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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四川省大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矿)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

二0一一年十月

前 言

大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矿(原大路煤矿坪硐煤井)位置处于四川省宣汉县,位于县城160°方向,直线距离约17KM 处。行政区划隶属天生镇所辖。矿区位于华蓥山煤田峨城山背斜大路井田,矿区3km 与宣开公路相接,北行22KM 至宣汉城,54KM 至达州市,交通方便。区内通讯网络较好,中国移动和电信固定电话覆盖全区。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K8煤层为该矿区主要可采煤层,K9煤层大部分可采,K10、K7、K4煤层局部可采。截止2009年12月矿井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216.8千吨。2010年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监狱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批复,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1.247m 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8.598m 3/t;目前开采的煤层回采时绝对瓦斯涌出量一般在0.23 m3/min,最大达0.35 m3/min,煤层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0.16m 3/min。

矿现有煤层无自燃发火性,煤层发火性为不易自燃煤层。

为此,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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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零 总 则·············································3

一 目的和意义············································3

二 工作原则··············································3

三 编制依据··············································4

四 适用范围··············································6

五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6

六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7

七 预警程序及系统········································8

八 应急响应··············································9

九 现有资源·············································17

十 后期处置·············································19 十一 附则···············································20 十二 附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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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总则

01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各种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我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企业生产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特制定本企业的重大太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煤矿井下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进行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危害,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本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02 工作原则

02.1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我矿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

02.2 统一领导

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由公司统一领导。矿长按照管理权限,有权调动相应的人员进行应急救援。

02.3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公司是应急救援的牵头部门,矿各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业务范围分块进行管理,既相对分工,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一旦发生矿井安全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部门立即作出反应,各自进入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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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坚持平战结合,充分整合现有资源

县矿山救援队按照计划进行演练,随时作好应急救援准备,做到“练兵千日,用兵一时”。大型应急救援装备(如氮气灭火装置、惰气灭火装置等)依赖石屏一矿救援中队,避免了重复建设,相邻各煤矿之间实现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

03 编制依据

03.1 煤矿井下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和各类事故性质

031.1 瓦斯

1瓦斯爆炸

可能发生在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调整系统,启封排放瓦斯风流及瓦斯突出风流流经线路等瓦斯易积聚地点。

2011年重点瓦斯威胁工作面:K8煤层工作面。

2 瓦斯突出

矿井煤层无突出危险。

03.1.2火灾

可能发生在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堆积浮煤的巷道,受地压破坏的煤柱及采空区等地点。

03.1.3 顶板

易发生重大顶板事故的七个环节:岔口支护、断层带支护 、修巷、回柱、敲邦问顶、临时支护、碹体质量等。

03.1.4 水害

在雷雨季节,由于近年来,雨量的陡增,地表踏陷灾害增加,地面渗漏水增大。造成井下漏水量的不可预测性因素增多。在涌水量超过排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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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时,可能造成淹井事故。

03.1.5 机运

1由于操作者失误、钢丝绳磨损过渡、安全设施不可靠或失灵时,将造成跑车、过卷等事故,严重损坏设备及造成人身伤亡。斜坡提升必须做到" 行车不行人" 的规定。

2 机车运输事故

操作者失误、违章操作,刹车不可靠或失灵,轨道及道叉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运输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设备损坏。

3碛头等因金属摩擦火花,在瓦斯爆炸的其余条件具备时,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电气设备因失去防爆性能在操作中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电气设备的短路保护必须整定合理,否则将可能引起电气火害。

4压力容器爆炸

在安全阀、释压阀失灵拒动,压力表指示不准或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时,可能使压力容器内的压力继续升高,当超过其允许压力值时,产生剧烈的爆炸,严重损坏设备及产生人员伤亡事故。

03.1.6 斜坡提升事故

由于操作者失误、钢丝绳磨损过渡、安全设施不可靠时,将造成跑车、过卷等事故,严重损坏设备及造成人身伤亡。斜坡提升必须做到" 行车不行人" 的规定。

3.1.7 粉尘

我矿各煤层经鉴定有爆炸性。

03.1.8 其它

1中毒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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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火灾、瓦斯煤尘燃烧爆炸、水灾及冒顶事故时,所抢救出的遇险人员,基本上都是中毒或窒息的,这主要是各类事故发生后,产生了大量的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如甲烷、二氧化碳、氮气,另一类化学性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化学性的,如一氧化碳等,主要危害是对血液组织产生特殊化学性中毒作用的特点,在于使氧的运送和组织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而且,它们都能和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酶的氧化作用,阻断组织呼吸,引起组织“内窒息”。

