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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北部图书馆召开研讨会 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本报记者 3月1日是由习近平主席签署的第六十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之日,海淀北部文化中心图书馆于2月28日邀请文化部、图书馆专家等20余人举行了一个简朴而又务实的研讨会。

河北大学图书馆系主任赵俊玲教授就公共文化服务的定义、社会力量参与、参与的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她说,“‘保障法’指出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的责任,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公共图书馆的经费问题、乱作为问题;‘保障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条例共10条,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的内容、途径、管理激励等多个方面;“保障法”探讨了图书馆界关于外包的发展,其中很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巡视员(正局级)、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刘小琴说:“去年底,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保障法’全面部署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建议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如图书馆服务外包,保证上岗人员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职称、资格证书等考核门槛对社会参与力量开放,以政策鼓励和支持专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等。”

承担海淀区北部文化中心图书馆运营服务的北京艾迪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汉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负责人也介绍了服务外包的经验和体会。

作为北京市首个通过企业服务外包的图书馆,海淀北部图书馆致力于用优良的企业管理模式完成政府的委托。运营8个月来,已经有36万人来馆阅读、借阅、参加各项活动,为大大促进了海淀区“全民阅读”计划。

信息来源: 海淀北部文化中心图书馆

图文制作:任刚、钱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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