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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的论文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引言............................................................................................................................................. 2

一、 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况 . ...................................................................................................... 2

(一)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念及产生的背景 . .......................................................................... 3

(二)民间借贷的主要形 .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民间借贷的制度优势 .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展 . ............................................................................................ 3

(一)农村非正式金融的需求 . .............................................................................................. 4

(二) 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问题 . .................................................................................... 5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 ........................................................................................................ 5

(一) 没有手续……………………………………………………………………………… ..5

(二) 制作手续的工具不符合要求………………………………………………………... …6

(三) 手续内容书写有问题 …………………………………………………………………6

(四) 对债务偿还问题……………………………………………………………………... …6

(五) 利息问题……………………………………………………………………………. …..6

(六) 担保问题……………………………………………………………………………. …..7

(七) 危害性………………………………………………………………………………. …..7

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 ............................................................................................................ 8

五、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原因分析 . ........................................................................................ 9

六、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 . ...................................................................................................... 10

参考文献......................................................................................................................................... 11

浅谈民间借贷市场

统计0904100133杨子琴

摘要:我国的民间金融由来已久,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民间金融市场逐渐的发展壮大。民间借贷作为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农村比较普遍,规模较大,且形式多样。因此,民间借贷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民间借贷市场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又大大的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所以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与引导以及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针对农村金融需求构成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利率管制; 金融监管; 制度优势; 非正规金融

引言

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对激活民间资金、促进民间经济发展、改善民间生产生活难题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完善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农村金融逐渐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目前农村金融体制与农村金融需求还不相适应,在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市场以其产权优势、信息优势、交易成本优势以及内生性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占据了主要份额,因此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及其局限性会对农村的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从农村金融需求的构成分析,以及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问题的探究,进一步了解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展。现阶段,我国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间借贷这一社会现象将长期存在并影响我国。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有过民间借贷行为,特别是前段时间国家压缩银根,金融部门办理审批借贷手续繁琐,发放借贷的数量减少,公民、企业从国家金融部门获得的借贷难度加大等等这些因素,都为活跃民间借贷提供了土壤。总之,民间借贷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缓解国家借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从政府层面出发,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为民间借贷市场营造良好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对民间借贷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 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况

经历了50多年的改革、发展、探索,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在与“三农”经济发展的互动下,可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分为正规金融体系和非正规金融体系两个部分。其中非正规金融体系在目前还占据着主要位置,常以多种民间融资形式构成,民间借贷作为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发展对于农村经济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 民间借贷市场的概念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

需求诱致民间借贷市场的存在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对农村金融的旺盛需求[1],20世纪80年代在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户替代集体成为独立的财产所有者或生产经营者,农民的生成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的金融需求旺盛,但是农村的正规金融体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这为农村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国家对金融的垄断控制是我国民间借贷产生的基本制度性原因。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孕育出一批新的资金需求主体,是民间借贷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2]。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民间的资金供给能力的增强及其越来越明显的趋利性,为民间借贷的生成和发展提供了动力。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的缺位也为民间借贷的发展供了发展空间。从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特征来看,正规金融部门很难满足他们的贷款需求,而民间借贷因其具有灵活性等特点能够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季节性、临时性等特点, 为农村的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载体

[3]。

(三)、民间借贷的成因

(一)大量闲散资金诱发民间借贷。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21元,比1999年增39.7%,年均增长6.9%。2、全县20万外出务工劳动力每年获得劳务收入达5-7个亿左右。3、城镇经济快速发展,在岗职工年收入12026元,比1999年增115.1%,年均增16.6%。4、城乡居民本有存钱防老的习惯,

2004年全县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余额高达41.4亿元,其中定期存款33.74亿元。5、近几年国营企事业单位改制,一些职工的改制补偿金少则一二万,多则五六万以上,大多投入了民间借贷市场。

(二)利益十分诱人激活民间借贷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 整理。1、银行系统存款利率连续调低。自1997年以来,储蓄收益率大降。目前,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98%,税后利率实际为1.58%;从2003年10月份起,储蓄存款利率减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

