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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汽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领有驾驶执照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和非驾驶人员开车,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二、车辆在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听从人民警察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公安交通部门的年检和临时抽查,做到证照齐全,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执行任务。

三、行车前应检查车况是否良好,转向制动、变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机件失灵或未经检查的病车不准行驶。

四、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室不准超过限制人数,以便安全操作。

五、驾驶员在行驶中,精力必须集中,谨慎驾驶,不得在行驶中闲谈、饮食和吸烟,不得带病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做到礼貌行车,严禁开“英雄车”、“霸王车”,对紧急情况,要迅速正确处理。如是冰雪路、泥路必须装上防滑链后才能行驶。

六、搞好车辆维修保养,活络部件,每月应加润滑油两次,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管好随车工具。

七、经常保持车辆清洁,挡风玻璃经常保持明净,视线良好。提高警惕性,防止各种事故、各类案件发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外出途中不得搭不认识的人乘车,以保证单位领导人身安全和小车的安全,同时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八、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