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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的边塞之行及其边塞诗

2009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年期 3 月 王辉斌:王维的边塞之行及其边塞诗 Mar.2009 127 第1期 Journal of Yil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No.1

王维的边塞之行及其边塞诗

王辉斌

(襄樊学院 中文系,湖北 襄樊 441053)

摘 要:王维一生曾两次出塞赴边,第一次是因遭受朝廷的打击而被贬凉州,第二次为奉命出使榆林郡,其时间均在唐玄宗开元年间。王维现存的40首边塞诗,大致可分为亲历边塞诗、送别边塞诗、虚拟边塞诗三类,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独具。王维的边塞诗对时人与后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对盛唐边塞诗派的形成与确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王维;赴边出塞;边塞诗分类;边塞诗派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76(2009)01—0068—06

在唐玄宗在位的开元、天宝时期,边塞诗的创作,以诗人之众多,名作之如林,而成为当时诗坛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以山水田园诗著称的诗人王维,即创作了不少边塞诗名作,如《使至塞上》、《从军行》、《陇头吟》等,令人遗憾的是,王维现

存的边塞诗为整40首,其数量虽然较高适的20余首明显为多,但却始终不曾引起边塞诗研究者或文学史家们的重视,而已行世的多种王维研究著作,对于王维边塞诗的涉笔也甚微。在单篇论文方面,以“王维边塞诗”为题进行研究者,不仅数量极为有限,而且所言多只停留在思想内容这一层面②

上。这种研究状况的存在,对于王维其人其作的全面研究,显然是不利的。有鉴于此,本文拟就王维的边塞诗作一较为全面的观照,并兼对王维两次边塞之行的历史真实略作考辨。

一、遭受打击与奉命出使

研究王维的边塞诗,首先得对王维边塞之行的历史真实进行考察,因为二者的关系极为密切。对于王维的边塞之行,传统的说法认为,王维一生曾两次出塞赴边,第一次的时间是在开元二十五年秋至二十六年夏间,第二次的时间为天宝四载,前者的事由为“赴河西节度使幕为监察御史兼节度判官”,后者则为“受制出使”。持此说者,有陈铁民《王维集校注》所附之《王维年谱》(以下简称“陈

收稿日期:2008-10-15

作者简介:王辉斌(1949—),男,湖北天门人,襄樊学院中文系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硕士生导师,西北大学国际唐代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

《谱》”)等[1]P1323-1376。对于王维的第一次边塞之

行也即“赴河西节度使幕”者,研究者尚有另一种认识,即认为王维的此行,乃是受朝廷打击的结果所致。如孙昌武《佛教与中国文学》即持此说:“王维出朝到河西节度使崔希逸处作判官,这是他受到

[2](P95)

的另一次打击。”这两种说法当以何为是呢?持打击说者虽然未能对“打击”提供材料方面的依据,但核之有关史实,知其乃为事实。

众所周知,王维在开元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期间,之所以能在京师长安任职,主要是因为张九龄的荐举所致,而王维集中的《献始兴公》一诗又可证之。是诗之末有云:“贱子跪自陈,可为帐下不?感激有公议,曲私非所求!”求张九龄汲引之意甚为明显。而王维也因了这一次的献诗于张九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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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擢右拾遗”[3]P5765。但据《唐书·玄宗纪》、《旧唐书·张九龄传》等材料可知,张九龄在开元二十四年十一月“罢知政事”,翌年四月即被贬荆州长史,而被贬的原因,则为荐举非人。《新唐书·张九龄传》对此载之甚详,其云:“尝荐长安尉周子谅为监察御史,子谅劾奏仙客,其语援谶书。帝怒,杖子谅于朝堂,流瀼州,死于道。九龄坐举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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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荆州长史。”[4]P4429张九龄既然被贬荆州,其所贬又为荐举非人,而王维之任右拾遗乃为张九龄所擢拔,且此前王维因违“禁约诸王”之令曾遭受过

