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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一封信-2

致学生家长我校严禁搭乘“三无车辆“的

一 封 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 好!

今年以来,全国多次发生关于乘坐“黑校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给许多家庭带来不幸和痛苦,而这些重特大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驾驶人驾驶“黑校车”,学生、家长不懂交通安全知识让孩子乘坐“黑校车”造成的。

2011年3月14日9点25分,在北京市莲石东路门头沟路段小园村路口处,一辆核载49人,实载81名幼儿园师生(其中76名儿童)的大客车因超速行驶发生事故,院长和一名儿童死亡, 3名儿童受伤。

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一幼儿园校车超载逆行与货车迎面相撞,核载9人的金杯面包车上,连同司机和老师,一共载了64人,超载100%以上。事故造成20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18个遇难者都是孩子。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一辆搭载20名小学生的三轮摩托车冲到桥下,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

“黑校车”一般属于报废车辆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运送孩子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农用三轮车、四轮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家长朋友们,我们一起拒绝乘坐“黑校车”吧,让孩子乘坐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校车是你的明智之举。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要坚决抵制学生乘坐“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为我们的孩子提供安全便利的交通保障,是我们每位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清塘中心小学

201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