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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系统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人口计生系统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宣传力度,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人口计生信息及新闻稿件,大力宣传报道人口计生工作中涌现出的新人物、新经验、新成果、新动态、新风尚,反映新问题、新情况、新对策,弘扬主旋律,树立新形象,营造人口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在职职工(含借调人员)。

二、奖励标准:

1、平面广电媒体类: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或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

新闻、信息:每篇500元;简讯、网络信息(新华网)、图像影像稿件每件200元;调研文章 1000元;被中办国办、国家人口和计生委采用有标题的信息每篇奖励500元,采用的简讯每条200元。

②市级:《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

新闻信息:每篇300元;调研文章每篇500元;被重庆市委、市府信息处,重庆市人口和计生委政务信息采用有标题的信息每篇100元,被重庆市人口和计生委政务信息采用

的简讯每条50元。

③区级:《重庆人口杂志》、《重庆人口网》、万州电视台、《三峡都市报》。信息、新闻每篇50元;简讯、网络信息、图像影像稿件每件30元;调研文章每篇500元;被区委、区政府信息科采用的信息和重庆市人口网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稿酬30元,被区委、区政府采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稿酬200元。

2、网络媒体类。

在本区主流网站(三峡传媒网、万州之窗、三峡之窗等论坛)“网评栏目”发表800字以上,观点正确、说服力强的网评文章,每篇50元。在市级网站(天涯社区重庆频道、网易重庆论坛、华龙网两江论坛、百度万州贴吧等)转发,每篇200元;在中央级网站(新华网新华论坛、人民网国强论坛)转发,每篇300元。网评文章受到中央领导批示,每篇加奖500元,受到市级领导批示,每篇加奖300元, 受到区领级导批示,每篇加奖100元。网评文章只可在同一网站同时刊发,只计一次稿酬。

3、获奖征文按同等级调研文章给予奖励。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刊物采用的报复印件,网站采用的报网络打印件。

2.新闻宣传

报刊类稿件证明材料:稿件见报(刊)稿原件、复印件各1份;电视类稿件证明材料:稿费通知单复印件1份;广播类稿件证明材料:稿件文本、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

三、其他事项:

1、奖励按篇(条、部、件)计奖,允许一稿多投;

2、奖励标准低于稿件实际稿酬的,按实际稿酬标准奖励;

3、奖励每年兑现一次,每年12月底作者本人提供有关材料交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和宣教科组织人员对稿件进行核实,并形成奖励意见,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