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简答及论述

1、试从经济、法律、社会功能三个角度揭示保险的本质。

答:

保险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经济行为,是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产生,并伴随人类社会前进不断发展完善,逐渐成为社会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1)从经济角度看

①保险最主要的特征体现在它是一种经济行为,其产品是无形的服务。从需求角度看,社会主体愿意付出一定代价,希望在遭受损失后能够获得补偿;从供给角度看,保险人利用大数法则进行论证,说明从事保险是有利可图的。

②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就社会而言,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费聚集大量资金,再对其进行运作,实际上起到了资金融通的作用。所以,保险组织是金融中介机构。

③保险还起到了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这是从被保险人间关系来看的。

保险运行机制是大家共同缴纳保费,出资组成保险基金。遭受损失的人实际获得的是全体被保险人的共同经济支持,所以各个被保险人之间是一种互助供给关系。可以说,保险是一种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在被保险人之间起到了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2)从法律角度看

保险是一方当事人依据约定的对价而对另一当事人承担补偿是因为特定风险而造成特定事故之损失大的合同。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的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从社会功能角度看

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保险是众多单位和个人结合起来,变个体对付危险为大家共同对付危险,从整体上提高了对危险事故的承受能力。保险用确定的支出代替了不确定的损失,而危险的概念正是这种损失的不确定性,所以我们说保险转移的是危险,投保人在付出一定的保费后换取了未来经济上的稳定。 这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稳定运行,因此保险有“社会稳定器”之称。

4、谈谈对创新型人寿保险的认识

1、创新型人寿保险的产生(原因、背景)

产生于20C 七八十年代,一方面与其他金融产品竞争,另一方面转移部分风险

目前占欧美市场大半(欧洲70%)

2、什么是创新型人寿保险及其特征

(1)含义:创新型人寿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2)特征:①具有保险与投资双重功能②独立账户,运作透明③保障水平不确定④收益与风险并存

3、创新型人寿险的主要内容介绍

(1)创新型人寿保险的险种介绍及适用范围

①变额人寿保险-含义及其特征

②万能人寿保险-含义及其特征

③变额万能人寿保险-含义及其特征

我国近年推出的新型投资型险种,主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三种类型。

(2)与传统型人寿保险产品的区别

投资功能,或保费、保额可变

(3)主要条款(注意事项)及费率介绍

①标准条款-不可争条款和不丧失价值条款

②附加条款

4、创新型人寿保险的价值与意义(存在的必要性或不足之处)(结合实际谈谈)

(1)存在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型寿险产品存在上述诸多局限性)

(2) 创新型寿险的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三大趋势:消费者意识的提高、投资选择自主性以及保

险公司经营创新)

(3)创新型人寿险的不足之处

9、什么是可保危险?成为可保危险需具备哪些条件?

可保危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保险转移方式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一般而言,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

(2)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3)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

(4)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11、保险的定义及三个要点是什么

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并且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具体有三个内涵,聚集建立基金、对危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受益于财务转移机制。

21、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有什么样的关系?

保险的基本职能,即分担危险和补偿损失,是保险之所以,最为本质的职能所在;

派生职能,包括融资、防灾防损和分配职能,是随着保险的发展,为了适应社会需要,加之保险本身的能力,而延伸出来的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所特有的;保险的派生职能则是融合了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因素而形成的.

5、简述最大诚信的含义和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及其主要内容: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的诚意,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承诺,全面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否则将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承担其他法律后果。最大诚信原则具体的内容: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与说明、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告知与说明是对保险合同双方的约束,保证主要是对被保险人的约束,保证主要是对被保险人的约束,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规定主要约束保险人。我国坚持这一原则的意义: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8、简述保险利益和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它的本质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

11、简述近因和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上网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3、简述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及坚持损失赔偿原则的意义: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1)能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利益,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2)能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3)能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1、保险合同的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

答;概念:保险合同也称为保险契约,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点:(1)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 (2)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3)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4)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5)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4、简要介绍保险合同的要素

答:保险合同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

(1)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 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2)按民法规定,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其载体是保险标的(财产与人身)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一般从广义上理解为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

6、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答:(1)投保单 (2)暂保单 (3)保险单 (4)保险凭证 (5)批单

5、财产保险的发展有哪些趋势?

答:①财产损失保险②农业保险③责任保险④信用保障保险

6、财产保险有何特征?

