活动。围绕“共学创新理论、共普法制教育、共授科学知识、共办文体活动、共树文明新风”,结合重大节日、重大任务等时机,确立相应的共建活动主题。重点围绕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好青少年军(警)校、军(警)民联防、文明窗口创建、部队军事训练和全面建设等,抓好共建活动的细节落实。

16、培养共建新风。军民共建要以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做文明宜宾人,当合格子弟兵”为目标,普及法律知识、传播科学文化、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军民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驻地干群爱岗敬业,部队官兵爱军习武,不断增强共建双方人员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争当双拥模范。

四、支持地方积极主动

17、参加地方义务劳动。组织官兵植树造林,参加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援建国家重点工程,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达到或超额完成军委、总部规定的人均年义务劳动日。

18、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着眼于有效履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加强训练与演练,不断提高忠实履行使命任务的能力。注重建用一致、训用一致,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抢险救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军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19、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完成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扶贫帮困任务,持续开展“四个一”(即:驻宜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与一个乡镇结对共建平安乡镇,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村,扶助一所农村学校,每个团职以上干部资助一名贫困学生)活动。每个营连级单位结对帮扶1个贫困户直至脱贫,资助1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组织官兵为驻地2—3户烈军属或孤寡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解难服务,定期上门洗衣、理发、整理卫生、料理家务等。驻军医疗单位要坚持为驻地孤寡老人和烈军属义务治病查体,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健康教育,帮助普及防病、保健、强身等知识和技能。

20、组织官兵社会捐助。积极组织官兵参加重大自然灾害募捐行动,每年向弱势群体捐款捐物至少1次。

五、软件资料齐全规范

21、各种资料齐全规范。上级来文、创建规(计)划、职责制度、政策规定、工作计划总结、典型表彰等资料专夹(盒)分类存放。建立服务情况记载簿、会议记录簿、双拥大事登记簿、各类活动影像簿等,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双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