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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规范工商所执法

谈如何规范工商所执法

  随着工商体制和监管模式的改革,基层工商所的监管职责越来越多,执法权限越来越大,其监管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笔者在工商所工作四年,累计查办各类案件200余件,回顾所办案件发现了很多问题:
  一、立案审批不及时。除工商所办案权限内的案件可直接由所长批准外,其他案件必须由县局分管领导批准,而工商所距县城60公里,所内人员基本是周一上班,周末回城,发现案件找领导批准立案不方便。而很多案件的调查取证又具有时效性,及时查处有利于整个案件,这样就造成了先查案,后立案,在程序上违法。
  二、案件核审、处罚审批人为滞后。案件调查取证后,当事人确有违法行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此时应进入案件核审、行政处罚审批阶段。而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办案机构往往在此时就直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应受到的相应处罚,随后便直接收缴罚款。在此过程中,以工商所名义进行处罚的案件可及时进行案件核审及行政处罚审批(由所长和所内法制员负责完成);而以工商局名义进行处罚的案件,因未及时进行审批,只好在结案后补批。
  三、罚款的收缴方式不严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同时该法第四十八条还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几年来笔者经办案件,几乎全是直接收缴罚款,这是极不规范的。
  为进一步推进工商所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案件质量,避免和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的发生,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知法、用法水平。要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特别是和我们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使每个执法人员都能熟记法规条款及其适用范围,达到熟练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执法,严格执法。
  二、充实工商所执法人员,壮大执法队伍。要把业务精通、法制观念强的执法人员充实到工商所,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基层执法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行政执法需要。随时发现案件,及时查处案件。做到执法队伍拉得出,案子查得准。
  三、增加法制审核人员,提高案件核审效率。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把法律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可采取法制人员定期下乡到基层所实地审核案件的方法,方便工商所案件核审,及时查找案件中的不足和错误,做到及时纠正,防止错案的发生,从而提高工商所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四、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审批。开发研制一整套网上办案软件,在基层所发现案源后,首先由所长批准,然后再按照审批权限从网上找分管领导批准立案,找法制机构进行案件核审,找分管领导进行行政处罚审批。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工商所办案审批不便问题,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基层执法。
  五、进一步完善办案文书,提升案件质量。统一制作《直接缴纳罚款申请书》,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解决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不便问题,确保执法机构直接收缴罚款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