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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绩效工资指导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辖区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㈠师德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于党和国家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团结同事。

3、关爱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教育教学规律,被学生或家长上告,被中心校发现的,一次扣3分。

㈡能力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分(25分/人/年)。

2、完小校长岗位分(20分/人/年)。

3、完小二级班子成员(教导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分(10分/人/年)。

4、班主任津贴按学生30人以下(10分/人/年),40人以下(12分/人/年),50人(15分/人/年)。51人及以上的每月(20分/人/年)。

5、乡级骨干教师考核合格按每人(10分/人/年)。

6、学科带头人(5分/人/年)

㈢勤

1、工作量

中心校成员每月至少一次到挂钩学校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缺一次扣2分,并以挂钩学校成绩为考核依据。

2、出勤:出勤,旷工每天扣5分,事假每天扣3分,病假出具医院证明或门诊清单的不扣,无单据或证明的与事假对待(迟到或早退每3次累加为一次矿工计算);学年满勤奖励5分,一年旷工累计5天,事假累计30天,病假累计半年的,只要占着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本学年的绩效工资分配。

3、常规检查

4、指导分

5、上报材料

保证政令畅通,出现对中心校的决定安排不执行的,上报数据材料误时的每次扣校长2分。

㈣成绩

1、教学成绩奖

⑴全科合格率在乡平的基础上上升一个百分点,奖校长1.5分,教导主任1分。

⑵优秀率(平均分在90分以上)一至五年级每生奖班主任1.5分,科任教师1分,六年级奖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各2分。

⑶考分达平均的,从上升线起计,每上升3分加3分,不达的差3分扣3分,全科合格率达平均线的不奖不扣,上下按1分奖扣计。

⑷班级成绩第一的奖班主任3分,科任教师2分,第二的奖班主

任2分,科任教师1分,第三的奖班主任1分,科任教师0.5分。

⑸学校成绩第一的奖校长3分,教导主任2分,第二的奖校长2分,教导主任1分,第三的奖校长1分,教导主任0.5分。

2、巩固率

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优秀的奖3分,不合格的,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4、奖励

获县级及以上荣誉奖的嘉奖3分,其它论文、课件、教学竞赛等的每次奖1分,指导奖的每次奖0.5分。

㈤一票否决制

1、学年末考分达保底线的参加本学年的绩效工资分配,以乡年级(科)平均分下10分为保底线。

2、巩固率底于95%的(如果教师到学生家作过三次动员,有谈话记录,家长签字的不计)。

3、新调整任差校差班的教师如不达保低分但在原来的基础上上升的可以参加当年绩效工资分配,不升不参加。

4、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或判刑的不得参加当年的绩效工资分配。

5、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㈥其它说明

1、分配办法,细化到各项指标。首先特殊项目减除掉,校长按

本乡人头扣除山坝区补贴后的平均数以1.5:1提出;

2、校长与主任及不任考试科目的教师以学校成绩为准。

3、在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法律法规情况下,允许教师有自主的空间。

4、得分=100±合格率±巩固率±考分+优秀率+奖励+岗位-出勤

芒章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