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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类流通许可证取消

在我国一些特殊行业,比如交通运输、食品安全、建筑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在注册公司时需要通过前置审批,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申请到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活动。随着我国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行,2015年开始,《酒类流通许可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可从事食品(包括酒水)的销售、贮存和运输,无需对经营酒类进行专门的备案。酒类备案是商贸部门的行政规章(土政策),其规定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相符。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应“改变或者撤销”下位法的相关条款。

今后,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就可以办营业执照,工商办照不再需要《酒类经营许可证》。对当前有效的证件已不用再年检,直到有效期后合并归食药局统一管理,到时只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可。

有的省市对酒类生产经营管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还需要办酒类经营许可证;已经取消的,直接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增加“酒类”即可,还需要到相关政务中心进行酒类流通备案,各地区不一样。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是由商务主管部门,在有些地方是属于酒类经营管理办公室来管理。同时有一个酒类流通随附单。此外,有些地方还强调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

那么,企业到底要不要办理酒类的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许可证呢?这个不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但各个地方有不同规定,需要咨询各个地方的酒类管理办公室,比如说目前在湖南、上海、广东都是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