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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流程

出口:

大概流程:

订舱→接受托运申请→排载→发放空箱→装箱→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提单→付费→催款 具体操作

一、订舱

1: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之前一定时间内,填制订舱单,向船公司或者货运代理公司申请订舱。

2:出口货物代理委托书(委托书、订舱单),如果被委托方无法接受或满足委托书上的某些要求,被委托方要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

3:委托书内容:

①收货人、通知人、商品名称(中英文)。麦头、件数、包装、毛重、尺码、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装运期限、配载要求、货物交运日期以及交运方式、可否分批装运;集装箱类别、数量以及装箱或提箱要求;运费结算方式(预付、到付金额)

②其他特殊事项:例如危险品、冷冻货的特殊说明

③提单记载事项:提单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正本份数以及信用证要求。

二、接受托运申请:

船公司或者船代接受托运申请后,编制订舱确认给货运代理,货运代理依据此办理排载及提箱事宜。

三、排载:

船东或船代根据货运代理提供的出货要求、资料,刷出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排载单),排载单共九联: 第一联:货主留底

第二联: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

第四联:运费通知

第五联:提箱申请书

第六联:装箱单、场站收据副本

第六联附页: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第七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第八联:场站收据

第九联:货代留底

四、发放空箱:

1:堆场或者拖车公司取得五、六联排载单以及船东确认后,六联附页留底作为港务费结算联,凭第五联及船东确认到船代的箱管部领取设备交接单。

注:“设备交接单”是指在集装箱出口运输中,它主要是货主或货代领取空箱出场及运送重箱装船的交接凭证。

2:堆场或拖车凭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堆场提柜,再将正确的柜号告诉货代。如果是拖车,必须将柜号所对应的封铅一起报给货代,然后交与货运代理与船东核对。如果是场装货,现场操作人员在装柜时,必须仔细核实柜号。若是拖装货,必须与堆场核对柜号,并把柜号报给工厂,由工厂核对,避免发生装错货的想象。 3:如果所出口的货物属于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那么该集装箱必须在装运前先做柜检。

4:发货人出具一份盖有发货人公章的“报检委托书”,并copy一张排载单一起交给报关行,先向检验检疫局申请报柜检,同时,通知堆场或拖车,该柜需做柜检,堆场或者拖车吊来柜子后,将柜子放到指定做柜检的场位,再通知货运代理次柜已提,并告知柜号。知道柜号后,货运代理填写一份盖有货代章的“领单凭条”,并由现场带检验检疫局做柜检的工作人员去现场看柜,如果没有问题,该工作人员会在“领单凭条”上签字,货代现场人员可凭此单在24小时内到检验检疫局领取“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柜检单),货柜也可以拖到指定的装柜地点查柜。另外,也可以直接向堆场买柜检,一般是冷冻。

五、装箱

1:场装

发货人将货运送至指定的堆场,由堆场及货代的现场装柜人员根据发货人的清单认真清点货物,并及时反馈到货情况。货到齐后,现场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装柜,并做好装柜明细,封好封铅后由堆场负责将货柜送至码头。

2:拖车

货代按发货人的要求,通知拖车公司按时拖柜到指定地点装柜,并在上柜期间及时跟踪上柜情况。如果遇到提不到柜,或未能及时按照客户要求到达工厂的,及时与船东和堆场联系。货柜到达后,由发货人自行装柜,封好封签后,再由拖车公司负责将货柜运送至码头。

注:散货拼箱由发货人自行拉货到海关监管仓库(拼箱仓库)进行拼柜。工厂在发货前,货代会传真一张进舱图给发货人,发货人再转交给发车司机。必须按照进舱图上注明的时间以前到达监管仓库。

六、申报

1: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若申报资料与排载资料一致,只需将柜号、封签直接打印在排载时船代退回的六、七、八、九联;若不一致,必须打印出正确的二、六、七、八、九联,并填写开航前更改。另外,还必须打印正确的装箱单。(如果是场装,必须多打印一份装箱单给堆场进场用)

2:现场操作凭正确的申报资料到码头或堆场盖“进场章”,如果货柜已经进场或货物已全部到齐,则在第六联上加盖进场章。然后,凭申报资料和装箱单到船代申报。船代核对后,二、九联和装箱单留底,第六联盖申报章与七八联一起退还货代。

七、报检:

1:如果出口商品为国家规定需要做商检的物品,则需要发货人提供有关报检换单的相关单证。报关行提供发货人的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以及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和一份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copy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换通关单手续。报关时,报关单必须与报关资料一起递交海关。

2:查验

遇到换通关单商检查验时(技术查验/随机查验),必须通过报关行到商检局预约查验。被查验的货物不需要进码头,只需货物装柜完毕,就可以有现场直接带商检局的验货人到现场查验就可以了。此时的查验主要是针对货物的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查验可以后,就可以换出通关单据。

八、报关:

1:一般情况下,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包括发票、装箱清单、报关委托书和核销单。

2:报关时间应在船开前两天至三天。

3:报关形凭发货人所提供的资料,先打出报关单,并进行报关单预录入。申报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海关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关正式递交相关报关单证。

4:整个报关过程需要半个到一个工作日。

九、配载、装船: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次环节一般由报关行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第六、七、八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接收后,会在第八联上盖章,退回报关行,转交给货代在签提单时使用,其余两联留下。第七联由码头转交给出口船舶的大副,作为配载装船的依据,而第六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

十、提单:

1:“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2:提单内容:

① 船名航次

② 提单号

③ 承运人名称

④ 发货人

⑤ 收货人

⑥ 通知人

⑦ 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 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 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 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3: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4: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指定的船代办理,同时必须备齐第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注:“电放”是指正本提单未到收货人手中,或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船港收回正本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十一、付费:

1:海运费用一般是以美金为单位结算的,而THC、单证、改单、电放的费用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结算的。 2:具体收费如下:

THC:370/20’ 560/40’

ORC:(中国南方港口费用)广东地区,141USD/20’ 269USD/40’

查验: 605以内/票

改单: 15USD/票 (视船东而定)

电放: 15USD/票

报关:250/柜,一柜一单,续柜80-100/柜,大货可优惠

(港杂费CFS)场装费:5USD/每立方

商检: (视货物定) /票

4:散货拼箱按CBM来计算:

大陆到美国港口(1CBM=1T),美国港口到目的港(1CBM=363kg)

大陆到北欧港口(1CBM=1T),北欧港口到目的港(1CBM=333kg)

十二、催款:

1:票结

票结客户应该遵守见款放单的原则

2:月结

月结客户在开航后就可以直接放单给客户。

附:

海关、商检工作时间:09:00—12:00 14:00—17:00

报 关 行:08:30—12:00 14:00—17:00

周六周日海关一线上班,报关行全部上班。

贴士:

货物进场时间,船离港24-12小时之前

蛇口码头现为招商局所管理,比较疏散,交通不方便,报关费用比盐田港贵,盐田工作机构集中,交通便利。但盐田码头海关查柜比较严。稍微超重的柜可以从盐田走,盐田远洋航线多,通关时间较快。

重柜纸既是“设备交接单”,在深圳,箱包出口必须查柜。出口核销单散货1-1.5个月,整柜20-30天。 深圳海运有部分船停靠在香港,在蛇口码头用驳船到香港装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