5.3%,实际存款利率为-3.72%;征收20%利息税,使储蓄收益跌至底线。2、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最少也超过银行的年利率,一般为10%,有的甚至高于30%。3、借款人和出借方双方皆大欢喜。借款人认为借款比银行贷款来得快,在短时间内筹集所需资金,即使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息,但可以应对稍纵即逝的商机,仍有利可图。出借人认为,民间借贷比银行存款收益高,可以不缴银行存款必缴的利息税。

二、民间借贷利率的主要特征

以某一地区的的调查为例,此调查有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76份,其中参与国民间借贷活动的有219户,占79,3%。219户参与国民间借贷的居民和企业,26户为贷款户,193户为借款户,分别占参与民间借贷户数的11.87%和88.13%。在参与民间借贷户中有利率户数占85.84%,无利率户数只有31家。且全部为借款户,仅占14,16%(见表—1)

民间借贷覆盖情况表 单位(户)

二、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发

(一)农村非正式金融的需求

在利率管制下,实际利率高于均衡利率,如图1所示,S 、D 分别代表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曲线,若不存在利率管制,两者相交决定的均衡利率为I 。而在利率管制下,实际利率为I 1,I 1低于I ,这时的资金需求量为Q D ,资金供给量为Q S ,资金短缺Q S Q D 。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的需求就很大。因此利率管制下的资金供求缺口需要非正式金融来弥补[6]。

利率

Q S Q 1 Q D 资金

图1:利率管制下信贷资金的供求曲线

注:本图参考:王群琳.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缺陷与创新,288

随着中国农村的城镇化、工业化以及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科技化的发展趋势日益加快,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已经显现出了新的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规模化、有

效性的发展趋势。

(二) 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民间借贷日益发展壮大,在形式、规模上都较从前有较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民间借贷在形式上多种多样,主要有:私人间借贷、合会、合作性小额信贷、农民资金互助组等,借贷形式灵活、手续方便,可以很好的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私人借贷出现了新变化, 借贷金额扩大, 生产性借贷增加, “友情借贷”减少, “资金价格”形成[7]。民间融资增长快,融资规模巨大,融资主体多元化,但是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2)民间借贷规模日益扩大,有资料显示,现在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已经超过了正规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很快的速度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农民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据表1可知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

表1: 1995-1999年农户借贷资金来源构成(单位:%)

时间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银行、信用社贷款 24.23 25.42 23.94 20.65 24.43

合作基金会贷款 5.52 3.46 2.91 3.42 3.48

私人借款 67.75 69.27 70.38 74.29 69.41

其他 2.50 1.86 2.78 1.64 2.68

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31个省市自治区2万多名农户的跟踪调查显示, 农户借款中, 历年所占比例最高的都是私人贷款, 民间借贷在农村中是占据主要地位的。(3)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并且具有弹性,农村民间借款利率总水平高于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与此同时,民间借款利率又具有较大的弹性,具体每笔借贷的利率水平又与借款人的信誉、期限等因素密切相关。民间借贷利率弹性很好的反映了农村资金供求状况和民间借贷的风险性。

民间借贷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和农村中的具体情况,正在逐步发展壮大,而且不断的创新。创新的民间融资方法——个人委托贷款,所谓个人委托贷款,即银行做中介,为民间贷款的双方牵线搭桥,由个人委托人提供基金,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的业务[8]。个人委托贷款开辟了一条利用民间资本的渠道,对启动民间投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不仅能够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可以实现投资人、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多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民间金融机构,通过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成熟的产品技术,提高了当地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运行效率,当地“三农”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有效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民间借贷活动,由于无章可循,没有固定的格式,大家各司各法,参差不齐,难免存

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平时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只要是:

(一) 没有手续

不写手续。相当部份民间借贷是在亲朋好友间发生的,有些出借人阻于面子,把钱借出时,不叫借款方书写“借条”,一旦出现纠纷,借款人不承认,又无法举证,只好哑巴吃黄莲,有苦诉不出,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还款不要手续回。有的民间借贷借款时立有“借条”,借款方还了钱,出借人所持的借款手续却不见了,或者虽然手续还见,但由于借款方疏忽忘记要手续回,同时也不叫出借方写收条,又没有其他人见证已还款,一旦出借人对该还款不予承认,借款方口讲无凭。

