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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管理

名词解释:

1. 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为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依法设置的

政府单位。

2. 地方政府的作用:(简答)

答:地方政府是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的基石; 地方政府是沟通中央政府与民众的渠道;

地方政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础; 地方政府是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力量。

3. 自治体地方政府:是由当地居民依法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

自治体地方政府不是国家的地方行政机关,与中央和上级政府之间不存在命令指挥与

服从的关系;自治体地方政府在处理法定自治事务时,拥有法定的独立处置权力;自治体地方政府是地方自治社团选举产生的负责治理本地域社会公共事务的地方政府,其权力来源于公共权力在政治层面上的纵向分权。

4. 国家职能:政治统治(始终居于主导地位),社会管理(总是从属和服务于政治统治)

国家形式:国家的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

5. 地方行政层级:

答:两级制:直辖市—市辖区(北京,上海,重庆,天津)

三级制:省(直辖市)—县级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乡镇,(海南省澄迈县乡镇) 准四级制:

四级制:省自治区—地级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辖区县级市—乡镇

准五级制:

6. 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省(23)、县、乡

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自治区(5)、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

城镇区域型地方政府:市、市辖区、镇

其他特殊地方政府(5):万山特区、六枝特区、神农架特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7. 议行合一:由经选举产生的对人民负责的机关行使所授予的全部权力。

绝对议行合一:立法和执行权由同一机关掌握,选民选出的议会直接行使执行权,同时承担当地社

会事务的公共管理职责。(如美国的市县委员制,英国的议会委员制)

8. 政府间关系:是指政府之间在层级结构及水平结构上的纵横交错关系以及不同区域不同层级政

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质是:整体与部分,集中与分散,统一领导与因地制宜等矛盾的统一。

9. 联邦政府与成员政府的权限划分以宪法规定的形式进行,变更已划定的权限,必须以修改宪法

的形式实现。

10. 国家权力的手段:立法、行政、财政。(中央控制的最主要做通常的手段)

非国家权力的手段:通过政党或其他手段

11. 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因素:

答:社会制度 社会发展水平

政治制度 国家的历史传统

12. 地方政府管理的三个层次:公共管理、自身管理及体系管理。

公共管理的目标,是要使所辖地域的社会安定、持续发展进步;

自身管理的目标,是要使行政机关提高效率;

体系管理的目标,是要求整个地方政府体系能处于可控状态,依法有效地行。

13. 影响地方政府管理内容和职责的因素:

答:时代差异;体制安排;

社会发展水平(同一时代,不同国家所处的社会发展水平是不相同的);

地域环境(特定自然环境引起的特殊需求;经济社会环境引起的特殊需求)。

14. 地方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的内容:

答:组织结构管理:设置管理,职、权、责管理,人员配置管理

人员管理:对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行政人员的管理,人事管理(人员的分类,人员的管理) 资金管理: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管理,对行政机关自身行政经费的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文档管理,物材管理,办公管理

程序管理:制定组织规章,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制度

15. 城镇社会管理:是对城镇地区社会事务的管理,包括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16. 城镇社会问题:(1)一般社会问题:居民的高度集中,居民生活的高度社会化

17. (2)由于城镇自身发展二引起的社会问题:规划失调引起的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现代贫

困问题(入学难,看病难,乘车难,公园绿地少);公害问题(垃圾、空气、噪音污染)

18. 城镇地区户政管理的具体制度:

答:户口登记制度 出生证制度

暂住人口登记制度 身份证制度

19. 社区自治:是一种社区居民依照法律,对本社区事务进行自我管理的制度,是在经济体

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下,城镇基层管理体制的创新,也是中国城镇居民直接参与基层事务管理,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的一种具体方式。

20. 村民自治的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1. 澳门回归:1999年12月20日

22. 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的任职条件:年满40岁;在本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的

本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3. 县政府的基本形式:

答:委员会制:选民选举委员

议会—行政官制:选民选举委员,委员会挑选行政官

议会—执行官制:选民选举委员,选举一名行政管理专家做县的执行官

24. 议会—管理人制(议会经理制):美国

市议

会25. 地方政府发展主要途径:

答:(1)充实、完善和发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a) 提高人大代表的执政素质

b) 加强人大活动的力度

c) 实行人大常委专职制

d)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e) 加强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政府活动的能力

(2)建立法治的行政主体

(3)改进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只依法监督不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