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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

井巷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煤矿**号煤层采区接替井巷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掘进、支护及交付使用前的日常维修等。

二、合同工程量及工期:

1.工程量

井巷工程量7880m(其中岩巷1471m、半煤巷4432m、煤巷

1977m,巷道规格、长度、支护方式等见甲方工程设计图)、铺

轨2600m(其中双轨1800m)。

如遇设计更改,以实际变更为准。

2.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从2011年5月15日前开工,至

2013年10月14日前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方式。井下施工用轨道、提升系统、压风机、局扇、

风水管路、监测监控系统、施工用电、后勤服务等实行甲方有偿

提供(相关协议另行签订)。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严格按甲方工程设计图施工。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按《贵州省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二级标准进

行验收。

五、合同价款

1.取费标准

根据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中国煤炭建设协会2008年1月1

日颁发的《煤炭建设井巷工程定额(2007统一基价)》、《煤炭建

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统一基价)》二期工程下浮10%

进行取费,大临设施费按50%取费。

2.主材调差

主材(钢材、炸材、水泥、砂石、锚杆、锚网)按双方合同

签订前一次性核准的市场价格作为材料价格调差结算依据,合同

期内不论市场行情是否发生变化,均不再作调整。

3.人工费不予调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

(1)乙方根据验收合格(二级标准)的工程量,在次月5

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甲方有关单位及分管领导审批,达到合格的

工程量方可结算,不合格部分整改合格予以结算(整改费用由乙

方自行负责)。

(2)甲方安排的合同以外其他零星工程,按安排时所定原

则进行结算。涉及到计时工时的,工资标准按井下75元/工日、

地面50元/工日结算。

(3)工程进度实行月计划季考核,其中:岩巷进尺70m/月、

半煤岩进尺110m/月、煤巷进尺140m/月(半煤岩掘进必须煤矸

分装分运)。

(4)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计划进度,乙方自动清场,同

时按计划工程量总额的10%赔偿甲方工期延误损失。

(5)总工期每超一天,扣减工程款300元。

(6)因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乙方无法

完成上述进度时,月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支付方式

合格工程,按实际工程进度的90%每月结算支付一次,其余

10%留作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金,合同期满半年后一次性结算支

付。

七、现场管理

由甲方生产技术部、企劳部、财务部负责工程管理、工程结

算、工程资料签证、工程质量验收、技术指导等。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有合格证的必须提供合格证)。因特殊情况需由甲方供应的材

料,按双方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核准的市场价格结算,从乙方工程

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计划认真组织,优化施工,完成计划

工程量,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及质量监督,接受工程技术及安检人

员的监督检查。

3.隐蔽工程认定

①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

术措施》,在围岩变化较大时,必须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参数,并

编制补充方案报甲方认可,否则不予结算因此新增加的工程费

用。

②隐蔽工程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通知甲方

检查验收;甲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甲方交付的经会审的施工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

包括有关标准地质、测量等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

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5.如遇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和变更,甲方提前3天告知乙方,

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不予结算。设

计变更与发出的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九、安全责任

1.乙方自行交纳工伤保险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必须配足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相关证件报甲方存档备查)。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相关责任及因此发生的

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若乙方不予支付,从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

金中扣除。

十、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1套,并向乙方进行

现场交底。

2.指派一名公司领导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

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

他事宣。

3.每月对巷道的导线进行测量。

4.实现水源、电源、风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五通”,

“五通”至附斜井井口。

5.有偿提供各种施工设备、开关、电缆、风水管路、局扇、

风筒、CH4监测电缆、探头及电话。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及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图及甲方

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作业计划或施工方案。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文明生产有关规

定。

4.指定一名负责人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

中途不得更换,每月到达施工现场不少于5次,并按甲方要求随

时到场,相关资质及委托书交甲方备案。

5.已经完工的巷道和安装的永久设施,在双方约定的移交

日期前应负责保管、维修。

6.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确

保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管线、通讯、电缆等不受损坏(若有损坏,

由责任方负责)。

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

十一、违约责任:谁违约谁承担责任。

十二、本工程议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承诺书组成本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条款与本合同

条款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2011年*月*日