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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总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AX-2012-08-28)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 托 方: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承 接 方: 重庆安欣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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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方: 承 接 方: 重庆安欣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 (以下简称“乙

方” ) 方” )

甲方应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对本

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投资建

设。乙方与其他几家环保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此次该建设 项目工程的竞标,最后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等价有偿的 原则,就 t3/d 污水处理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1)设计水量: (2)设计进水水质 表 1-1 项目 PH 6~9 (3)工程达到的标准 污水经处理后中, 水中污染物含量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表 1-2 项目 出水 pH 6~9 设计出水水质 BOD5 ≤20 (单位:mg/L) SS ≤70 色度 ≤50 设计进水水质 BOD5 ≤ (单位:mg/L) SS ≤ 色度 ≤ t/d

CODCr ≤

CODCr ≤100

4、工艺流程说明

5、承包内容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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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所设计的“工艺设计方案”及现场情况提供所设 计的施工图纸。 (2)废水处理构/建筑物的土建施工。 (3)工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4)工艺调试。 (5)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 6、工程工期: 以甲方将本工程第一笔款到乙方账上之日,为工程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总工期为 备/材料的采购 天,工艺调试 天,其中工程设计 天,土建施工 天,工艺设

天(与土建施工过程交叉进行) ;工艺设备/材料的安装 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固定款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2、招标文件之外的工程新增不确定部分需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确认核定后另签 补充协议。 3、工程款支付方法:现金或转帐。 4、给付时间:工程款分五次给付,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 30 %(即: 万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次付款:土建施工完毕,工程现场具备工艺设备/材料安装条件后五个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 写: ); 30 %(即: 万元 ,人民币大

第三次付款:所有工艺设备/材料安装完毕,达到工程试运行条件后五个工 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 写: ); 20 %(即: 万元 ,人民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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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付款: 取得环保监测站出具的水质监测合

格报告,达到本合同规定的 国家排放标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承包价的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其余 5 %(即 )。 万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质量保 15 %(即:

证金。质保期约定:保修期为一年,自双取得环保监测站出具的水质监测合格报 告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五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若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 方必须保证维修(48 小时到场维修),其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负。保修期满后出 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只收取设备材料成本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中所需要耗用的水、电及其它临时辅助使用场 地、办公用房和临时住房。 (2)提供操作管理人员,承担项目的调试药剂费,水电费,污泥处置费和监 测验收费用。 (3)基础设施完工后,甲方负责将水电(380V)气接至废水处理站控制室。 (4)负责工程现场监督乙方按投标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工艺设备/ 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工艺调试。 (5)承担因提出工艺的变动所而产生的新增费用。 (6)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负责本工程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工艺调试、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等。 (2)指派环境工程事业部经理: ;项目部经理: 为乙方驻工地

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设计的施工图纸必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后施工,按要求组织 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遵 守甲方的站内规章制度和《外来施工人员守则》,乙方派驻的人员所造成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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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应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提出竣 工验收申请和参加竣工验收。 (4)乙方保证本工程竣工后所处理的废水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8-1996) 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若因甲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完成,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甲 方施工现场内建筑物、 设备管线和排水沟畅通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 圾清理等工作, 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 (住户) 的关系。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工艺设备/材料进行保护。 (7)工程交验后的一年内,乙方负责指派 1 名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指导甲方进 行废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

四、工期约定

1、任何一方若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缩短时,应征得对方同意,在确保工 程质量的前提下

方能缩减工期,并由提出方支付对方因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2、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时开始施工图设计。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4、乙方施工组织计划中的期限,是特指正常情况下的竣工期限。如因不可 抗拒力的因素(如:战争、水灾、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导致停工,工期应酌情 顺延。 5、在工程进入工艺调试期内,甲方应保证生产正常,所排水量能达到调试 要求。若遇到甲方停产等原因,调试工期顺延并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乙方。 6、 本工程设计规模为 m3/d。 如由于甲方原因, 所排水量达不到设计规模,

乙方在负责将所排放的废水全额处理达标,并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即视为完成 m3/d 处理能力的约定。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立项依据、原则、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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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以乙方的投标文件、施工图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以及国家制定的 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 排放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2、 甲方应委派施工监理人员全程监督工程施工。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各项内容。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工艺调试完成后,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各项 内容。

六、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 律、法规。 2、 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保证安全操作、 消防等措施确实落实到位。 否则, 因此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和经济损失及工期滞后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 责任和民事责任。

七、争议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 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调解或者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 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本合 同无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八、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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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甲方资金未按合同足额按时到位,甲方按未给付金额的 0.5‰/天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 2、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工期交付,每延长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按甲 方已支付乙方工程款的 0.5‰/天计算。 3、 如因乙方原因使本工程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排放,甲方有权拒付乙方 的工程余款。

九、附

1、本合同经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份。 2、双方各项权利

、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3、本合同附件: (1)乙方的招标响应文件和施工图纸。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书。 (3) 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协 议。

十、其 它

1、本合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使用文字为简体中文汉字。 3、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本合同共六页,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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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方:雅安市精神病医院 单位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顺路村

承 接 方:重庆安欣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39 号 (天府新谷)7 栋 B 座 2-807 室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电 传 话: 真:

法定代表人:何长波 代 理 人: 电 传 话:028-85353292 真:028-8535329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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