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会部门考核评优制度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部口考核评优制度

(试 行)

一、学生会部口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是为树立我院优秀学生部口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内部建设,激励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口高效、规范的开展工作,向全院团总支、学生会展示优秀部口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工作的精神面貌,现参照团总支学生会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二条 考核对象

安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职能部口,其中包括:党建办公室、团总支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记者团、学生会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生活治保部、女生部、自律委、科技部、权益部、心理咨询团等各职能部口及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

学生会各部口和各成员基础分均为10分。每学期末,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口、部长及干事评优评先、个人综合测评均以该制度作为参考。

第四条

所有加分项需及时申请。申请所需材料需在每周例会前向学生会办公室递交,经主席团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相应分数。学生会办公室需将所有电子和纸质材料保存完整,于学期末进行二次审核。

第二章 细 则

第五条 会议考核

一、部长级会议

(一)考勤部分:部长会议参加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和各部口正副部长,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需请假应在开会之前向主席递交请假条,同一部口不允许部长和副部长同时请假。应遵守会议制度,迟到分别扣除本部口和个人3分/次,旷会分别扣除本部口和个人5分/次。由学生会办公室考勤。(主席团和学生会办公室由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考勤)

(二)考核部分:各部口应在会议上认真做好记录,详实地汇报本部口上周的工作和本周即将开展的工作,遵守相关会议制度。

二、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同上)。

第六条 办公室及各部口值班

(一)办公室及各部口值班是为了方便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开展而设置,利用学生会成员课余时间安排的值班。

(二)值班地点为和展楼A教育科学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和党政办公室,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50(夏季)

14:30--18:20(冬季)

(三)值班评分由学生会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根据办公室值班记录和抽查结果执行。由学生会办公室每周做总结打分,并在例会上通报。值班缺勤分别扣除本部口和个人3分/次。

第七条 工作计划书及总结报告

(一)工作计划书及总结报告包括各部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和每个具体活动的计划书、总结报告,均应及时报送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二)对于各部所交的计划书及总结报告,学生会办公室应做好专门记录及整理。

(三)各部口学期末的总结报告必须包括本部口学期的大事记录。每个部口需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一将本部口上月活动汇总交于学生会办公室,以便学期末汇总。

(四)对于不报或拖延报送计划书或总结报告的部口,扣除部口5分/次。学生会办公室做好记录。

(五)各部口报送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须正规符合要求,无错误,否则学生会办公室经主席团商议酌情扣分。

注:若需交心得等材料,要求同上。

第八条 纪律

(一)作为学生会干部,每个人都有应自觉遵守院系、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若该部口出现受院级、学生会内部纪律处分的情况,则在学期评分中扣除部口相应分数。(包括违规电器及考试作弊通报,其中考试作弊通报扣除个人10分/次)

(三)该项评分由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学生会辅导员执行。

第九条 其他评分项

(一)部口工作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副部、干事向部长负责,部长向主席负责。

(二)部口工作认真,定期召开例会,并能够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口,在工作安排中,视部口承担的工作量和具体表现以1-10分/次加分;因实际工作需要,帮助其他部口完成工作的部口,经主席团核实后以1-10分/次适当加分。

(三)部口工作有方法,有措施,并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该项由部口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在期末提出申请材料,经主席团审查确定后以10分/项加分。

(四)部口工作应有信息意识,有部口的每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活动总结,会议记录等重要文档,并及时上交学生会办公室。在阶段工作、活动后主动及时向记者团传送报道材料,在系网站上及时刊登的以1分/条给各部口加分,在学校网站中刊登的以3分/条给各部口加分。

(五)部员个人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在考察期间部员获省市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10分/项加分;获校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5分/项加分;获院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3分/项加分。(获国家级奖励经主席团及学生会辅导员老师商量后酌情加分)

第十条 民意调查

(一)此项是为了民主评议各部口一学期来的工作成绩而设置的。

(二)调查时间

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为期一周。

(三)调查范围

1、在全院同学中调查;

2、在全院各相关职能部口中调查;

3、在学生会内部进行调查。

(四)调查对象: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口(各部不参与本部口的评分)。

第三章 附 则

第 九 条 本细则的结果最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公布。

第 十 条 主席团及学生会辅导员拥有对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二、优秀部口评选细则

为树立我系优秀学生部口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建设,激励学生会各部口高效、规范的开展工作,向全系团总支、学生会展示教育科学学院优秀部口、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工作的精神面貌,现结合《学生会部口考核制度》制定本细则。

一、评优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职能部口

二、评优时间

(一)学期评选 每学期评选一次,在每学期结束工作前两周进行。

(二)学年评选 每学年评选一次,在该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前两周进行,总评分=(第一学期评分+第二学期评分)×1/2。

三、评优方式

民主评议和主席团综合测评相结合。

四、评优条件(所有参评部口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一)部口成员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部口成员工作热情高,工作有计划总结,目标明确,能积极参与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准时较好的完成。

(三)定期召开例会,并积极配合其他部口的工作。

(四)部口的计划、总结及会议记录等重要文档,并及时上交学生会办公室。

(五)对部口内部建设加强和改进,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梯队建设好。

五、评优程序及名额

由学生会办公室汇总一学期来所有记录的各项工作、加扣分情况及例会的出勤、值班、值日完成情况等,经主席团评估,提出优秀部口建议名单,经系领导审核后,公布正式名单,并进行表彰。

每学期名额均根据当学年团总支学生会实际人数,经主席团及学生会辅导员商议确定。

六、奖励办法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二)被评为优秀部口后,由院系颁发“ 团总支学生会优秀部口”荣誉证书,并在院系的表彰大会上公开表彰。

(三)优秀部口可以适当增加优秀部长和优秀干事名额。

七、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教育科学学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优秀部长及优秀干事选拔标准同上)

三、院系各班及班委考核

(各班级年终省级、校级评优评先均以本细则作为参考)

第一条 考勤

例会等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班班长团支书,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需请假应在开会之前向主席递交请假条,同一班级不允许班长和团支书同时请假。应遵守会议制度,迟到一次扣3分,旷会一次扣5分。由学生会办公室考勤。

第二条 纪律

(一)若该班级出现受院级、学生会内部纪律处分的情况,则在学期评分中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包括违规电器及考试作弊通报)

(二)违反学生会管理条例的情况,学生会办公室经主席团商议酌情分别扣除本班和个人得分。

第三条 其他评分项目

(一)各班工作认真,能够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学生会及辅导员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口。

(二)个人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在考察期间部员获省市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10分/项加分;获校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5分/项加分;获院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3分/项加分。(获国家级奖励经主席团和学生会辅导员老师商量后酌情加分)

(三)另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口的相关考核情况给予酌情加减分。(如:学习部对各班上课的考勤情况)

第四条 民意调查

(一)此项是为了民主评议院系各班班委一学期来的工作成绩既表现而设置的。

(二)调查时间

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为期一周。

(三)调查范围

1、在全院同学中调查;

2、争取各辅导员老师意见。

(四)调查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大一和大二各班班委(各班班委本人不参与本班班委的评分)。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