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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摘要

中美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伴随着两国经贸摩擦的增加,其中突出表现在知识

产权领域。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美两国之间爆发多次知识产权争端,一波三折持续至今。究其实质,既有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也有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鉴于两国经贸来往不断扩大,相互依赖越来越深,采取“开放中保护”的相关战略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化解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是必由之选。2001年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时代,由以往的被动接受单边制裁或进行双边对话式谈判逐渐过渡到如今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一 案件概述

依据专家组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自2007年4

月10日美方提出磋商请求起,于同年12月进入专家组审理阶段,2009年1月26日专家组对外公布裁决,2009年3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报告宣告此案终裁,前后共历经23个月的时间。

专家组针对美国的三项诉求裁决如下:

1.版权保护方面。中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与中国根据已被TRIPS协定第9.1条吸收的《伯尔尼公约》(1971年版)第5(1)条以及TRIPS协议第41.1条规定下应承担的义务不相一致。即支持美方诉求。

2.海关措施方面。驳回美国关于中国海关措施违背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的指控;但认为中国的海关措施违背TRIPS协议第59条的规定。

3.刑事门槛方面。美国未能证明中国的刑事门槛规定与中国根据TRIPS协议

第61条第1款承担的义务不一致,因此驳回此项诉求。

根据上述结论,专家组按照DSU第19.1条提出建议,由中国改进著作权法和海关措施以符合它根据TRIPS协议所承担的义务。

二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实质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随着美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而达到高潮,其实质是中

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和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

(一)中美双方经济利益的角逐

经济全球化是建立在知识经济的基础之上的,知识经济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

特征之一。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起先导性作用,它的影响波及在各种类型的经贸往来中。例如商品的商标,畅销品的专利和商业秘密以及服务贸易中服务品的专利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技术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在国际投资中广泛涉及也显示出知识产权对国际投资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的地位不断地增加。

知识产权对中美双方经贸问题:入世以来经贸关系迅速发展,但贸易摩擦也日

益加剧,尤其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议也越来越多,这也成为中美双方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人世以来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2007年中国已成为美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美国也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两国的进出口贸易额从1979年

24.5亿美元增至2007年的3020亿美元,中美经贸联系日益紧密。同时,贸易摩

擦也日益加剧,尤其是知识产权领域。人世以来,美国国会举行了多次关于中国知

识产权的听证会。从这些听证会上传递出来的信息看,一方面,美国认为,同人民

币汇率、反倾销问题一样,知识产权侵权给美国版权产业造成很大损失,成为两国

贸易逆差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据“非常规评估报告”估计,每年美国在华因盗

版一项所遭受的损失在25~38亿美元之间。另一方面,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还被认为是关系到美国经济全球竞争力、工人就业,以及消费者健康和公共安全

的问题。这种认识大大加剧了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二)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偏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61款规定各世贸组织成员国应有

一个有威慑效果的知识产权刑事执法系统。入世后,中国一直严格履行入世承诺,

履行TRIPS中规定的应尽义务。2007年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的

10个方面,276项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大幅降低了刑事处罚的门槛,细化了刑法的

规定,更为严厉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数量门槛从2004年的1000份,大幅度降低

到500份。但美国方面则一直认为中国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对盗版

者没有威慑作用,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处罚门槛定得过高。此外,双方对

TRIPS中透明条款理解上也存在偏差,美国方面要求中国提供执法工作和起诉罪

犯的情况的详细资料。他们抱怨中国不愿意公开打击盗版的一些行政执行的具体

信息,以至于他们无法评估这些行动的效果,违反了TRIPS中的透明度条款。2005

年10月,双方还为此再次发生摩擦,美方贸易代表正式要求中国就知识产权保护

提供更具体更详尽的数据和资料,但中方认为没有义务这样做。

美国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只看到不足,看不到成绩,片面指责中国政

府。加入WTO后,美方希望能在短期内看到明显的效果。然而知识产权保护在中

国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美国想在短时间内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全面显著好转,

显然不切实际。人世后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

显著成效但与美国这种过高的期望相比,巨大的落差还是让美国方面比较失望。

美国继而采取行动,加剧了两国知识产权争端。

三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应对策略—开放中保护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随中国对外开放加深、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而越来越严

重,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考虑到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对中国的影响,应在开放中加

强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建设,在保持中美经贸关系继续发展中解决分歧。

(一)建立合适的知识产权制度

对中国而言,知识产权制度本来是一个舶来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加

强了知识产权立法工作,迅速建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在加入了WTO之后,

我国又陆续颁布或准备通过一系列新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仍有不妥之处,

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日本有关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专门

法规或在相关法规中设立专门条款,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完善对外贸易专利

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关注目前国际最新的知识产权发展趋势,逐步与世界

贸易组织的TRIPS接轨,从而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保护

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同时,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的时还必须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发

展中国家,现阶段立法不必过于攀高,应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

之间的协调。具体而言,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国际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

而不是追随发达国家的高标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应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坚持

知识产权保护的“阶段论”和“范围论”的有机结合,逐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范

围的扩大。

(二)建立强有力的监管队伍,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在我国,执法不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利润,对一

些企业大量仿制、侵犯产权行为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破坏产权保护的

作用。因此,政府一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建立一支强有力监

管队伍,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只有通过严格的执法,才能从源头遏制知识

产权犯罪的违法行为,减少与美国的知识产权纠纷,缓解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

(三)加快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世界贸易组织把知识产权列入贸

易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美国、日本等发达工业国家,为了取得在国际贸易领域的

领先地位,都把知识产权看成是关键因素,大力发展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中国作

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今后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建立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

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一方

面,政府要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科学与技术研究开发,建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企业

的创新,对申请专利、专利技术实施以及申报、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重点

扶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地方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奖励机制。地方政府要把发明人

的收入与其发明创造的效益相挂钩,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

性。在税收方面,政府可对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享

受减免税,同时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给予一定的惩罚。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可以解决国际贸易中的全局性、制度性和政策

性问题,为企业等微观组织的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环境,提供相应的

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以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为目标,配合国家技术发展战

略,以专利战略为龙头,建立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保护制度,制定配套政策体系,

把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技术、经济、贸易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培养全民知识产权

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争端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争端,也是企业采用的竞争手段之一。

我国企业一方面在国内市场面临着跨国企业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也开始开拓国

际市场,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中获得胜利,就必须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一

项无形资产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占用和运用是一个企

业乃至一个国家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我国企业要做到如下三点

第一,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技术和专利等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这样既可

避免自己的产品被别人模仿而失去竞争优势,也可以避免被外企钻空子索要专利

费。

第二,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己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如果中国企业能

够研究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那么就没有必要侵

犯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是解决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的根本措施。

第三,企业要培养大量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产品实质上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创新的背后离不开人才的努力。企业应该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激励投入,鼓励员工创新。

随着中美贸易的不断发展,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必定是长期的、复杂的,美国应多多了解中国的国情,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与中国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交流上来,共同打击盗版和侵权,减少双方在此问题上的理解偏差。中国一方面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建设,尽可能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使其保持与世贸组织下TRIPS协定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中国企业除了要学会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使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之外,还应不断地提高技术水平,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身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