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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经验介绍材料--以人为本 创新机制 促进卫生城市新发展

以人为本 创新机制 促进卫生城市新发展    摘自国土资源网

厦门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我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也是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现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陆地面积1565.09多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0多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市总人口数为249万人,户籍总人口167.24万人,城镇人口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68.3%。厦门与台湾、金门隔海相望,是对台工作的重要阵地。

厦门市的创卫工作走过一段极不平凡的历程。从1990年名列全国35个大中城市倒数第四名,到1992年第17名,1995年10月在第三次全国城市卫生大检查中跃入全国第1名,1996年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称号,1999年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被全国爱卫会确定为“免检”城市。正因为经历了一系列困难和挫折,厦门市逐渐探索出一条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加快城市建设为基础,以强化城市管理为手段,以提高市民素质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中心的持续创建和巩固的工作路子。厦门城市的发展,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新的突破,同时又通过巩固创新,一步一步迈上了更新的台阶、达到了更高的水平。

一、主要成果

1.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近二十年来,厦门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主要经济指标逐年提高。与1994年相比,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1560亿元,增长7.3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929.6亿元,增长10倍;外贸进出口总值453.9亿美元,其中出口293.9亿美元,增长7.6倍,进口159.9亿美元,比增6.3倍;财政总收入410.1亿元,增长14.8倍。在中国社科院最新发布的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报告中,厦门在全国200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3位。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475元,分别比1994年增长2.8倍和2.2倍。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科教文卫体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繁荣,精神文明建设稳步发展。在1996年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基础上,十余年来厦门市又先后获得“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一等)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等荣誉称号,连续两次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2.市容、环境卫生显著改观

厦门市始终坚持环保优先,不断提高城市垃圾处置能力,加快老城区改造,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显著改观。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9.21平方米,分别比1994年增加46.4%和195%,2007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全市环卫从业人员由1994年的1545人增加到目前的8000多人,基本建立了垃圾收集袋装化、清运密闭化、处理及时无害化的垃圾管理体制;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垃圾密闭化清运及时率100%,道路机扫洒水率40%。2006~2008年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分别为60、59、57,全年API指数

3.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008年,全市居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为78.25岁。人口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平均水平。全市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近10年来乙脑、流脑、百日咳、儿童肺结核等儿童常见传染病仅在个别年份有零星病例发生。2006年与1992年相比,1-14岁儿童乙肝报告发病率下降了92.78%。1-4岁儿童HBsAg携带率仅为1.04%。乙肝疫苗接种各项指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测算,厦门市实施儿童乙肝疫苗免疫的14年期间,避免了26097个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减少了6524个慢性肝病者和783名肝硬化患者。通过免疫规划的有效实施,预计有效保护5万名儿童免受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流脑、乙脑、流感、乙肝、肺结核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侵袭,避免死亡约200人,仅住院治疗直接费用一项至少节约2.5亿元人民币,有效缓解“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

4.市民健康意识得到增强。

在深入开展创卫活动中,通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我市居民卫生健康意识得到增强。市民普遍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环境美化和保护,积极参加全民健康运动。根据随机抽查结果,我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比1992年高出16%),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5%;中、小学校及职业中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9%和9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为87%和90%。目前,全市共有108家单位被授予无吸烟单位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建设

厦门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高度重视,始终将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当作一项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1990年,我市在国家卫生大检查时被列为34个大中城市倒数第四名,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在后续工作中把城市卫生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了力争199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市委市政府认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仅仅是荣誉问题,也不仅仅是达标的问题,而是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反映了特区建设的客观要求。因此,全市上下变压力为动力,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对卫生城市创建的投入,使创卫综合治理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厦门顺利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1999年被授予免检城市。在被确定为免检城市后,市委、市政府并没有把荣誉当包袱,没有陶醉在赞扬声中,而是围绕如何巩固创卫成果进行冷静的分析研究,深化对创卫的认识,以荣誉为新的起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扎扎实实地把创建工作向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拓展。我市历届党委、政府都把创卫工作当作推进我市改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过程,作为优化环境、吸引外资,美化城市、造福市民的过程,作为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厦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

