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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文件(格式)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劳务招标文件

(编号:AHEJZB2014- )

二〇一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报价书封面(见第四章4.1条); (2)投标函(见第四章4.2条); (3)投标报价表(见第四章4.3条) (4)授权委托书(见第四章4.4条);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第四章4.5条)

(6)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见第四章4.6条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

(7)投标人承诺书(见第四章4.7条)

(8)施工现场人员组织结构(格式见附件4.8条) (9)拟进场设备表(格式见附件4.9条) (10)主要工程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11)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自拟);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AHEJZB2014- 二、招标人:安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 2、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② ③ ④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资质证书(投标时出示原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出示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时出示原件);(4)税务登记证(投标时出示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

至17:00,节假日休息)在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

七、保证金 ,(其中投标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 ),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并于开标现场核验交纳凭证。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招标办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1060号 联系人:陆工 电话:0551- 九、投(开)标地址

地址: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电话:0551- 十、技术咨询地址

项目部

咨询人: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部门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监察室 电话:0551-64461681

十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购标时,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请与公司招标办或监察室联系。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时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如下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投标: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不需要);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投标时审查汇款凭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后审材料

(1)资质证书(投标时出示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出示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时出示原件) (4)税务登记证(投标时出示原件)

(5)《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包装、密封及标识情况。

2资格审查合格后,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并监督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投入投标箱,副本交于现场工作人员处。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投标无效。 3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一步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如实地填写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文件失实或不符,招标人对该投标文件不予评比,也不向投标人解释原因。 三、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通讯地址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指日历天,下同)收到的要求答疑的函件予以答复。

2招标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的来源。

3 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答复结果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答复结果。答复结果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招标文件发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天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以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4.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任何口头答疑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打印并装订整齐、签字盖章齐全、密封完好,于投标截

止时间前30分钟内在投标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1、投标文件须正本一份。 2、投标文件有效期 天.

3、投标书的编制及包装办法: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正本一份。报价部分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经授权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

3、1投标报价书封面(见第四章4.1条); 3、2投标函(见第四章4.2条); 3、3投标报价表(见第四章4.3条) 3、4授权委托书(见第四章4.4条);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第四章4.5条)

3、6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见第四章4.6条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 3、7投标人承诺书(见第四章4.7条)

3、8施工现场人员组织结构(格式见附件4.8条) 3、9拟进场设备表(格式见附件4.9条) 3、10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3、11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报价:报价是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提供发票。

5、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打印并装订整齐、签字盖章齐全、密封完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六、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地点: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招标办。 七、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1、建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48小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保证金 ,(其中投标保证金 ,诚信保

证金 ,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2、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人在转账须在“转账单附言”栏目中注明“本次招标内容及委托人姓名” 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帐号: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的

开标时携带收据,不中标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或者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退还,中标的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中标价的5%。

不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账户。

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与诚信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投标有效期满(先到为准)后七天内退还(不计算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若发生以下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与诚信保证金不退还: 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拒签合同; 4.3、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八、开标

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2、开标地点: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三楼会议室。 3、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标书先后的顺序开标。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并分别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 5.1、逾期送达: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参加开标会议(验证委托书、身份证书); 5.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要求密封和标识; 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验证收据); 5.5、有其它违反招标文件有效性、响应性规定的。

九、评标:由招标人组织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

1、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其评标过程对外不公布、不解释。当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人达到3个及以上时,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否则,招标流标或经评标小组建议并按相关程序批准为“现场转议标”。

3、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漏缺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 、技术标准要求的;

(7)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的; (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预算控制价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 (10)使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11)凡是以个人账户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一律为废标。 十、决标、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 1、决标

1.1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时,招标人将组织重新招标。 3、招标人保留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4、中标通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接受其投标。

5、履约担保:中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不能保证时的违约金,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达合同规定质量标准后、无上述问题的,1个月内一次性不计息返还给中标单位。 6、签订合同

6.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 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6.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逾期不签合同的,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1)凡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理解为自愿遵守本招标文件条例的单位; (2)本次招标活动中形成的一切文字,资料都将构成后期签署合同的一部分。 (3)未在招标单位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除合同工作内容以外,不得干扰招标人其他工程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合同。如招标人需要,应服从招标人指示。

(5)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6)招标人将视工程进展情况,有自行增加队伍的权力。

(7)投标人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副本交由项目办公室备案,劳务人员必须大部分为固定人员,若从其他地点抽调人员必须报项目部批准,并上报名单,人员工资发放方案,如发现劳务人员未与投标人签订合同进行工作的发现一人按500元向招标人提交违约金,如投标人屡犯不改将视为不能有效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与投标人解除合同。 (8)投标人所有上报至监理及业主的资料必须经项目部统一上报,不得直接越级上报。 (9)中标人须按《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字【2004】68号)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三天内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乙方必须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内容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发生农民工讨薪现象,视为乙方违约,按20万元/次处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10)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当地政府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且乙方必须将施工中造成的既有建筑垃圾(包括各种临时设施、设备的基础)运出现场,不得遗弃在业主用地土地范围内,否则,若发现一次,投标人承担每立方米1000元的违约金。

