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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激励方案

步总超字[2011]第 001 号 超市事业部 2012 年春节销售竞赛激励方案 一、激励时间段:2012 年 1 月 1 日-2 月 28 日 二、激励范围:各区域、家电事业部、各采购部、各门店 三、奖励前提: 1、可比门店 1-2 月实际不含税毛利额达成预算指标,且 1-2 月的实际可比门店不含税销售增长率 达到激励指标; 2、不可比门店 1-2 月实际不含税毛利额达成预算指标,且 1-2 月销售达成预算 110%(含)以上的。 3、诚实销售。 对毛利额达不成预算的、虚假销售的,取消奖励资格。 四、奖励方案: 1、各区域、家电事业部、各采购部的可比销售增长率目标由超市事业部制定下达,所有指标均已 取得市场与采购总监以及业态总监的签字确认; 2、各区域办、家电事业部作为本次激励竞赛的组织者,达到奖励目标的,各部门的奖励基数为 5000 元,如果可比销售增长率每超过 1%,增加奖金 1000 元,以此类推。可比增长率取值按去尾法取整 数。 3、各门店的激励方案和指标由各区域或家电事业部制定,所属区域的门店总体可比增长率必须 与相应的区域(或家电事业部)的增长率指标相吻合。例如:事业部下达给湘东区域可比销售增长率目 标为 10%,则湘东区域将可比增长率的份额分解至所属的各可比门店,即保证湘东区域内的可比店增长 率也达到 10%。各区域制定的门店激励方案和指标需报超市财务预算分析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4、各门店的奖金则由事业部划拨总奖金额度至各区域、家电事业部,由各区域或家电事业部在总 额度内制定相应的激励方案和各门店的增长指标, 报超市财务部审核。 划拨至采购部的额度由采购部在

大类内制定相应的激励方案或指标,同样报批执行。审批同意后,门店的奖励发放不受区域总体目标达 成的影响。 5、2012 年月 1 月 1 日以后开业的门店不参与。 五、各组织单位可比增长的奖励目标 单位 大卖场江西 大卖场湘东北 大卖场湘西北 大卖场湘潭 大卖场湘东 大卖场湘南 大卖场湘西 超市湘北 超市湘潭 超市湘中 家电事业部 硬百品类 软百品类 杂货品类 非加工生鲜 加工生鲜 家电品类 可比门店销售 增长率 13.50% 11.00% 8.50% 6.00% 12.00% 9.80% 8.60% 9.00% 11.00% 12.60% 8.00% 12.49% 7.07% 10.84% 9.53% 8.02% 8.76%

说明:A、可比门店为 2011 年 1 月 1 日之前开业的门店,名单附后。 B、各单位在以上增长率下分解指标。 C、上表内的家电事业部指标仅针对其管辖的专业店,家电品类则指所有的 7 大类。 D、各区域和家电事业部总体销售可比增长达到上述奖励目标,且毛利额达成预算指标,可按 4.2 条给予奖励。 六、1-2 月事业部下拨至各单位的奖金额度 单位:

万元 单位 大卖场江西 大卖场湘东北 大卖场湘西北 大卖场湘潭 2012 年 4.5 6.5 4.5 6

大卖场湘东 大卖场湘南 大卖场湘西 超市湘北 超市湘潭 超市湘中 家电事业部 硬百品类 软百品类 杂货品类 非加工生鲜 加工生鲜 家电品类 合计

6 7 5.5 3 3.5 3 4.5 2 2 6 5 1 2 72

七、各单位获得的奖金用于激励员工的团队活动,奖金从事业部激励基金中支出。 八、其他事项:竞赛结果的数据为不含税,上述各组织单位的月度竞赛结果数据由超市财务部予 以公布, 各门店的月度实际数据由超市财务部提供给各区域计划分析, 区域计划分析审核后由各区域办 公布。 超市事业部 2011 年月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