2放炮事故

在生产中,采用放炮掘进巷道和放炮采煤是目前尚不能改变的工艺。未严格按照放炮管理规定装药、联线、站岗、撤人、断电、处理瞎炮是容易造成伤亡事故的。

3井口检身可能造成炸药、雷管带出井下流失,造成事故发生。 03.2管理体系

矿长对全矿实行全面管理。下设生产科、安全科、调度室、供应科、后勤科等业务管理部门。

04 适用范围

四川省大路能源开发公司南矿。

05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05.1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矿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柏在驰任组长,负责救援总指挥,蒋兴超等任副组长,按照各自的分工协助总指挥指挥。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业务范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由唐端彬任主任,成员为安全组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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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由矿长、工程师召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各部门负责人成立应急求援小组。

05.2 设立专业组

第一组:由矿长任抢险指挥组组长,负责现场抢险全过程的指挥。 第二组:后勤保障组,由严福荣、向太波任组长。负责物资器材的供应、经费的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的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治安保障等。

第三组:事故调查组,由卢朝文任组长,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四组: 信息组,组长王正道、张光权,负责井下、井上的信息的传递和反馈工作。

06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06.1 通风瓦斯事故

大路煤矿南矿属于低瓦斯矿井管理,掘进碛头或其它作业场所由于违章操作,在放炮排放瓦斯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瓦斯燃烧。通风行人巷道通风不良,特别是倒风季节,容易造成瓦斯积聚而发生瓦斯窒息事故。一旦井下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将涉及整个区域,危及作业人员15人左右,造成多人伤亡重特大事故。

06.2 顶板事故

该矿山压力显现不明显,在采掘工作面和维修巷道时要执行好搞帮问顶工作,严防掉矸、片帮伤人事故,有可能发生3人以下的伤亡事故,为一般事故。

06.3 机电运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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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斜坡提升、平巷运输,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跑车或钢丝绳伤人事故,伤亡情况一般在3人以下,事故影响全矿的提升运输工作。

06.4 水灾事故

雷雨季节,由于近年来雨量陡增,地表渗漏水增大,造成井下漏水量增多,一旦超过排水能力,可能造成运输平巷被淹没。当发生水灾事故时,组织人员撤离出井下,可以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07 预警程序及系统

07.1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级,分级方法及预警颜色如下:

Ⅳ级,可能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预警颜色为蓝色;

Ⅲ级,可能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黄色;

Ⅱ级,可能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预警颜色为橙色;

Ⅰ级,可能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红色。 预警级别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发布。

07.2 事故类别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六类事故:

VI 类,其它事故(供电、运输、提升、坠落等)

V 类,水灾事故

IV 类,冒顶事故

III 类,火灾事故

II 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I 类,瓦斯爆炸事故

07.3 确定预警系统及程序

07.3.1 事故汇报程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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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2通知方式:按本预案中规定的顺序,用自动电话或派人通知,被通知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指挥部待命;并由当班值班人员或当天值班领导,作好救灾抢险过程的一切记录。

08 应急响应

08.1 分级响应程序

如果预警级别为Ⅳ级,即可能发生一人以上的死亡事故,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机构为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抢险、善后等工作。

如果预警级别为ⅠⅡⅢ级,即可能发生3人以上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本矿主要负责事故救灾指挥工作,其于工作按上级指挥机构协调意见执行。

08.2 信息共享和处理

调度室是井下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的指挥中心,通过汇报进行传递。

08.3 通讯

地面采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进行通讯,由后勤保障组确保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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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采用程控电话进行通讯,其备用方案为派专人通知或相邻区域人员通知。

08.4 紧急处置

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08.4.1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救援队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协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及气体成份、发火源并立即扑灭。

3 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组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4 所有井下人员立即戴好自救器,在值班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撤到地面。

5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立即通知风井司机矿井进入灾变状态,要严格监视风机运转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通知井口检身员封锁井口,严禁非救援人员入井,并通知矿灯房清点矿灯,各班组在井口清点出井人数并向指挥部汇报。

6 如果爆炸以后,现场仍有明火时,能直接灭火按灭火要求进行处理,防止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爆炸。

7 确认无二次爆炸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出烟雾,清理巷道。

08.4.2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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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迅速撤离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应戴好自救器撤退。

3 矿调度室立即通知井口、变电所切断灾区电源。

4 所有井下人员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到地面。

5 组织矿山救援队抢救遇难人员。

6 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7 迅速恢复正常通风,排出巷道内有害气体,清理突出的煤炭。 8 若突出引起煤炭自燃发火,则按火灾事故的要求处理,若引起瓦斯爆炸则按爆炸事故处理。

08.4.3 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协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援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灾地点、范围及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3 当发生火灾时,凡受到威协的所有人员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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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出危险区。