答:①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②保险业务的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简单的说,责任保险就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为承保责任的险种。 按承保范围不同,责任保险主要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类型。而财产损失险是投保的被保财产在遭受损失时弥补投保人的损失的险种,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

6. 简述人身保险的分类。

(1)按照保险范围分类,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保险期限分类,分为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3)按照投保动因分类,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4)按照投保人数的不同,分为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5)按照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不同,分为健体保险和弱体保险

(6)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分为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7)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

(8)按照承保技术不同,分为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等

8. 简要介绍人寿保险的主要种类。

人寿保险的主要种类有:(1)传统型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不分红保险和分红保险(2)创新型人寿保险,包括变额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15. 简述健康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有关特别规定。

概念: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用支出和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生育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特点:(1)健康保险具有综合保险的性质

(2)健康保险的保险金具有补偿的特殊性

(3)健康保险是不定额保险与定额保险的结合

(4)健康保险中保险人拥有代位追偿权

(5)健康保险的保险人赔付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

(6)健康保险合同多为短期合同

有关特别规定:

免赔额条款,观望期条款,比例给付条款,给付限额条款

6. 如何理解再保险是对危险更高层次、更彻底的分散?

再保险是在原保险的基础上对危险的再次分散。原保险能做到的是在一定数量的标的物之间,在一定区域内,在特定的险种之中,在一定的时段内分散风险,对危险的这种分散是不彻底的,低层次的,容易导致积累危险的形成。而通过在保险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结合更多保险标的物,还可以将不同区域,不同险种,不同时段的危险责任结合起来,是危险可以跨区域,跨险种,跨时段分散。因此再保险对于危险的分散式高层次的,彻底的。

11. 什么是再保险佣金?

再保险佣金包括分包佣金和盈余佣金。分保佣金又称为再保险手续费,是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盈余佣金实在分保业务获得盈余的情况下,分如公司将利润的一部分支付给分出公司,盈余佣金又称为利润手续费。

4. 试比较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异同。

政策保险经营的内容是一种非人身保险业务,在政策保险的具体经营实践中,它通常与商业性的财产和责任保险构成不同层次的交叉关系。

第一.政策保险介于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之间,其性质突出地体现在它的政策性上。 第二.政策保险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为特定的产业政策服务。

第三.政策保险的业务经营有特色。

(1)政策保险业务经营主体有特色

(2)政策保险的实施方式有特色

(3)政策保险承保金额的确定有特色

(4)政策保险在保险危险与保险费率方面有特色

8.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有什么特点?

养老保险:

享受待遇的必然性,保障水平的适度性,享受期限的长期性,保障的多层次性与家庭养老相联系 失业保险:

其对象为失业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期限,非自然因素是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保障形式和内容的多样性

医疗保险:

待遇支付形式为实物补偿,待遇补偿方式为非定额补偿,疾病风险具有较强的不可避免性、随机性和不可预知性,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具有普遍性、短期性和经常性的特点

工伤保险:

其强制性最强,实施的范围最广泛,其保障性最强,工伤保险的项目最多,最全面,其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待遇最优,其给付条件最宽

生育保险:

保险对象的特定性,提供的医疗保健以预防保健为主,必要的短期医疗为辅,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为享有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

4、 大数定律对保险经营有何重要意义?

答:大数定律应用于保险得出最有意义的结论是:当保险标的的数量足够大时,通过以往统计数据计算出来的估计损失概率与实际概率的误差将很小。保险经营利用大数定律把不确定数量关系向确定数量关系转化,即某一危险是否发生对某一保险标的来说是不一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当保险标的的数量很大时,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其中遭受危险事故的保险标的是多少。这样,根据大数定律,我们把对单个保险标的来说不确定的数量关系转化为对保险标的的集合来说确定的数量关系。

5、 保险费厘定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公平合理原则,充分原则,相对稳定原则,促进防灾防损原则

6、 简述厘定保险费的各种方法?

答:(1)分类法。

分类法是依据某些重要的标准对危险进行分类,并据此将被保险人分为若干类别,把不同的保险标的根据危险性质归入相应群体,分别确定费率的方法。分类法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被保险人将来的损失很大程度上有一系列相同因素决定。这一方法有时也被叫做手册法。这是一种最常用也是最主要的保险费率厘定法,被广泛应用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大部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增减法

增减法是指在同一分类中,对投保人给以变动的费率。增减法是在凭借分类法确定的基本费率的基础上,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细分所测定的费率。增减法主要分为三种:表定法、经验法、追溯法。但无论何种方法均适用于大规模的投保人。

(3)观察法

观察法又被称为个别法或判断法,它就某一被保危险单独厘定出费率,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保险人主要依据自己的判断。之所以采用观察法,是因为保险标的的数量太少,无法获得充足的

统计资料来确定费率。

1, 、简述大数定律的主要贡献人?

答:伯努利 泊松 切比雪夫 马尔可夫 辛钦

5、保险资金运用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1. 稳妥性原则2分散性原则3择优性原则4收益性原则5流动性原则

12、试比较寿险投资与产险投资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保险投资的一种方式。

不同点:1寿险业务和产险业务的性质上的差异,使得两者在计提准备金时方式不相同。 2因寿险和产险业务的差别,寿险投资和产险投资对于流动性的要求也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