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教育系统20**年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要点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学生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一个适合学生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特制定20XX年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统筹安排,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领导,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工作结合起来共同开展,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重视德育,奠定预防未成年人年犯罪工作的基础。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的品德评定,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开展了争做“三好学生”即在家是个好孩子、在校是个好学生、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活动。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校要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弘扬雷锋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青少年公德教育,组织开展“我是合法小公民”、“革除陋习,树文明新风”、“四个节约”等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举办小制作小发明比赛、红领巾艺术节、书画比赛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各校要不断深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师德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树立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使每位教师都争做学生的表率。
  三、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预防犯罪教育,提高维权意识
  各校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作为学生学习重点,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开设法制教育课,主要由政治思想品德教师通过专门的课程进行教育,有理论、有实际案例,配合以各种法制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各校要完善校外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对人员已调整或过三年聘期的要重新联系,按照中学由县教育局聘任,小学由学校报经乡镇政府同意,由学校聘任原则进行聘任。要保证每学期开课(法制讲座)达到8次,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维持校内外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各校要加强内部管理,制订校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立卫生责任制、制订文明公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继续开展“警(军)校共建文明单位”活动,组织学生到军营去参观,学习公安干警和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严明纪律,整体划一的集体主义思想。
  各校要成立家庭教育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研讨学生思想教育办法,交换意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网络,进行联手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和预防犯罪知识教育,及时挽救了一些“差生”。积极参与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