4 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组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人员触电和发生爆炸事故。

5 根据已探明火区地点、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式,其中在进风井筒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用全矿反风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风流方向不变,控制火区的供风量,在入风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主风流逆转的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可防止瓦斯爆炸;在掘进巷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要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可靠的措施。

6 选用灭火方法,在灭火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封闭火区,并规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封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防止瓦斯爆炸。

7 在抢救和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有害气体,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和瓦斯爆炸。

8 设专人观察顶板危岩,防止顶板冒落伤人或影响正常通风。

08.4.4 发生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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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若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人员的输送新鲜空气。

4 处理中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5 若遇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6 遇冒顶人员必须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出危险区。

08.4.5 发生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问清事故地点的基本情况,立即按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程序及方式,通知本预案中规定的相应救灾指挥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确定应急救援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指挥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

2 现场人员尽可能采取措施抢救和堵水,防止事故扩大,如果水势凶猛,情况危险无法处理,凡受到威协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由低水平向高水平撤退。

3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安装清理水沟,分秒必争地组织排水抢救工作。在抢救中要根据透水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救灾。当透水量较小,透水后淹没了矿井的部分采区的巷道,使部分采区的人员被水堵或淹没在水下边。应从两个方面组织抢救:一是应迅速组织救护队,侦察水位上所有地点,寻找抢救被淹水位上的所有人员,查清被水淹堵的准确人数。如果水位正在上升中,救护队进入独头平巷侦察或抢救人员时,一定要派人观察独头平巷外出口处水位的增长情况,防止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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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高堵住了救护人员的回路;二是应利用通往被淹采区的所有通道,组织力量,分头组织清理巷道水沟排水进行抢救。

4、在抢救水灾事故中,要认真分析、判断被水堵在里边遇险人员的位置,要详细调查被水淹没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状况及遇险人员的工作地点,分析透水后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断遇险人员是否有生存的条件。指挥部必须以抢救活人为指导思想去部署各项抢救工作,不能看到水位己高于遇险者所在地点,就轻易地做出遇难人员已经死亡的结论,否则就会贻误战机,使本应得救人员死亡。

5、发生突水事故后的处理

①矿井采掘地点局部范围发生突水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点人员应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地点负责施工的责任人(班长)应根据现场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及扶贫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②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汇报程序汇报值班领导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生产部室及有关采掘班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携带有关资料在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待命。

③矿长是处理突水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人、县安监局有关领导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在矿长未赶到前,由值班副矿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④矿技术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因素,并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⑤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⑥其它单位人员根据矿长的命令和各自职责开展救护工作。

⑦突水事故发生期间同时对涌水区域进行全面停电, 防止人员在水中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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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生溃浆事故后的处理

①任何人发现突水、溃浆时,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②初期突水、溃浆不严重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现场的一切可利用的器材、物料和其它可利用的条件,现场处理。

③如果突水、溃浆严重,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时,必须积极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④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应根据突水、溃浆的地点、规模和影响范围,立即通知可能受威胁人员尽快撤离工作地点,并通知有关人员组织制定救灾方案。迅速查明原因并组织灾区和受威胁人员撤退到安全地点,迅速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

⑤切断突水、溃浆影响区域电源。

⑥疏通排放突水、溃浆系统,及时把浆水排出,防止堆满巷道,影响正常通风。

⑦如果事故规模较大,溃浆严重,影响到正常通风时,应通知可能影响正常通风的地点人员撤离现场,停止生产。

⑧组织人员迅速进行清挖浆液,疏通巷道,保证有效通风断面。 ⑨突水、溃浆事故处理完后,对突水、溃浆通道进行封堵,恢复受影响区域地点的正常生产。

08.4.6 发生机运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机运事故后,救灾指挥部要迅速派出救援队员赶到现场,首先急救遇困人员。因雷击引起火灾,首先切断灾区受威胁地点的电源,然后迅速使用灭火器等有效方法灭火。

因雷电造成抽风机停电10分钟以上不能恢复时,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人员迅速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切断回风流中的电源,同时报告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由机电组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恢复供电时,首先开抽风机,待风机正常运转30分钟,检查瓦斯后再供井下电源,最后供地面用户。凡主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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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汇报,救灾指挥部迅速派出人员赶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排除故障,尽快恢复排水。

08.4.7 发生其它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按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与防止重大事故措施》要求进行处理。 08.5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救援队按事故性质制定行动计划,携带相应的装备。“一通三防”事故及灾害区域受有毒有害气体影响的,进入灾区内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是专业救护队员,救护队严格按照《矿山救护战斗条例》制定灾区作战计划,佩戴齐全救护装备。不受有毒有害气体影响的参战应急救援人员,在救灾措施中明确应当携带的相应备用自救装备、工具。

