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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见解一(医疗费

相信很多车主在日常生活中都很少发生保险事故,就算发生也是小碰小刮的车损事故,而在保险事故中最难处理且最容易出现纷争的要算是人伤方面,索赔时保险公司经常以这费用不赔那赔偿金不赔的说法来减少赔款,所以各位车主有必要知道人员伤亡的一些处理方法和规定,下面的内容本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结合本人在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跟大家分享一下,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一般分为十三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事故处理人员的相关费用。

一、医疗费关于医疗费的解释,大家可以上网查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就知道了,我在这就不说了,下面我说说医疗费的一些核定要点:)要求受害人提供其受伤治疗相应的治疗清单或是处方,病历、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发票时间与病历证明记载时间应相符,发票上的姓名应为受害人本人。

)相关治疗和用药应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针对既往病的治疗和用药的,应禁止赔偿,例如一些慢性病:乙肝、艾滋病等,一看就知道不是这次事故引起的,所以大家要看清楚。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确定,按上述标准仍不能确定的,可申请司法鉴定。

)无医院证明自购药品、医疗用具的费用不予赔偿。

那就是只有发票而没有医院病历或其他证明的,所以一定要病历与药品一一核对。

)转院应经原医疗机构同意(需要原医疗机构的转院证)且存在正当理由,否则,由此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很多病人转到有自己熟识的医院或不是很规范的医院,那就可以帮他们乱开药了,所以各位车主遇到这情况一定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且跟病人说好增加的费用不赔,不然,到时保险公司又没得赔了,那就只有你自己出了。

)对过高的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

异议的,可申请司法鉴定。

那当然了,这个我们向保险公司提出就可以了,因为鉴定费也是不少的费用啊,我们提出,让保险公司去鉴定,那费用当然是保险公司出了。 虽然我们都注意安全,很少发生事故,但防范等于未然,所以各位车主还是要多了解好一点,不然全靠保险公司,到时自己实际赔付的金额绝对远高于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最后“受伤”的不止第三方还有车主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