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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团结带领县委常委一班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努力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突出五个重点,切实加强县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县委领导班子的班长,我自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地推动了县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突出抓了五个方面:一是突出抓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纪委五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全会,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指示和要求。我及时组织县委一班人结合这一系列新的精神,深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增强了县委班子成员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突出抓责任分解。今年初,县委就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三是突出抓廉洁自律。对县委常委一班人,我始终要求:凡要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先做到;凡要领导干部不做的,县委常委必须坚决不做;并诚邀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对我本人及县委常委进行监督。一年来,重点抓了红包礼金、公务用车和投资入股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治理。县级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10.9万元,县委班子成员没有超标准违规配车和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自觉做到下基层在机关食堂或农户家中就餐,并按规定交纳了伙食费,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榜样。四是突出抓民主生活会。今年,按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我认真组织县委班子成员过好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班子自身问题。每次民主生活会,我都坚持从自己做起,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交心谈心、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会上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积极引导班子成员,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直言不讳地进行相互批评,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特别是在4月18日-19日的县委常委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我组织县委常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了整改办法,切实增强了班子成员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五是突出抓按章办事。凡涉及全县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我都能做到严格按党章、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特别是在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我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委《干部任免若干规定》,认真把好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任职资格、集体讨论、推荐提名五道关口,全面推行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干部考察预告、干部差额考核四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客观公正选人用人,有效地避免了人为因素和不正之风的干扰。
  二、注重抓好四个环节,着力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精神,着力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个环节,全面规范了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注重教育在先,构筑思想防线。加强思想教育是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为此,我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当作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根本措施来抓。一年来,重点开展了四大教育活动:①以“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执政为民”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集中教育;③反腐倡廉形势和警示教育;④“一把手”家属“倡廉树新风”的教育。我分别为“倡廉树新风”活动作了题为《念好“廉政经”,常吹“廉政风”,当好贤内助》的主题报告,为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作了题为《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努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形势教育报告,300多名副科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及其家属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增强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注重制度在先,严格约束管理。今年来,我坚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管理。一方面,严格政务制度化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把15个职能部门、53项行政审批及130项收费项目纳入管理,一年来,共接待政务咨询23273人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办理各类证照10692件次,办结率为99.9%,依法收缴税费336万元。另一方面,严格财政制度管理。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组织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小金库”,立案查处2名私设“小金库”的单位负责人。此外,还对26个重点单位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再一方面,严格采购制度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凡大宗的办公用品采购,一律实行政府采购。今年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目录共进行了集中采购44次,预算采购资金336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2847万元,节约资金51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5.3%。三是注重监督在先,保证权为民用。在全县普遍推行了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公开承诺等制度,使党内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同时,为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今年县委出台了《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整治党政干部参与赌博的意见》、《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新车暂行规定》、《关于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摘录重要章节条款,集中时间在XX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播放,向全县人民公开了廉政举报电话,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各类红包礼金14.24万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15人次,免职6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严格遵守了“十个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入股煤矿、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问题清理纠正到位,全县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很好。此外,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凡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均进行了报告,切实加大了监督力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对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谁,我都要求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今年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96件123人,其中,科局级干部11人,有影响的案件13件,处理党员干部49人,收缴违纪金额13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
  三、认真做到“三个严格”,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为县委书记,自觉做到为政清廉,是搞好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因此,工作中我坚持严格党性修养,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是严格自身修养。我始终认为,加强学习是防止和反对腐败的一个最基础的方法。为此,一年来,我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了《邓小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邓小平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读本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论述,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别是中央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后,我原原本本地进行了认真研读,增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二是严格自我要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从事经商、办企业,全县所有在建和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我从来没有批条子、打招呼,也没有一个亲戚朋友在XX经商办企业搞开发;没有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和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也不存在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和封官许愿、打击报复、徇私舞弊等行为;没有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没有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公款私人旅游,没有用公款购买、装修住房,也没有用公款包租或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做到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无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三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尽管我的配偶、子女远在长沙,但我仍然严格要求、教育他们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让他们有优越感、特殊感,更不让他们利用我的地位、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自觉做到了自重、自省、自励、自警,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法的现象。同时,我多次在会上强调,如果有人打我的牌子揽工程就请及时举报,有我的老乡、朋友来投资就请按政策规定办,并诚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支持我、监督我。
  总之,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了职责,较好地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是,离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全县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还不够完善,执行还不够有力等等。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廉洁从政,从严治党,努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