08.6 群众的安全防护

08.6.1 一通三防

1 各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明确避灾路线,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规程措施必须组织本单位职工贯彻学习,并根据井下情况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避灾路线向职工贯彻、学习。

2 遇险人员若处于灾变地点的回风侧,应充分利用在现场的安全自救装置,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到新鲜风流中,若确实无法撤退,有避难硐室的地方应立即进入避难硐室,有压风管路或压风呼吸袋的立即进入呼吸袋,打开阀门或切断管路,用压风维持呼吸等待救援。

3 遇险人员若处于灾变地点的进风侧,撤退时,必须迎着风流选择安全的路线撤离危险区,同时要注意风流方向的变化。

4 继续加强对职工进行隔离式自救器使用的培训,要能使每一入井人员正确使用隔离式自救器,当发生灾变时能充分利用进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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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2 顶板

1 各采掘补充措施必须明确避灾路线,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必须组织本单位职工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和技安措施,并根据井下情况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避灾路线。

2 遇险时应撤出进、回风路线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清点人数并就近向调度室汇报。

08.6.3 水灾

遇险班组负责人组织人员由低水平向高水平撤离。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人员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中避灾,并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避灾期间,要不断发出呼救信号,等待营救。

08.6.4 机运和其它事故

作业点负责人组织人员撤到安全通道。

08.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如果需要动用社会力量,请求镇政府协调,如公安、地方医院等参与。 08.8 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施救完毕,灾害已消除或控制,总指挥长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

工程师确保不会再发生事故及授权、制定进入事故现场的措施。 09 现有资源

09.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矿办提供通讯录,调度室有计算机两台、打印机一台、一台电话保持外界的联系、两台井下程控电话。

09.2 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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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矿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各类通迅设备、矿井各类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设备有:水泵、排水管、消防器材、医疗卫生器材等。可用的KJ -77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压缩氧自救器80台、压风自救器、防护服、毛巾、口罩。

县救护队装备有,AHG -4型呼吸器20台、两小时呼吸器5台、HYZ4正压氧呼吸器4台、高倍数泡沬灭火机一台、中倍数泡沬灭火机一台、干粉灭火器20台、121灭火器15台、水枪8把、水龙带500米、高低浓度瓦斯检测仪20台、一氧化碳检测仪10台、红外线测温仪2台、自动苏生器5台、压缩氧自救器27台、氧气充填泵2台、液压起重器一套、圆盘电锯一套、铜制工具4套、风机一台、风帐4张、灾区电话一部、程控电话一部、录音电话一部、计算机一台、救护车一辆等。

09.2.2 应急队伍保障

矿成立一个辅助救护队、采煤班、掘进班人员保障。

09.2.3 交通运输保障

地面交通运输有指挥车一辆及各种车辆4辆。另有汽车运输公司支持,井下运输可停止生产确保畅通。

09.2.4 医疗卫生保障

县和政的医疗单位,能满足卫生医疗保障。

09.2.5 治安保障

四级事故,由镇派出所科维持秩序。I 、II 、III 级事故由县公安局。 09.2.6 物资保障

由矿供应组负责保障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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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社会动员保障

有必要时由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09.3 技术储备与保障

由乡、县、市煤炭专业工程师组成专家组作为技术储备。

09.4 宣传、培训和学习

安全组负责组织预案的宣传、学习、培训,考试,并确保合格上岗。 09.4.1 公众信息交流

安全组每年举办一次培训,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常识。

09.4.2 培训与演练

1 由安全组每年对应急人员培训一次,考试合格后上岗。

2 每年举行一次矿井模拟救灾演习。

3 安全组每季度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 由矿每月组织一次通讯系统检测完好情况。

10 后期处置

10.1 善后处置与保险

由后勤组按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10.2 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类别,通风事故由通风组、顶板事故由生产组、机运事故由机运组和事故单位进行总结,增补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改进意见。

11 附则

11.1 预案管理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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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负责预案每项更新、维护。

由工程师负责组织每年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 由矿长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 11. 预案生效时间(从下发之日起) 12 附录(名词解释) 急救援

指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瓦斯爆炸

在有限的空间内,瓦斯与氧气发生的剧烈的氧化反应。 煤与瓦斯突出

在井进采掘过程中,在很短时间内突然从煤层或岩层中喷出大量的煤/岩和瓦斯,并伴有强大声响和震动的现象。

矿井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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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指发生在井下或地面(特别是井口附近)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非控制性燃烧的总称。

顶板事故

矿井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等伤人事故。 机运事故

指触电、机械故障伤人及运输工具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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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通知召集名单及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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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井下灭火器材配备表

附表3 救灾材料库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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