(11)住宅交付使用后,对于影响使用功能,如卫生间、外墙、门窗渗漏,水电不通畅,卫生间倒泛水,地面、墙面裂缝等,投诉比例按户数计算达到1%-3%时(含3%),按合同总价的2%处以违约金,达到3%-5%时(含5%),按合同总价4%处以违约金,达到5%以上时按工程合同总价的8%处以违约金。

(12)中标人不得将该工程再进行分包或转包(甲方分包和合同约定可分包的除外),否则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中标人除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2、招标内容: 。

3、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提供至现场、电提供至二级配电,其余电线、电缆、水管等自备。

二、对投标队伍的要求

(1)、 (2)、 (3)、

三、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一、招标工程主要内容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投标人工作内容:(具体细节要求)

(2)、投标报价方式: 3、授权委托

中标单位确定及进场后,由授权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进行合同签订、工程施工、价款结算、价款支付等一切事宜的处理工作。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施工工期要求

(二)、质 量

1、质量等级: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等级必须达 标准;

2、质量管理:各投标单位必须健全自已的质量保证体系,有相应资质的专职质检员来参与工程的质量管理,遵守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奖罚制度,自觉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有不服从管理现象,项目部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有权报请项目部领导批准按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材料要求:

3、验收标准及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符合其他国家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规定。 (三)、安全

1、投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投标人提供使用计划,由招标人负责统一供应(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时提供,招标人未提供时,投标人自备)。

(四)、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

1、投标人每月20至25日,根据本月的现场计量证书编制工程量报表,并从招标人质检部门取得所计量工作内容的质量合格证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审核,由招标人审核后作为预结算,该项目预结算单及决算单必须经本工程项目经理签字有效。如招标人发生项目经理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书面报告招标人同意后,变更有效。投标人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知招标人组织质量检查,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的质量检查合格后40天内申报决算资料,否则视为放弃决算,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工程预结算采用招标人统一表格;

3、农民工工资投标人应按时发放,按照考勤造表发放,其发放表作为过程结算的必备条件,否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拖欠工资,招标人有权直接代扣代发,如发生农民工闹事,给招标人造成社会影响、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标人追偿损失;

4、劳务报酬的支付

(1)过程结算工程量的确认:

(2)付款方式:

(3)投标人按规定缴纳税费,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发票。 五、报价方法

1、本次招标按提供的劳务分包范围,投标人应了解现场情况,理解图纸和招标文件,正确估计市场行情。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以固定单价承包方式,单价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不予调整。

3、中标后,中标者应严格按图纸规范及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令进行施工。

4、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施工人工、材料、机械、检测、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附正规劳务发票或建安发票)及为完成该项目工作所需投入的其他一切费用等。

第四章 投标报价书文件

4.1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AHEJZB2014-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 (签字或盖章)

4.2投标报价函

致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1、 我方已认真研究了AHEJZB2014- 招标文件(包括补疑书)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报价表)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表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 60 天内一直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递交保证金 ,(其中投标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 ,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经证实的 ; (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4、若我方中标:

(1)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每月住工地时间不少于 天,每月每少一天违约金1万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传真: 投标人邮编:

投标报价表(含税价)

除商砼和钢筋为招标人提供,单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附正规劳务发票或建安发票)及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投入的其他一切费用等.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4授权委托书

致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参加 招标的活动。该代理人有权在 招标活动中,以本企业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日 期: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_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4.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盖公章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年 月 日

4.7投标人承诺书

1、我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好地方关系,若处理不好而导致工程工期、质量不能保证,由我单位负全部责任,同时贵单位有权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2、我单位完全响应贵单位因保证工期而提出的加班以及增加工作队伍的要求。 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现一起,则贵单位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发。 4、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8施工现场人员组织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9拟进场设备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根据实际进度需要,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根据甲方每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设备及施工,考虑不能连续施工增加的施工成本。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 规范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返还时间乙方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一月内无息返还。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标、投标文件;

(4)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7、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

(4)

(5)

(6)

8、总包合同

8.1 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有关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

8.2 乙方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价格细节除外)。

9、图纸

9.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1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10、项目经理

10.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1、甲方义务

11.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

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11.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3)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11.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及交工验收。

11.5按时提供图纸。

11.6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7乙方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等,如甲方代扣代缴,随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2、乙方义务

12.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2.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

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

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2.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

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

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

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

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处罚。

12.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

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

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2.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乙方自行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2.9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指令。