十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注意加强、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领导机制,做到“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人员不散”。首先是形成制度。市政府办公会议定期和不定期听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市爱委会研究制定年度计划,部署有关工作。创卫工作融入各级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之中,走上规范化、日常化轨道。二是规划先行。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使之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三是齐抓共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牵涉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有一整套严格的指标体系。我市的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严格实行“条块结合,条包块管,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把创建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负起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领导亲自部署、爱卫会统筹规划,各级各部门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领导体制。四是落实责任。市、区、街道普遍实行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机构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的职能,不断深化领导责任制,在全市构成一条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责任链条,形成“层层部署、级级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思路,建立市容考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我市始终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巩固和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1994年,我市建立了市容管理考评机制与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考评委员会。市容管理考评机制是厦门特区在城市管理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创新成果。

十几年来,市容考评委考评范围考评范围由岛内两个区扩大到岛内岛外六个区、由陆地扩大到海域岸线、由城区扩大到城乡结合部,基本上跟上了城市建设的进程和城市管理的需要;考评对象由最初的城区38条主干道和窗口单位扩大到覆盖全市各区的街巷、32片城乡结合部、27处沙滩海域岸线、城区所有的集贸市、150多个在建工地等;考评的重点由常规项目拓展到专项环境卫生整治、二次供水治理和群众举报、热点重点市容管理问题等;基本做到了与市民生活环境密切相关、对城市环境和形象影响较大的市容管理行业都能及时予以考评监督;考评方法和监督管理措施不断得到完善,做到明查与暗访结合,考与评相结合,考评与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奖优与罚劣相结合,指导与协调相结合,努力增强考评实效,促进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日益规范。1998年厦门被国家爱卫会确定为“免检”城市。市领导随即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免检就是天天检”。“每日市容巡查”专栏在厦门电视台的特区新闻广场出现。几年来,市容管理考评办和电视台配合,以曝光、批评与激励、表扬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六天开展市容巡报,关注市容考评工作重点和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播出“每日市容巡报”300余期。通过每日市容巡报,每年促进解决大量市容脏乱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每日市容巡查”强化了社会舆论监督,强化了责任单位和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市容考评委

坚持依托群众,共同监管城市市容环境状况。一是聘请热爱城市管理,具有一定市容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在社会活动中有一定声望的县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同志成立特邀考评团,配合考评工作。特考团的老同志在认真参加市容管理考评委组织的各项考评活动和专项整治之余,对各辖区、各单位的市容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监督、抽查与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同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谋求尽快解决。并有针对性地做一些专题调查。分布在各区的特考团专员成为实时监控市容管理状况的监督员。二是坚持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开展市容管理法规的社会宣传活动,十多年来先后开展了以“爱护家园、美化厦门”为主题的“向不文明卫生行为告别”、“洁净厦门迎新春”、“洁净家园迎九八”、“人人为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更整洁做一件好事”等系列活动,开展了与报纸联办征文比赛、征集公益宣传标语等活动,编印了《幼儿市容环境卫生教育教材》,在全市幼儿园开设了具有厦门特色的市环境卫生专题教育课,同时,在市区大街小巷设置了28处公益宣传栏,常年开展市容管理法规和公众市容卫生意识的宣传,力求把公共卫生意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使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城市市容管理。

(三)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初步建成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012年,我市提出《厦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05-2007年)》,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三年来,市政府投资近二亿元,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医疗急救中心新业务大楼;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至2007年,有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福建省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称号,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按常住人口2007年达30元/人/年,2008年达40元/人/年。我市通过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控,规范预防接种管理,降低全市传染病发病率;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建立相互关联、资源共享的包括数据交换平台、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的公共卫生综合信息体系;通过完善市、区、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网,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通过构建了“陆海空120”立体交叉急救网络,提高我市医疗救治能力;建成闽西南五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协议框架机制,建立了厦金航线公共卫生研讨会例会制度;开展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的系列服务,倡导推行科学婚检,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全面推进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到2007年,已完成我市公共卫生体系主体框架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初步建成设置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信息与应急体系、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精神卫生体系、妇幼卫生体系、社区卫生体系和农村卫生体系,保持我市传染病低发病率趋势并进一步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控制疾病的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提高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的素质,提高公共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和技术装备水平,为我市增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领先优势、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服务。

(四)坚持以人为本,丰富卫生城市内涵,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厦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模式,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健康问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7年市委市政府制订《关于改革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破解人民群众就医难的决定》,实施“医疗重组计划”,探索三级医院举办社区医疗服务,使三级医院优质的医疗资源向社区延伸。实施改革一年来,到社区就诊的人数比上一年同期增长60.43%。为群众免挂号费(含专家挂号费)178万元,药品让利金额355万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的病人人均处方费用43.5元,比在三级医院就诊人均处方费用减少50%,在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建立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全额拨款,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