第1期 王辉斌:王维的边塞之行及其边塞诗 69 唐玄宗的亲自惩治[5]P65-69,合勘之,则王维是次的河西之行,乃因打击所致也就甚明。即是说,王维的这次遭受打击,应主要是与张九龄因荐举非人而被贬荆州有关的。而其集中的《寄荆州张丞相》一诗,又正好透露出了这一方面的信息。是诗云:“所思竟何在,怅望深荆门。举世无相识,终身思旧恩。方将与农圃,艺植老丘园。目击南飞鸟,何由寄一言。”其中的“方将与农圃,艺植老丘园”两句,是王维在张九龄被贬荆州后,为自己前途担忧所作的一种最坏的打算。但朝廷并没有让王维去“艺植老丘园”,而是将他贬到远离京师整“二千

[6](P1019)

里”之遥的凉州。王维到了凉州后,陈《谱》据王维集中《凉州赛神》、《双黄鹄歌送别》二诗题下“时为节度判官,在凉州作”之所谓“自注”,而认为王维是“先为监察御史,后兼节度判官”,并说:“唐时节度使皆自辟佐史,然后上闻,盖维先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使河西,至幕府后,又受到希逸的聘用,兼任节度判官。”实际上陈《谱》的这一认识乃为错误,原因是据《旧唐书·职官志三》可知,节度使府之行军司马、判官、掌书记、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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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诸职,“皆天宝后置”[7]P1922。而成书于开元二十七年的《唐六典》无“节度判官”等职之载,又可对此佐证。由是而观,可知王维在凉州是不曾“兼任节度判官”之职的。也就是说,《凉州赛神》、《双黄鹄歌送别》二诗题下的“时为节度判官,在凉州作”的所谓王维“自注”,乃皆系他人所作伪。而此仅为问题的一个方面。

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王维此行既然是因遭受打击所致,则其集中《出塞作》诗题下的“时为侍御史,监察塞上作”之“自注”不可相信,也就甚为清楚。即是说,王维此次的河西(凉州)之行,是不可能以“侍御史”的身份去“监察塞上”的。这是因为,王维当时是否任侍御史之职,乃无任何材料可以为之证实。退一步说,即使王维当时确曾任侍御史之职,他也是不能“监察塞上”的,原因是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的侍御史并不掌“监察”之职事。对此,杜佑《通典》卷二十四乃有专载,其于“侍御史”内云:“侍御史凡四员,掌纠察内外,受制出使,分判台事。……神龙以来稍革之,其后名流慎选,侔于贞观、永徽矣。侍御史之职有四,谓推(推者,掌推举也)、弹(掌弹举)、公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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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公廨事)、杂事(台事悉总判之)。”[8]P672这段文字写得十分清楚,侍御史只在神龙以前“掌纠察内外,受制出使”,于神龙后朝廷则对其职事进行了调整,即主要负责“推”、“弹”、“公廨”、“杂

事”四类事务。所以,开元时期的王维是不可能“监

察塞上”的,而《出塞作》题下的那条所谓“自注”非出自王维手笔,也就不言而喻。这样看来,可知此次河西之行的王维,是既不曾任侍御史之职,又不曾“时为节度判官”与“监察塞上”的。

再看王维的第二次边塞之行。如上所言,陈《谱》认为,天宝四载任侍御史之职的王维,因“受制出使”的缘故,曾到过榆林、新秦二郡,其集中的《榆林郡歌》、《新秦郡松树歌》二诗即写于是时。但据上引《通典》卷二十四可知,“受制出使”与唐玄宗时期的侍御史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陈《谱》认为王维在天宝四载曾出使榆林、新秦的说法,乃是不可信的。这就是说,在王维生平的历史真实中,他压根儿就不曾于天宝四载到过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北黄河南岸的十二连城(唐榆林郡治所)一带。由长安至榆林,新秦乃必经之地。《新秦郡松树歌》有云:“青青山上松,数里不见今更逢。”诗题中的新秦郡,《新唐书·地理志》载云:“开元十二年析胜州之连谷、银城置,十四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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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元年复置。”[9]P975据此,知王维的此次边塞之行当在天宝元年以后。但若以唐人多喜用旧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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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诗的习称度之[10]P157-165,似其时又当在开元之际,而王维天宝年间行迹皆历历可考的事实,又可对此佐证之。又《榆林郡歌》有云:“千里万里春草色,黄河东流流不息。黄龙戍上游侠儿。愁逢汉使不相识。”其中的“汉使”之所指,即为作者本人。这四句诗表明,王维此行不仅时令在春,而且是奉命而为。合勘之,似王维当在开元末期的某年春天曾奉命出使榆林郡一次,即王维此次的出使榆林,乃在其河西行之后。以王维的行迹与宦历言,其自开元二十三年为张九龄擢拔为右拾遗后,于开元二十五年秋天西出河西,二十六年夏天东还长