(二) 制作手续的工具不符合要求

书写“借条”所用的笔、墨、纸不规范。有的民间借贷“借条”用圆珠笔书写,不利于保存;或者虽然用钢笔书写,但所用的墨水不符合要求,以至随着岁月的推移比较容易褪色;或者所用的纸张比较容易褪色,造成“借条”上所写的字变黄、变淡甚至消失;或者所用的纸张比较硬,不容易折叠,以至长时间的折叠,很容易造成“借条”沿着折叠的线条断开成若干小块。

(三) 手续内容书写有问题

1、所写的手续不是“借条”。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写借款手续才保险,但不知如何写;或者是知道如何写,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书写时不规范,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把“借条”的内容写成“收条”、“欠条”的内容,而“借条”与“收条”、“欠条”是有区别的,仅有“收条”、“欠条”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民间借贷,不及直接写“借条”有证明力。

5、借款方的名字不是其本人所签。尽管借款有手续,但有时借款方以去找笔为由,背着出借人去叫别人代写“借条”、签名,虽然借款方的名字签对了,但不是借款方亲笔所签,借款方赖账,没有法律效力。

7、大小写不一致。民间借贷手续的大小写不一致,有的大写金额多,有的小写金额多,大小写不吻合,无法如实反映出借贷双方本来面目。

6、借款方签了假名。借款方的签名是假名,与其身份证的真实姓名不一致,或者用了别名、奶名、绰号等,发生纠纷,无法认定。

8、部份还款没有记清楚。有的民间借贷借款方部份还款,但阻于情面,或一时忙不过来,不另立“借条”,双方也不对还款部份记清楚,以为心记就得了,但若干日月后,双方淡忘了,引起是非。

9、借条不紧凑。有的民间借贷立有“借条”,但“借条”不紧凑,“借条”上字与字之间间隙大,交到出借方手上,出借方大有文章可做,特别是在大写金额前,不紧挨前面的字,让别人能插进其他字;小写金额前不紧挨人民币符号“¥”,让别人能插进其他阿拉伯数字;“借条”的结尾不收笔,让他人有可乘之机。

(四) 对债务偿还问题

1、父债子还思想。有的出借人错误地认为,尽管借款方没有钱,但其儿子很有钱,有

父债子还的思想。而这与法律上的规定是不一致的,法律规定,继承人只在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部份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2、家庭还债的思想。有的出借人错误地认为,无论是夫借还是妻借,只要借款方夫妻家庭很有钱,就不用担心,有家庭还债的思想。而法律上的规定是无论是夫借还是妻借,只有在借款用于家庭生产、生活或作为家庭共同开支且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无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或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才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偿还。

(五) 利息问题

1、利率过高。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能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部份法律不予保护。很多当事人发放借贷贪图高息,利率过高违反法律规定也不知道。

2、预扣利息。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提前先扣一定期间的利息,致使借款方实际借到手的本金少于双方约定的借款本金,而到还款时却要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本金予以偿还,违反法律对预扣利息的禁止性规定。

3、对利息利率认识不清。有的借贷双方对借款的利息利率认识不清,如本来要写月利率1分,但写到月利息1分。利息等于利率乘以本金,利息与利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有的借贷双方并不知晓,有的借款方明知区别很大,却利用出借人的无知,也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将利率写成利息。一旦对簿公堂,白纸黑字,借款方又不承认,无法弄清。

(六) 担保问题

1、不办理担保。有的出借方在把钱借出时不考虑借款方的履约能力,对于那些没有偿还能力的没有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一旦借款方还不起钱,出借方只能眼巴巴望着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2、对抵押物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有的出借方知道要借款方提供抵押担保,但对出借方提供的抵押物审查不实,有的抵押人对抵押物根本没有处分权仍然提供抵押,而出借方也没有要求进行登记,担而不保。

3、抵押行为无效。抵押人用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进行抵押,损害出借人的利益。

4、出借人未在约定或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一般保证合同的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未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満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致使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予以免除;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未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満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致使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予以免除。

5、对联系人、介绍人的责任认识不清。出借人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仅起联系人、介绍人作用的,对其责任认识不清,误认为应承担保证责任,而法律规定联系人、介绍人是不负保证责任的。