12.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

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3、安全施工与检查

13.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

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

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

用。

14、安全防护

14.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

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报送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实施。

14.2乙方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

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报送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及相

关部门认可后由乙方实施。

14.3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

计划,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事故处理

15.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6、保险

16.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

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7、材料、设备供应

17.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按

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17.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18、劳务报酬

18.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总价 元,固定单价 元∕M2。过程中不作调整,量以实

际施工合格工程量为准,最终劳务报酬以甲方审计为准。

19、工程量的结算与决算

19.1 由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审核后作为预结算,该项目预结算单及决算单必须

经本合同第10条指派的项目经理签字有效。如甲方发生项目经理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

更换项目经理应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变更有效。甲方总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乙方

分包工程决算审计。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

予计量。

19.2工程预结算采用甲方统一表格(附件1、附件2、附件3)。

19.3甲乙双方往来的材料、机械设备、水电等费用必须有本合同第10条所指定的项目经理签字,方

可作为结算依据(见附件3)。

20、劳务报酬的支付

(1) 过程结算工作量的确定:

(2)付款方式:

乙方按规定缴纳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随工程款支付时同步提供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

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迟、劳务报酬增加的,由甲方核准;因变更减少工程量的,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乙方应确保所完工程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完毕,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初验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一个月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初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无偿修复,甲方与业主间的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业主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为合格,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23、施工配合

23.1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4、违约责任

24.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

(2)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 的违约金;

(3)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4.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4.3乙方在劳务作业中,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的名义采购、租赁材料及设备,如乙方原因导致第三人与甲方发生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25、合同解除与终止

25.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25.2乙方如延误工期,或施工过程中分部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因此接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整改通知或其它书面材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5.3 乙方如将分包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5.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5.5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初验合格,本工程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26、争议

26.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7.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27.2 乙方承诺: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每个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20天,以指纹考勤为准,每少一天违约金1万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8、不可抗力

28.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2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按以下办法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9、工程质量保修

29.1保修期: 。

29.2质保金的扣留与返还: 。

30、补充条款

31.1除合同工作内容以外,不得干扰甲方其他工程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合同。如甲方需要,应

服从甲方指示。

3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31.3甲方将视工程进展情况,有自行增加队伍的权力。

31.4乙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副本交由项目办公室备案,劳务人员必须多数为固定

人员,若从其他地点抽调人员必须报项目部批准,并上报名单,人员工资发放方案,如发现劳务人员未与乙方签订合同进行工作的发现一人罚款500元,如乙方屡犯不改将视为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31.5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质量检测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

权要求进行返工。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返工后的施工质量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1.6 因难以控制的因素导致乙方施工中出现窝工、待工等人工费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不予补偿。 31.7乙方应按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价款进行结算,如不按时进行结算,扣除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10%。

31.8乙方在当月结算时应附农民工工资表,如不附则不给予结算工程款。

31、合同份数

30.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3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33、合同附件

33.1附件一《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预结算单》、附件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附件三《安

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甲供材料、设备、水电等结算单》、附件四《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预结算单

项目名称: 编号:

共三联 第一联项目核算员留存 第二联财务留存 第三联乙方留存

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共三联 第一联项目核算员留存 第二联财务留存 第三联乙方留存

附件三: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甲供材料、设备、水电等结算单

项目名称: 编号:

31 共三联 第一联项目核算员留存 第二联财务留存 第三联乙方留存

附件四: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书

一、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二、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的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同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罚标准。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配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本工程范围内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向甲方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名单。

3、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教育要有记录。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和安全技术交底会议,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若违反要求造成伤亡损失,由乙方负责。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均要有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存档。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7、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签发整改通知单应按期整改,并书面反馈甲方。若不按期反馈或造成事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10000元违约金,二次未果,违约金按双倍计算。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甲乙双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若由此造成事故,各自承担应负的各种责任。

9、乙方对自己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上述因素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乙方必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其验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的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组织当地检测检验部门验收,其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若需要更动需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拆除方负责。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要向甲方移交清单和有效证件复印件备查,严禁无证操作,由此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如有严重违规违约行为或发生伤亡事故,乙方按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发生工亡事故,按人/次30万元。

2)发生重伤事故,按人/次30万元。

3)发生轻伤事故,按人/次10万元。

4)凡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0.5-2.5万元。(建设公司和建设单位、县、市、省、国家五级)。

5)发生工伤事故未按规定处理的,按大于有关规定应付费用数额支付违约金。

17、乙方对承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除承担由乙方责任造成事故的各项经济费用和赔偿,还应主动全面地承担为甲方承担消除各种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不得推诿或消极处理,导致影响范围扩大,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8、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价 2 %的安全保证金。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则安全保证金全部扣除;无安全事故,达到本协议书各项要求,安全保证金全部退还(无息)。

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该协议自动失效。

五、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三份,甲方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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