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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江苏五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志飞材料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工期、合同款价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苏五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工程地址:范公路88号

工程内容:江苏五星国际大酒店室外阳台封闭

1.2工期

合同工期20个日历日,按批准的开工日期计算。

1.3合同价款

门窗数量:约400平方米(最终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门窗单价:塑钢窗制作安装310元/平方米,含拆除原有阳台栏杆;采用双面安全玻璃另加40元/平方米、崁缝10元/平方米。

合同价款:¥壹拾肆萬肆仟元整(144000元),含税价(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1.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制作,窗框安装固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玻璃和窗扇安装后甲方再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在工程安装完验收合格后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核算后的剩余

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2条 制作安装要求

2.1型材:主要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窗型与建筑外窗一致,材料为实德80系列塑钢型材,衬钢厚度1.5mm,中空5mm+9mm+5mm安全玻璃,辅材及配件必须满足质量要求,洞口尺寸由乙方自行测量。

2.2安装要求,符合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范JGJ103-96的要求。

2.3塑钢窗安装工作范围包括崁缝、打胶。

2.4乙方向甲方提供型材合格证、检测报告、玻璃合格证,塑钢窗施工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第3条 保修期 保修期两年,自塑钢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4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 20 %,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制定的合同日期进行制作安装,如因乙方问题延误交工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第5条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等。

第6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7条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剩余工程款支付完毕终止。

第8条 合同附加条款

1.1施工安全: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人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一概不承担责任。发现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2现场抽样检验的材料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9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10条 其它

甲方委派 石中祥 全权负责现场事务。

乙方委派 刘海波 全权负责现场事务。

第11条 合同附件

窗大样图。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