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注册号: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登 记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登记时间:
武汉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监制
办理安监手续须知(暂行)
一、申请报监所需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重点说明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 3、安全责任人委托书,安全员上岗证书等;
4、填写完整的《武汉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二、领取和填写有关文件、资料、表格
1、《武汉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安监A—1); 2、《武汉市市政工程开工条件验评表》(安监A—2);
3、《武汉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验评申报表》(安监A—3); 4、安全管理有关资料 三、开工条件
安监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前十天,由施工单位与我站预约时间,到工程现场进行市政工程开工条件验评工作。未经批准开工者,一经查实,按市府123号令有关条款处罚。
四、施工各阶段的验评
由施工企业安全部门根据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武汉市市政施工安全检查办法(暂行)》对工地进行相应阶段的安全自查自评,并根据工程进度填写《武汉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验评申报表》,报送我站预约验评。
1、验评阶段:
(1) 工程量:完成50%左右; (2) 工程量:完成80%~90%左右; (3) 工程竣工办理竣工安全综合评定;
(4) 一般工程(工程量在100万以内)采取中途一步到位验评。 2、验评检查内容和要求、等级按检查办法进行。
3、凡申报安全施工优良级工地的,均应向本站提出评优申报表。 4、对验评不合格的处理:
(1)验评不合格的工地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整改,并再次由施工单位申请二次验评,若二次验评仍不合格,按市政府123号令处罚,并督促继续整改,达到合格为止。
(2)不申请验评或不及时提出验评的工地,其相应阶段的验评均按不合格论处,除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外,未经安监站验评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武汉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