安,二十八年秋七月经蜀川“知南选”于黔州,二十九年春顺长江出峡而还京师。即是说,在开元二十三年至开元二十九年的七年中,只有开元二十四年、二十五年、二十七年、二十八年这四年的春天,可供王维奉命出使榆林,但其具体为哪一年,则不可考。

二、王维边塞诗分类鸟瞰

尽管王维奉命出使榆林郡的准确时间难以考知,但王维在天宝元年之前曾经两次到过边塞,则为事实。这两次的时间虽然只有一年左右,但其于王维的生活与创作而言,乃是甚为重要的。因为这两次的边塞之行,不仅使王维有机会对边塞生活进行了亲身体验,扩大了其认识社会的视野,而且也

70 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 丰富了其诗歌的创作内容,升华了其诗歌的艺术境界。如果以此为视点,并结合文学写作学的角度进行考察,则王维现存的40首边塞诗,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种类型:

(一)亲历边塞诗。这类边塞诗又可称之为纪事边塞诗,或者写实边塞诗。这是唐代边塞诗的主流,即其皆为诗人们写于边塞前线,且其所写又皆为诗人们所见与所闻,因此,这类边塞诗既具真实性与即时性,又不乏新闻性与形象性,如岑参现存的边塞诗,几乎全部属于此类。王维集中的这类边塞诗,除了上面所言及的《榆林郡歌》、《新秦郡松树歌》、《出塞作》、《凉州郊外游望》、《凉州赛神》、《双黄鹄送别》诸诗外,还有《使至塞上》、《送崔三往密州觐省》、《灵云池送从弟》等作。从总的方面讲,王维的这类边塞诗,不仅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而且写实性也很强,则其自然是属于典型的纪事写实之作。如《凉州郊外游望》一诗:

野老才三户,边村少四邻。 婆娑依里社,箫鼓赛田神。 洒酒浇刍狗,焚香拜木人。 女巫纷屡舞,罗袜自尘生。

全诗对凉州地区胡汉边民祭祀社神的情景,写得既生动形象,又庄严有序,读之使人如临其境、如睹其事一般。王维集中另有《凉州赛神》一诗,也与此相类似:“凉州城边少行人,百尺峰头望虏尘。健儿击鼓吹羌笛,共赛城东越骑神。”这是一首直接写边地民众进行赛神活动的诗。从这两首诗可知,唐代凉州一带的“赛神”活动,不仅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场面壮观,气氛热烈,而所有这一切,均为作者亲眼所见。所以,这两首诗之所写,又如两幅“边地习俗图”一般,作者则于其中又采用了“点”、“染”之法,而使凉州人民对丰收的企盼,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以及抗击入侵者的英雄气概等,皆得以形象而又鲜明之展现。而《使至塞上》一诗,则更是别具特点: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

这是王维集中最负盛名的一首边塞名作。全诗八句,句句都是对作者西至凉州时的纪行。首联与尾联,既问答并用,又互为呼应,极写“边”之浩瀚,以反衬出诗人初次西行时的心境。中间四句,重在写诗人“出汉塞”而“入胡天”之所见。“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两句所写,场面壮阔,