(七) 危害性

1、扰乱金融秩序。国家金融机构靠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利用贷款和存款的利率差来生存。允许民间借贷的大量存在,扰乱了金融部门的正常秩序,使得金融部门的业务处于不稳定状态。

2、国家税收漏失。如果出借人的钱存到银行所得的利息是要交20%利息税的,但由于民间借贷的存在,使得这部份利息税得以消遥法外,国家税收漏失严重。

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以浙江省的案件为例分析

浙江省2008年-2010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10000

8000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台州市2007年-2008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08年至2010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情况

2008年2009年2010年

2008全省法院共收一审

民商事案件372860件,

民间借贷纠纷72332件。

2009全省法院共收一审民商事案件401116件 ,民间借贷纠纷88925件。 2010全省法院共收一审民商事案件400528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7741件。

五、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原因分析

1、民间资本逐渐增多,融资渠道不畅,百姓投资方式转向民间借贷。

国家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使得公民手中的财富越积越多。近年来,公民的投资意识增强,房地产、股票市场火爆,但投资股市、房产等需相关专业知识,且有一定风险,相比较,传统的借贷方式投资较安全、便捷,既能使放贷者较快获取收益,又能逃避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监督,从而导致民间借贷成为一般公民的首选投资途径。民间借贷案件得以迅猛增多。

2、银行贷款门槛过高,手续过于复杂,借款人转向民间融资。

银行信贷门槛过高,求贷者若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或有实力的担保人作担保,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同时,银行为规避金融风险,大都严把放贷关,手续繁琐,民间借贷则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日益扩大,纠纷也随之增多。

3、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民间借贷担保手续不完备。

许多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对《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具体体现在办理抵押物登记时没有到房管、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错以为持有借款人提供的产权证照就可控制住抵押物。法律意识的淡薄加大了借贷行为的风险系数。

4、市场经营存在风险,借贷人风险意识不强。

公民风险意识淡薄,随意签字担保,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了解。一些借款人经营失败,经营风险转嫁到出借人身上,无法归还借款,更不用说高昂的利息。还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出借人逐利的心理,用花言巧语骗取信任,或伪造产权证照提供假担保,诈骗钱财。

5、银监部门监管薄弱,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管理。

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管理进行明确规定,银监部门监管无章可循。且由于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管理主体不明确。由于任何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都可以充当民间借贷中介,导致民间借贷中介服务机构逐渐增多。但由于从业公司、人员良莠不齐,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经验,更加大了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

六、民间借贷存在问题的对策

现阶段,要杜绝民间借贷的存在的不可能的,那么,针对民间借贷存在的如上问题,该怎样办呢?本人认为既要把“钱”借出,又要不吃亏、不上当,除了国家在民间借贷的方面加大立法力度外,关健是出借人还要看得“准”、“稳”,要从民间借贷手续、担保手续等方面多下功夫,要把民间借贷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甚至接近到无风险的状态。为此,特提出如下对策:

1、尽快出台完善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尽管民间借贷由来己久,但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还欠缺,差不多是一片空白,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等若干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面较窄,还不够具体,还必须要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对当前民间借贷予以规范,通过法律法规引导、限制民间借贷的发展,使民间借贷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减少负面效应。如可以规定民间借贷要交纳利息税,借贷本金最高额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等。

2、多举办一些民间借贷的培训班。相关部门要在社会上多举办一些民间借贷的培训班,从而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的民间借贷法律意识,懂得民间借贷的基本法律常识,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错综复杂的借贷纠纷。

3、用各种媒体广为宣传。通过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及墙报等各种媒体对民间借贷的知识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4、发挥庭审作用。民间借贷案件的庭审活动是一门比较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我们要充分发挥法院的庭审活动,对民间借贷案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开庭公告,让公民对这类庭审公开案件的开庭情况有更多的了解,自觉参加到法院的庭审活动中来,列席旁听,接受法制教育,发挥以案说法的作用,让更多的公民从庭审活动中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解更多的民间借贷知识,做守法公民,抵制各种违法行为。

5、相关部门上街宣传。司法、法院等部门上街发放民间借贷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百姓的疑难问题,使大家对民间借贷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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