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轨。2008年7月1日起实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24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出资50元/人年,政府补助190元/人年,并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加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行政村标准化卫生所覆盖率达100%。700余名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津贴补助。

推进医疗机构间诊疗信息共享,消除区域卫生信息孤岛,减少重复医学检查,降低群众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国家卫生部、科技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推动“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两次将该项目的建设和推广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该健康信息系统以统一的数字化中央基层平台为基础,集成全市各级各类不同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医疗专网,连接全市所有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机构(含民营、部队医院),目前已经集成全市80%的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目前已经为全市近一半的人口建立从生命起点到终点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以市民社会保障卡(电子信息卡)为居民身份识别的统一标识,在全市实现一卡通,患者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手段预约挂号。这一系统的投入使用为患者、市民、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信息服务,推动了患者就医模式、医院服务模式、政府监管模式的深刻变化,在我国第一次真正实现了政府对全体市民的健康管理,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2008年该系统试运行一年,仅减少重复医学检查一项就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21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市卫生城市的巩固、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依法管理城市,实行科学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我市把创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的总体规划,使之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运用市场手段做好城市建设与管理。”“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重,加快岛外基础设施与完善本岛市政设施并重,构筑海湾型城市与建设生态城市并重。修订城市管理法规,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建立新的综合执法管理体系,提高执法水平。”

十几年来,我市制定颁布了《厦门市绿化条例》、《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条例》、《厦门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厦门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厦门市饮食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厦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各有关部门还制订了《厦门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安静居住小区考核办法》、《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方案》、《厦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厦门市城区饮食店基本卫生要求》、《厦门市食品卫生示范街基本卫生要求》、《厦门市鼠密度监测技术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等。这一系列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和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六)坚持科学发展,拓展城市辐射,推进城乡一体

我市在大力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爱国卫生城乡一体化工作,全市基本建立了镇村两级环卫清扫保洁队伍,统一归属各区市政部门管理,初步架构起一个比较完整的环卫作业管理系统,建立起农村环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卫基础设施的投入,全市农村垃圾收集清洁楼已建成投入使用的30座在建20多座。村清扫、镇收运、市区处理的环卫管理与垃圾处理的运作机制基本建立。我市根据市容环境工作的特点,通过对市容环境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讨,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卫生考评区域与范围从岛内扩展到岛外,由城区扩大到城乡结合部和部分农村。加大投入,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已铺上了自来水管道,自来水进村入户率达91.6%;2000-2007年,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4500多万元,,建设农村卫生公厕1543座,覆盖了97.2%的行政村。目前,99个行政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有2个村和7个村改居的社区通过了省级卫生村(卫生社区)评审。

三、主要体会

回顾总结十余年来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巩固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于一个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是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形象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事业进步的重要标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为民惠民的民生工程,是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厦门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通过创一流的国家卫生城市,提高了厦门的环境卫生水平和人民的生活质量,创造厦门良好的投资环境,树立了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的文明形象,为厦门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厦门正逐步建成一个“基础设施配套、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美舒适、人民生活宽裕”的现代文明卫生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必须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

创卫工作是党和政府动员、组织群众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同疾病作斗争和不卫生的习惯作斗争的一种有效工作方式,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为民造福办实事、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形式。总结10多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本经验,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是做好创卫工作的最基本保证。自1990年后,我市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创卫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将创卫工作作为大事来抓,保证创卫工作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同步发展。各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把各自承担的创卫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列入各系统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有效实施。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不同条件、不同经济水平下,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大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不断提高创卫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必须坚持长效管理。

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不是一时之策,而是长远之计,重在长效管理。十余年来,我市在创卫过程中,逐步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把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阶段,不断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在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交通、环境保护、卫生监督等方面的立法。在创卫过程中,我市树立“大卫生”的管理思想,围绕城市功能,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围绕公共卫生防病灭病需要,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实现城市卫生由突击行动向长效管理转化,由专项整治向全面治理转化;建立了市容考评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容考评,并不断扩大考评范围,长期坚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了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的作用,实行专门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实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和信箱的作用,实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作用,实行民主监督。正是实施了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创卫成果得到了不断巩固和发展。

虽然我市创建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市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也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由于城市区域不断扩大,易于孳生四害的待建与在建工地密布,除四害工作难度增大;流动人口增加,给疾病预防控制带来新的难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仍有待提高。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发扬创卫工作的优良传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持续改进、开拓创新,依靠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突出全民健康教育、城乡环境整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关键,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