景象雄浑,意象飞动,扣人心弦,非亲历其地亲睹其景者,是难以作如此大手笔之描绘的。其他如《出塞作》之“护羌校尉朝乘障,破虏将军夜渡辽。玉靶角弓珠勒马,汉家将赐霍嫖姚”,《榆林郡歌》之“山头松柏林,山下泉声伤客心。千里万里春草色,黄河东流渡不息”等,或纪事,或写景,其事与景即皆为诗人所亲历亲见,因此均能给人以真实亲切之审美感受。

(二)送别边塞诗。这类边塞诗与上述亲历边塞诗中的送人之作相比较,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前者的送人之地为边塞,后者的送人之地则在长安或者他地。如在《送崔三往密州觐省》一诗中,王维所送之崔三其人,乃是由凉州“往密州觐省”的,故此诗的作地为边塞也就甚为清楚。而送别边塞诗则不然。以《送岐州源长史归》一诗为例,诗题中的源长史其人,尽管曾与王维同在河西崔希逸幕府供职一时,且王维于诗中又多言及边塞之事,但据诗意可知,这位源长史此行乃是由长安而归岐州的,所以王维以诗相送之地非为凉州甚明。正是因为这类边塞诗的作地不在边塞,所以作者于所送之人,大都是对其边塞之行的举措予以鼓励和赞赏,并积极支持其到边塞去建功立业。王维集中的这类边塞诗甚多,其代表作有《奉和圣制送不蒙都护兼鸿胪卿归安西应制》、《送张判官赴河西》、《送赵都督赴代州》、《送刘司直赴安西》、《送平淡然判官》、《送宇文三赴河西充行军司马》、《送陆员外》、《赠裴将军》、《送韦评事》、《送元二使安西》等。如《送张判官赴河西》诗:

单车曾出塞,报国敢邀勋。 见逐张征虏,今思霍冠军。 沙平连白雪,蓬转入黄云。 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

仅就第五、六两句的写景而言,可知这首诗的作年乃是在王维凉州行之后的,这是因为,其所写之景,皆为王维当年所亲历亲见。而作者之所以写此诗并“高歌一送君”者,关键就在于其友人张判官的再次“报国敢邀勋”(据“单车曾出塞”之“曾”,知张判官此前曾出塞一次),因而才有对其“慷慨倚长剑”之激赏。又如《送赵都督赴代州》诗:

天官勋将星,汉地柳条青。 万里鸣刁斗,三军出井陉。 忘身辞凤阙,报国取龙庭。 岂学书生辈,窗间老一经。

仍然是以鼓励、激赏的语言相赠送,特别是最后四句,以真挚的情感,对友人赵都督的出塞赴边、

第1期 王辉斌:王维的边塞之行及其边塞诗 71 许身报国之壮举,进行了高度赞扬,并勉励其一定要建功边陲。而值得注意的是,王维在这一类边塞诗中对友朋因临别而所赠之言,其所体现与反映的,乃是他自己早年抱负的一个缩影。由于种种原因,诗人自知许身报国已是无望,因此只得寄希望于他人,特别是那些赴边出塞的友人,此即成为了王维送别边塞诗的内核之所在。所以,在王维的这类边塞诗中,既洋溢着诗人的爱国热情,又闪烁着一种时代的光辉,其思想性也自然藉此而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三)虚拟边塞诗。对于这类边塞诗,亦有称之为模拟边塞诗者。大体说来,这类边塞诗之所写,既非以诗人之亲历目睹为具体描写的依据(就其纪实性与即时性而言),也不是对历史事件或事实作如实之描述,而是属于生活真实范畴的一种艺术虚构。正因此,对这类边塞诗进行写作年代的确定,就令人感到特别棘手,原因是无任何依据可藉之以对其进行编年。如王维集中的《少年行四首》、《燕支行》、《夷门行》、《陇西行》、《陇头吟》、《老将行》、《从军行》、《李陵咏》、《观猎》等诗,即皆是如此。不独如此,这些边塞诗所描写的内容,尽管极具典型性与代表性,但却又很难与某一具体历史事件或事实进行“对接”。请看《燕支行》一诗:

汉家天将才且雄,不时谒帝明光宫。 万乘亲推双阙下,千官出饯五陵东。 誓辞甲第金门里,身作长城玉寒中。 卫霍才堪一骑将,朝廷不数贰师功。 赵魏燕韩多劲卒,关西侠少何咆勃。 报雠只是闻尝胆,饮酒不曾妨刮骨。 画戟雕戈白日寒,连旗大旆黄尘没。 叠鼓遥翻瀚海波,鸣笳乱动天山月。 麒麟锦带佩吴钩,飒沓清骊跃紫骝。 拔剑已断天骄臂,归鞍共饮月支头。 汉兵大呼一当百,虏骑相看哭且愁。 教战须令赴汤火,终知上将先伐谋。 这首诗的题下有“时年二十一”之所谓“自注”,其实是靠不住的,因为王维并无“自注”的写诗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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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11]P63-69。如果将王维生平与诗中所写内容综而观之,可知这首诗的作年当在王维两次赴边之后,但确切年份则无考。全诗以“汉家天将”的出征为描写对象,通过“万乘亲推”、“千官出饯”的盛大场面,用以突出“天将”的非凡气概,并对其率部深入“燕支”前线、剑断“天骄臂”而大获全胜的英雄事迹,进行了热情讴歌。然而诗人笔下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属于建立在生活真实之上的艺术典

型,即在正史新旧《唐书》中,并无可与其“对号入座”的具体人和具体事。再看《陇头吟》:

长安少年游侠客,夜上戍楼看太白。 陇头明月回临关,陇上行人夜吹笛。 关西老将不胜愁,驻马听之泪双流。 身经大小百余战,麾下偏裨万户侯。 苏武才为典属国,节旄空尽海西头。

这首诗是否为《老将行》的初稿,因资料所限,我们不得而知,但二者皆为“身经大小百余战”的老将得不到封赏而鸣不平的主旨,则是甚为一致的。由此看来,可知这两首诗在“人”与“事”方面虽然为“虚”,实则是“虚”中有“实”,即其所批判的笔锋均直接指向了当时的唐王朝,其思想的深刻性仅此即可见一斑。

上述王维的三类边塞诗,既各自有别而又各具特点,因此,其无论是从思想性抑或艺术性乃至审美的角度言,都堪可称之为王维诗歌中的一束奇葩。这些边塞诗的存在,不仅丰富了王维诗歌的内容,扩大了其诗歌的题材表现领域,并且在所获成就方面,与其山水田园诗相比较也不逊色。而开元时期王维的思想与抱负,藉之亦可窥其大概。所以从总的方面讲,这些边塞诗所反映所代表的,乃是王维诗歌中的一种精神。

三、王维边塞诗的文学史地位

边塞诗之于唐代,最早对其进行创作的诗人,当首推唐太宗李世民。这位皇帝诗人现存的边塞诗,被《全唐诗》编于卷首的作品有《饮马长城窟行》、《执契静三边》、《辽城望月》、《于北平作》、《伤辽东战亡》、《辽东山夜临秋》等。唐太宗的这些边塞诗,均为其写于率部征战辽东期间,故所写皆乃为其之亲身经历与亲眼所见。其后,陈子昂以其两次赴边出塞的经历,先后写下了《赠赵六贞固二首》、《观荆玉篇并序》、《度峡口赠乔补阙知之王二无竞》、《题居延古城赠乔十二知之》、《居延海树闻莺同作》、《题祀山烽赠乔十二侍御》、《还至张掖古城闻东军告捷赠韦五虚己》、《送魏大从军》、《和陆明府赠将军重出塞》、《西还至散关答乔知之》、《东征至淇门答宋参军之问》、《蓟丘览古赠卢居士藏用》、《登幽州台歌》等诗。据彭庆生《陈子昂诗注》可知,陈子昂的两次边塞之行,共创作了21首边塞诗,其数量之多,乃居初唐诗人之冠。唐太宗与陈子昂对边塞诗的创作,不仅拓展了唐诗的题材领域,为“军事文学”之作在当时的诗坛上赢得了一席地位,而且也极大程度地激发了青年诗人们到边塞前线去建功立业的雄心与壮志。而正是因此之

