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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接送学生司机同志.学生家长和校长的一封信

作者“黄家口镇中心学校 郭华

尊敬的驾驶员朋友、学生家长:

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地接送我校学生往返,为学生的出行带来极大的方便,为学生的安全往返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校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校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学校、驾驶员、家长对学生乘车安全的责任观念和预防意识,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确保其在乘车过程中不发生意外,特向广大司机和学生家长提出有关要求和希望。

1、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② 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③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④未受过刑事处罚。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营运证、无交强险、无健康证、手续不健全的车辆不能接送学生。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的司机,把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交强验、健康证等复印件交到学校备存备查。驾驶人员规范操作,小心慢行,文明行车,防止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司机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严禁敞门行驶、疲劳行驶、酒后行驶等行为。作为接送学生的驾驶员,更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当您握着手中的方向盘时,操纵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生命,还关系着学生的安全,任何一个疏忽都可能造成终生的遗憾。

2、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车辆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驾驶员不能用车况不良的车辆接送学生,不能用农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出车前、收车后请对车辆的转向、离合、制动进行认真检测,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3、请司机和家长准时接送,不得提前或迟后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凡是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停放在离学校大门口50米以外两侧路边。接幼儿的学生司机要把学生领到校门口入校园或校门口接幼儿。绝不能把车停在校门口。活泼好动的学生有时管不住自己,您在开车前一定要清点学生人数,教育他们有序上下车,车未停稳不开车门,提防学生在车底、车边玩耍。乘车过程中要坐好,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准学生在车厢内走动、打闹或高声喧哗,未经家长同意途中不准学生随意下车。

4、落实家庭教育。对中小学生来说,家庭是最亲近、最具体的环境,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们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也希望家长们学习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知识,经常提醒孩子们注意交通安全,并在日常的生活中身体力行,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重点放在安全常识上,对中小学生要重点宣传“遵守信号灯”、“遵守停车线”、“走斑马线”、“各行其道”和“靠边行走”、“横穿道路要左看,右看,再左看”等6种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安全过马路,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更不能乘坐超载车、超速车以及“三无”车辆等。督促车主与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合同。要积极举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5、学校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安全出校门乘车,并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要对每一位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到位,学校有重大活动需要提前放学,要及时通知司机。要依法履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管职责。学校会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使每个学生都能做到拒乘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要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例会,根据路况实际,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督促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加强对车辆的检查维护,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车辆带病上路。凡恶劣天气,需要停课,学校要及时通知司机停止营运。每天登记到校离校学生,缺员立即报告。

生命是美好的,生命也是脆弱的,望你把一份份郑重放在心上,认真走好生命的每一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保证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祝你们把握好方向盘!

黄家口镇中心学校

20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