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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报到证指导

毕业报到指导目录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及入户须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广州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指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券发放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省市同学的人事网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及入户须知

发布时间: 2006-07-12 来源: 广州市人事局

一、报到手续的办理

(一)报到证上注明具体用人单位名称的(例如:某局、某中心、某公司等),请直接持报到证原件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报到证上没有注明具体用人单位名称的(含报到证开到市、区、县人事局等情况),请持报到证、单位接收证明(网上接收申请表、具有人事主管权的单位接收证明或已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没有接收单位的则免交此项材料)原件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二、入户手续均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一)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只需办理报到手续即可,不需办理户口回迁手续;

(二)户口迁到学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原家庭户口本原件办理户口回迁手续;

(三)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凭单位出具的入户登记表和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办理《广州入户卡》。

三、党组织关系的转递

未落实接收单位且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若党组织关系开到“广州市人事局”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也请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四、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网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九楼(广州购书中心正对面,苏宁电器楼上,天河城广场西侧;坐地铁到体育西路站或坐公交车到天河城、天河体育中心站均可到达。) 联系电话:85598396

网址:http://www.gzpi.gov.cn/gzbys/

【http://www.gzpi.gov.cn/gzbys/bszn/201006/t20100629_120457.htm】

广州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指南

发布时间: 2006-04-04 来源:

第一步 报到条件:

1、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是广州市(含从化、增城);

2、《报到证》的报到证单位栏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且《报到证》备注栏上没有注明用人单位名称。

第二步 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gzbys.gov.cn)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提示:办理未就业登记需在上述指定网站上进行注册后,按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所有必填项目)

第三步 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后,请携带《报到证》、《身份证》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

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填写《确认书》(一式两份),指导中心发放《报到证明》、《确认书》、《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

网上未就业登记流程

第一步,进入www.gzbys.gov.cn页面,在左边栏目“未就业登记”方框填写信息,然后点击“注册”;

第二步,进入“个人用户注册阅读会员协议”界面,在阅读会员协议后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以上用户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进入“个人用户注册”界面,填写齐全带有“*”,点击“注册”系统进入“填写个人简历”界面;

第四步,点击“未就业网上登记”,选择“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未就业登记;须填写全部带有“*”栏目,才可保存资料,网上未就业登记完成。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公众假期不办公)

语音服务电话:83992222

人工咨询电话:85598396

联系地址: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

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06-04-04 来源:

办理报到、未就业登记手续后领取《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凭卡可享受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下面的多项免费服务:

1、领取《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并享受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2、免费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税收优惠证明、社会保险资助、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

3、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登记未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临时生活补贴;

4、免费享受未就业期间最长24个月的免费档案保管和出具未就业登记证明的服务,贫困家庭毕业生免费享受未就业期间最长36个月的免费档案保管;

5、免费参加由本中心主办的公益性供需见面会;

6、免费推荐就业;免费推荐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7、免费提供继续升学咨询及代办报名等服务;

8、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服务;

9、免费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gzbys.gov.cn)主页提供自荐服务;

10、免费办理领取就业见习活动补贴服务;

11、代办毕业生学历证书鉴定;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代办招工、社会保险、职称认定等);

12、免费提供测评帐号和优惠职业规划测评服务。

13、免费以短信方式获取由指导中心组织的就业讲座、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自主创业等以促进就业为宗旨的活动信息。

【http://www.gzpi.gov.cn/gzbys/bszn/201006/t20100629_120451.htm】

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券发放程序

发布时间: 2011-03-18 来源:http://www.gzpi.gov.cn/gzbys/bszn/201105/t20110524_162842.htm

一、文件依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2223号)

二、发放对象

1、本市户籍、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

2、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

3、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

三、发放流程

四、资料要求

1、《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表》(可登录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gzbys.gov.cn下载申领表填报);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幅面);

3、《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注意事项

1、申领培训券后,可按照培训券类别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类培训和非职业资格证书类培训;

2、培训券实行实名制,持券人应于有效期内连同本人身份证明一并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涂改;

3、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申领,培训券有效期最长为两年;

4、未使用的培训券遗失或信息错漏的,可到原发券机构办理补(换)发,如换发还应交还原培训券;

5、未使用的培训券自到期前三个月起(包括已过期的)可到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一次续期,续期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六、培训课程(参考)

物流员、网页设计员、计算机绘图员、SYB创业培训、社会工作者、人力资源管理师、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书

七、受理部门

部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九楼

电话:85598396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 13:00-17:00

其他省市同学的人事网站

可以在这个网站下面 相关链接找到自己城市的人事系统

http://www.gdrst.gov.cn/Defaul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