72 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 故,诗人杨炯才于《从军行》中,发出了“宁为百夫长,不作一书生”的呐喊。杨炯虽然不曾出塞,但其与卢照邻等诗人一样,也曾创作了一些属于送别类的边塞诗,如《送刘校书从军》即为其例;而在卢照邻集中,则有《送幽州陈参军赴任》等诗。所以,从盛唐边塞诗派的角度言,唐太宗、杨炯、陈子昂等人的边塞诗创作,已是为其之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的。而为这一诗派的形成与确立作出了重要贡献的诗人,则非王维莫属。

如上所言,王维现存的边塞诗有整40首之多,这一数量在初盛唐边塞诗人中,是仅次于岑参而名列第二的。众所周知,岑参是盛唐边塞诗派中最重要的诗人之一,其一生曾五次赴边,共创作了约70首左右的边塞诗(据《全唐诗·岑参集》统计)。岑参现存边塞诗的这一数量,虽然较王维为多,但如果着眼于岑参“天宝三年赵岳榜第二人及第”[12](P440)

的这一事实,则王维在进行边塞诗创作时,岑参尚不曾赴边出塞,而是乃“往返于京洛间”的[13](P102)

。如此,则知王维在边塞诗创作的时间方面,乃是要较岑参早出十多年的(岑参天宝八载始随高仙芝出塞,详见闻一多《唐诗杂论》第108页)。而盛唐边塞诗派中的另一位重要诗人高适,其现存边塞诗的数量不仅较王维为少,而且在创作时间方面也较王维要晚出许多(唯《燕歌行》创作于开元二十六年,具体参见拙著《唐代诗人探赜》第237—244页)。其他如王翰、王昌龄、崔颢、贾至、王之涣、李颀等边塞诗人,于边塞诗创作的时间虽然大抵与王维相前后,但在数量上却皆无法与王维相提并论。此则表明,王维乃是唐代大量创作边塞诗的第一人。正是由于王维在开元年间就创作了一批数量可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边塞诗,并经过高适、岑参等人共同的创作努力,才使边塞诗这一唐诗中的新品种得以在当时尉为壮观。于是,一个可与“山水田园诗派”比美的新诗派——“盛唐边塞诗派”即因此而形成,而确立。因此,着眼于盛唐边塞诗派的发展史以论,王维应是这一诗派最早的奠基人之一。

作为诗人,王维对于盛唐边塞诗的发展与繁荣所作出的努力,还重点表现在艺术的创新方面。相对于唐太宗、陈子昂及盛唐前期的边塞诗而言,王维边塞诗的艺术创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以乐府诗题进行边塞诗的创作。这是王维边塞诗有别于唐太宗、陈子昂等人边塞诗的显著特点之一。王维集中属于具有这一特点的边塞诗,上举其虚拟类边塞诗中的《少年行四首》、《燕支行》、《夷

门行》、《陇西行》、《陇头吟》、《老将行》、《从军行》

等,即皆为其代表,其中,既有袭用乐府旧题者,如《少年行四首》、《夷门行》、《陇西行》、《陇头吟》等,又有属于新题乐府者,如《老将行》、《燕支行》等。这两类乐府边塞诗,虽然多属古体诗的范畴,但也不乏近体诗之作,如《少年行四首》等,仅此,即可见出其形式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之一斑。而据拙

[14](P94-98)

作《论王维的乐府诗》一文的考察又可知,王维现存的乐府诗,无论是乐府旧题抑或新题乐府,也无论是古体乐府抑或近体乐府,全部都是可以配曲而唱的,则其乐府类边塞诗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特点的存在,对于王维边塞诗的传播与走向社会,显然是极为有利的。

