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磐安"三制度二报告一会签"强化惠农资金管理

一是推行“三项”制度,即:项目责任制,项目所在的乡镇要明确一名项目主负责人,并由项目主负责人将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子项目,具体落实到专人,农口主管部门要与项目工程所在乡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目标。质量监督制,各农口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巡回跟踪检查,对项目或工程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负责。竣工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县财政与各农口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工程规划、计划工程量,进行实地验收。

二是出具“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由县财政与各农口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的项目(工程)技术验收组对验收合格的财政支农项目或工程,按照验收情况,如实签署项目验收报告,并规定各验收入员必需在验收报告上签名。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各项目的财政支农资金扶持标准,按完成的工程量,办理财务决算报告。

三是实现“一会签”: 各农口部门根据上述“三制度二报告”的要求,草拟财政支农资金拨付文件,经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按《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拨付程序报领导会签,然后联合下发财政支农资金拨付文件。(黄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