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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残疾证程序

申领残疾证程序

一、 认定发证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

二、 申领残疾人证:本人或亲属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残联、所

属片区管委会(街道残联)或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办证需携带资料:

1、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社区居委会证明;

2、准备七张两寸免冠近期照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凭区、县级残联指定的鉴定残疾类别及等级医院出具的残疾评定结果办理残疾人证。

(二)、鉴定残疾类别及等级的医院如下:

1、肢体、听力、言语残疾的由市友谊医院负责鉴定;

2、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的由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负责鉴定;

3、精神、智力残疾的有第四人民医院和安宁医院负责鉴定;

(三)、残疾人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如有遗失、破损,应及时报告本人居住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申请补办,同时声明作废。

(四)、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

1、 落实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障

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2、 摸清掌握本社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3、 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为残疾人服务。

4、 关心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子女的教育问题,对家庭生活困

难的给予支持和帮助。

5、 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制定落实社区对残疾人

的优惠政策。

6、 创造无障碍环境,方便残疾人出行。

7、 当好社区居委会的助手。

1、 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本社区的残疾人工作。

2、 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其利益,倾听其呼声,反映其需

求,维护其合法利益。

3、 联系有关方面,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切实

的服务。

4、 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和带

领残疾人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