其二是王维的边塞诗有许多是以写人见长的。在边塞诗中塑造与刻画人物艺术典型,王维称得上是开先河的一位诗人。一般来说,王维之前的初盛唐边塞诗,大都为抒情与记事之作,即使如高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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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至著名的唱和诗《燕歌行》[15]P237-243也不例外。但王维的许多边塞诗,则是重在以人物活动为描写的中心,并且特别注重于人物的细节描写,从而首创了在边塞诗中对人物形象进行刻画的先例,如《少年行四首》中的“少年”、《老将行》中的“老将”、《燕支行》中的“汉家天将”,等等,即皆为其诗歌人物画廊中的艺术典型。这些边塞诗中的人物形象,不仅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而且性格各异,风采独具,如“少年”的血气方刚与以身许国,“老将”的无辜被弃而爱国热诚不减,“天将”的威风凛然与非凡的英雄气概等,即皆具特点。也就是说,作者对这些人物形象的刻画,既使之具有外貌特征的鲜明性,又不失对其内心世界予以展现,因而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而尤值称道的是,王维还曾于一首诗中同时刻画出几个人物形象,且人物的精神面貌与思想情绪各自有别,如《陇头吟》即是这方面的代表。在这首诗中,既有“夜上戍楼看太白”的长安少年,又有“夜吹笛”于陇上的行人(征人),更有“驻马听之泪双流”的关西老将,作者着力刻画的这三个人物形象,所分别代表的是长年生活于边塞前线的老、中、青三代征人的不同情怀,因而极具典型意义。

其三是扩大了边塞诗的艺术境界。从美感特征的角度进行审视,王维的边塞诗在诗境的营构方面,较之其前的边塞诗而言,大都能给人以雄浑壮阔的审美感受。这其实是一种诗境的开拓。这种开拓所呈现出来的艺术特质,若借用沈德潜《唐诗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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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集》中的话来说,就是“雄浑胜”[16]P137。沈德

第1期 王辉斌:王维的边塞之行及其边塞诗 73 潜的“雄浑胜”虽然是针对王维五律而言的,但王维的边塞诗亦具有这一特点,如上引《使至塞上》即为其例。此诗“以英特豪逸之气融贯于出色的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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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描写之中”[17]P236,形成了雄浑壮阔的诗境,并以长河、落日、孤烟、归雁等意象相互作用,从而为读者勾勒出了一个背景壮阔、气象宏丽、意境深远的壮美境界。由王维所开拓出的这种阔大壮美的艺术境界,不仅对后来岑参的边塞诗以很大影响,而且还为岑参发挥到了极致。

王维边塞诗所表现出来的上述三个方面的艺术创新,对于激发当时与后来诗人们的创作热情,推动边塞诗的繁荣与发展,以及于盛唐边塞诗派的形成与确立,都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而其之所以能够进行如此创新者,则应主要来源于这样的三个方面,一是诗人在边塞的亲身生活体验与感受之使然,二是受汉魏乐府诗如曹植《白马篇》等作品影响的结果,三是与其“画师”的审美趣味关系密切。而这三者的结合,便历史地奠定了王维作为盛唐边塞诗派先驱者的永久性地位。

注释:

①关于王维边塞诗的具体数量,研究者或认为有“整30首”,或认为是“三十多首”,或认为“40首”等,说法种种,本文从“40首”之说,故特此说明。

②截止于2007年10月,对王维边塞诗进行专题研究者,共有6篇论文,其依时间次序具体为:张清华《论王维的边塞诗》(载《中州学刊》1984年3期)、王拾遗《论王维的边塞诗》(载《宁夏教育学院院刊》1984年4期)、王从仁《论王维的边塞诗》(载《上海师大学报》1985年3期)、马秀娟《论王维的边塞诗》(载《南昌大学学报》1985年4期)、张学忠《论王维的边塞诗》(载《函授教育》1988年5期)、苏华《论王维的边塞诗》(载《新疆大学学报》1996年4期)。这6篇论文不仅题目均为《论王维的边塞诗》,而且所论内容大致类似,即其都是以其思想性为主要研究对象的。

③关于王维“知南选”的选所之具体所在地,旧说或认为在襄阳,或认为在岭南道之桂州(今广西桂林),均误。其正确者乃为黔中道之黟州(治所在今重庆彭水),对此,拙著《唐代诗人探赜》

第二章之《王维开元行踪求是》一节乃有详考,可参看。该书由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46页—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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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新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