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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一)、实践和认识的主题与客体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作、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的中介系统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二是作为人的感官和大脑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正是依靠这种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在实践活动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要,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从而使主体和客体同时得到改造、发展与完善。这就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践目的是指实践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对实践客体的认识而对实践结果的构想,是实践主体对未来的实践结果的预测、预见。实践方案是指人们为实现实践目的而制定的实践活动的规则、程序和步骤。2、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3、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总之,实践活动过程在主体的自觉意识支配下,既能动地变革着客观世界,也能动地改造着自身的实践能力。

(三)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的。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

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不仅如此,主体用以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3.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自远古以来我们便深有体会。有农牧业的生产才有了天文学;有了战争才迫使人们想对策,于是孙子兵法诞生了;有了改革开放,才有了邓小平理论;有了居里夫人的科学实验才有了人们对镭元素的认识;有了实践,才有了认识。

小马过河的故事我们人人都听说过,唯有自己亲自去尝试去实践我们才能切身的对事物(即所谓客体)有深刻透彻的理解,才能有更好的认识。

在学习生活方面也是如此,我们不能只听取他人的意见,不能只借鉴前人的经验去判断一些事情。只有亲自去体验才能在自己意识中形成明确的认识观,从而作出相应的对策。不管是学术研究还是生活方面,实践都起了很大的作用,因此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